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03C/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二圣府发〔2024〕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二圣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确保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方案
一直以来,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乡贤作为人才振兴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重要部署,持续加强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地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工作计划。2024年:以完善工作机制为突破,重点解决牵头部门不明、职责任务不清、工作合力不强三大问题,形成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闭环落实机制。汇聚乡贤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凝聚力。落实“四引计划”,通过“乡贤引才、乡贤引资、乡贤引企、乡贤引智”,引导乡贤“反哺农村”,助力乡村振兴。
2025年:乡贤成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文明乡风等领域重要牵引力量,助力地方招商引资,加快形成二圣镇新乡贤辨识度项目,营造好浓厚氛围,吸引更多人才服务乡村。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部门统筹。由农服中心牵头,党群办(组织、宣传)、社保所等部门配合,出台《二圣镇推动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协同推进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全镇新乡贤人才库和台账,以村为单位建立新乡贤台账。三是规范乡贤组织。支持各村社成立新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引导新乡贤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把新乡贤组织培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规范新乡贤组织管理、运行,健全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二)深挖新乡贤资源。用好本土新乡贤,大力引进下乡新乡贤,回引返乡新乡贤。一是持续开展本土新乡贤评选活动。按照区农业农村委要求,由农服中心指导各村开展新乡贤认定、评选工作,组织各村开展“我们的乡贤我们评”等活动,形成统一新乡贤人才库。二是实施新乡贤引育计划。由农服中心牵头,开展新乡贤引进培育工作,打好“乡愁牌”“亲情牌”,鼓励和引导在外企业家、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等新时代新乡贤返乡定居、回乡服务。三是加大弘扬新乡贤文化。由党群办(宣传)牵头,及时收集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用好各类线上线下载体,做好新乡贤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营造尊重和推崇新乡贤的文化氛围。
(三)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发挥新乡贤为地方“引才、引资、引企、引智”作用,分类对新乡贤进行管理,创新新乡贤活动平台载体,引导新乡贤全方位参与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一是参与乡村发展。由经发办牵头、文服中心等部门配合,贯彻落实全区新乡贤支持政策,吸引新乡贤到乡村创业,发展农村电商、养生养老、文化创意、运动休闲等新业态。聚焦重点领域,建立新乡贤回归投资重点项目库,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支持新乡贤公益机构建设,鼓励新乡贤参与基层慈善组织、组织 公益活动。二是参与乡村治理。由农服中心,党群办(宣传)等部门配合,鼓励新乡贤通过走访调研、邻里调解等多种渠道参与乡村治理。积极引导新乡贤主动参与到“四堂互映”“德法相伴”“家风润万家”“文明伴我行”等群众活动。三是参与乡村建设。由农服中心牵头,规建办等部门配合,新乡贤回乡建设美丽乡村,营造共建、共有、共享氛围,带动农民发挥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其自主筹资筹劳开展乡村建设。
(四)强化政策供给和保障。突出需求导向,加大政策供给,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畅通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下乡通道,吸引新时代新乡贤返乡回乡下乡安居乐业、投资兴业、创新创业。一是畅通人才下乡渠道。由规建办牵头,农服中心等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城市人才入乡落户、进城农户“四权”退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完善乡贤回归后获取村民资格、宅基地分配、居住保障等政策,破除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瓶颈”,为新乡贤下乡落户、投资创业等提供保障。引导和支持新乡贤依法有序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二是贯彻落实激励措施。由社保所牵头,社事办、财政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经认定的新乡贤,参照“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人才,帮助解决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问题。把新乡贤创业项目纳入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范围,综合采用直接补助、项目扶持、贷款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三是落实政治待遇。由党群办(宣传)牵头,按照区委统战部要求,做好新乡贤人员的政治待遇提高工作,让其感受到身份荣誉感,更加积极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推进。各村书记牵头抓乡贤工作,每季度末20日前报送村乡贤变动情况和乡贤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乡贤座谈会,12月15日前形成村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服中心王童语处。
(二)加强工作宣传。及时总结上报乡贤工作的亮点和典型做法,宣传报道乡贤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学乡贤、颂乡贤、争当乡贤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村、镇属相关部门在积极发挥乡贤促进乡村振兴中,要完善注意事项,在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乡村规划等方面要守住底线,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