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二圣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503C/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二圣府发〔2024〕3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二圣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确保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4410

(此件公开发布)

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方案

一直以来,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乡贤作为人才振兴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重要部署,持续加强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工作计划。2024年:以完善工作机制为突破,重点解决牵头部门不明、职责任务不清、工作合力不强三大问题,形成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闭环落实机制。汇聚乡贤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凝聚力。落实“四引计划”通过“乡贤引才、乡贤引资、乡贤引企、乡贤引智”引导乡贤“反哺农村”助力乡村振兴。    

2025乡贤成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文明乡风等领域重要牵引力量,助力地方招商引资,加快形成二圣镇新乡贤辨识度项目,营造好浓厚氛围,吸引更多人才服务乡村。

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部门统筹。农服中心牵头,党群办(组织、宣传)社保所等部门配合,出台《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协同推进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台账。建立新乡贤人才库和台账,以为单位建立新乡贤台账。三是规范乡贤组织。支持各村社成立新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引导新乡贤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把新乡贤组织培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规范新乡贤组织管理、运行,健全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二)深挖新乡贤资源。用好本土新乡贤,大力引进下乡新乡贤,回引返乡新乡贤。一是持续开展本土新乡贤评选活动。按照区农业农村委要求,由农服中心指导各开展新乡贤认定、评选工作,组织各村开展“我们的乡贤我们评”等活动,形成统一新乡贤人才库。二是实施新乡贤引育计划。农服中心牵头,开展新乡贤引进培育工作,打好“乡愁牌”“亲情牌”鼓励和引导在外企业家、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等新时代新乡贤返乡定居、回乡服务。三是加大弘扬新乡贤文化。党群办(宣传)牵头,及时收集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用好各类线上线下载体,做好新乡贤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营造尊重和推崇新乡贤的文化氛围。

(三)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发挥新乡贤为地方“引才、引资、引企、引智”作用,分类对新乡贤进行管理,创新新乡贤活动平台载体,引导新乡贤全方位参与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一是参与乡村发展。由经发办牵头、文服中心等部门配合,贯彻落实新乡贤支持政策,吸引新乡贤到乡村创业,发展农村电商、养生养老、文化创意、运动休闲等新业态。聚焦重点领域,建立新乡贤回归投资重点项目库,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支持新乡贤公益机构建设,鼓励新乡贤参与基层慈善组织、组织 公益活动二是参与乡村治理。农服中心党群办(宣传)等部门配合,鼓励新乡贤通过走访调研、邻里调解等多种渠道参与乡村治理。积极引导新乡贤主动参与到“四堂互映”“德法相伴”“家风润万家”“文明伴我行”等群众活动。三是参与乡村建设。农服中心牵头,规建办等部门配合,新乡贤回乡建设美丽乡村,营造共建、共有、共享氛围,带动农民发挥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其自主筹资筹劳开展乡村建设。

(四)强化政策供给和保障。突出需求导向,加大政策供给,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畅通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下乡通道,吸引新时代新乡贤返乡回乡下乡安居乐业、投资兴业、创新创业。一是畅通人才下乡渠道。规建办牵头,农服中心等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城市人才入乡落户、进城农户“四权”退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完善乡贤回归后获取村民资格、宅基地分配、居住保障等政策,破除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瓶颈”,为新乡贤下乡落户、投资创业等提供保障。引导和支持新乡贤依法有序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二是贯彻落实激励措施。社保所牵头,社事办财政办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经认定的新乡贤,参照“重庆英才服务卡B”人才,帮助解决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问题。把新乡贤创业项目纳入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范围,综合采用直接补助、项目扶持、贷款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三是落实政治待遇。党群办(宣传)牵头,按照区委统战部要求,做好新乡贤人员的政治待遇提高工作,让其感受到身份荣誉感,更加积极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推进。村书记牵头抓乡贤工作,每季度20日前报送乡贤变动情况和乡贤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乡贤座谈会,1215日前形成村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服中心王童语处

(二)加强工作宣传。及时总结上报乡贤工作的亮点和典型做法,宣传报道乡贤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学乡贤、颂乡贤、争当乡贤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政策。镇属相关部门在积极发挥乡贤促进乡村振兴中,要完善注意事项,在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乡村规划等方面要守住底线,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