首页>安澜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30H/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安澜府发〔2024〕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安澜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撂荒耕地和新增耕地应种尽种的通知

村、镇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扎实推进撂荒耕地和新增耕地复耕复种,现就做好应种尽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坚决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四个严禁”和耕地“五个不得”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建立撂荒耕地和新增耕地复耕复种常态化监管机制,实事求是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图斑详细台账确保坡度25℃以下的撂荒耕地应种尽种,推动撂荒耕地和新增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落到实处。

二、巩固整治成效,强化跟踪问效

2022以来已复耕撂荒耕地和恢复补足新增耕地进一步巩固复耕复种成效,逐图斑开展现场核查充分利用春耕春播有利时节开展复耕复种既要严格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格控制非法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又要确保对应耕地应种尽种,满栽满插,避免出现新的撂荒。

三、落实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及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对耕地撂荒的农户由各村书面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并暂停发放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撂荒耕地和新增耕地开展复耕复种的农户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种粮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

四、鼓励依法流转,保障种植户权益

要抢抓上半年春耕生产的利好农时,将撂荒耕地和恢复补足新增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部署安排在上半年集中开展,积极引导农户等各类生产主体应种尽种。对于无人耕种的,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耕地恢复补足新增耕地流转给涉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种尽种委托他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



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人民政府

202442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