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03C/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二圣府发〔2024〕5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二圣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圣镇“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一岗双责”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九小场所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九小场所属地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巴南区“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工作制度》(巴南安办〔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二圣镇“九小场所”安全巡查制度》《二圣镇“九小场所”监管责任清单》及《二圣镇“九小场所”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二圣镇“九小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2.二圣镇“九小场所”监管责任清单
3.二圣镇“九小场所”流动红旗评比制度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二圣镇“九小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一、镇主要领导将九小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纳入每季度风险研判专题会内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根据系统数据总览和后台统计分析,对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月带队开展至少1次重点场所的抽查,落实监管责任。
二、镇班子成员每月调度责任区域或分管行业的九小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督查、检查分管科室、驻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每月带队开展至少1次重点场所的抽查。
三、镇应急办每日及时查看系统信息、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系统运行问题向应用商反馈)。及时向相关科室、村(社区)派发工作任务,并加强工作督办跟踪;定期对各责任科室、村(社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分析、通报。
四、相关责任科室每月在责任区域内开展不少于5家的重点场所实地抽查,落实监管责任。通过系统对业主自查、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与联系村(社区)对接后,督促场所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网格员督促业主每季度登录并认真阅读一次《风险告知书》,每月开展自查自报,指导业主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并及时整改;对责任区域场所开展检查、巡查、复查,重点场所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全覆盖1次。
前述“重点场所”主要指:存在行业固有风险较高、建构筑物缺陷、经营环境较差、隐患未按期整改、不配合管理乃至脱管等情况的场所。
附件2
二圣镇九小场所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具体类别 |
行业监管部门 |
分管 领导 |
综合监管部门 |
分管 领导 |
1 |
小餐饮 |
餐饮相关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2 |
小商店 |
超市、便利店、药房、五金店、蛋糕店等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3 |
小加工 |
打字复印照相、广告制作、印刷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4 |
金属制品加工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5 |
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6 |
服装加工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7 |
食品加工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8 |
木材加工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9 |
小仓储 |
仓储、物流、租赁服务 |
仓库、快递点、菜鸟驿站等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10 |
冷储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11 |
废品收购 |
再生资源回收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12 |
小维保 |
车辆维保 |
洗车店、车辆维修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13 |
家电维修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14 |
洗衣店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15 |
小中介 |
房产中介、婚介等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16 |
小旅店 |
住宿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17 |
小洗浴 |
洗浴中心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18 |
小康疗 |
美容美发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19 |
足疗按摩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20 |
小办公场所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
21 |
小医疗诊所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22 |
学校幼儿园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23 |
养老机构 |
社事办 |
熊伟 |
应急办 |
何浩 | ||
24 |
小游乐设施 |
文服 中心 |
辜婕 |
应急办 |
何浩 | ||
25 |
小茶楼、麻将馆 |
经发办 |
马成凤 |
应急办 |
何浩 |
备注:《二圣镇九小场所监管责任清单》根据《二圣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二圣府发〔2023〕72号)制定,主要以九小场所行业分类为标准划分确定所属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部门,按照齐抓共管原则,镇行业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镇应急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附件3
二圣镇“九小场所”流动红旗评比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九小场所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激发场所经营者参与九小工作的积极性,我镇决定开展九小场所流动红旗评比活动。
一、评比对象与范围
评比对象主要包括二圣镇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即:小医疗场所、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评比范围覆盖全镇,旨在全面推动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提升。
二、评比周期
镇级每季度评比一次,区级一年评比一次。评比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
三、评比规则
(一)场所经营者每月要定期自查,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时限整改,并积极配合网格员开展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七严禁”。1.严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2.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3.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4.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5.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6.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7.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小商铺、小饭店等沿街店铺九小场所,容易存在可燃物多,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小场所”可能会发生大事故。
(三)评比流程。镇应急办组织对九小场所每季度开展评选工作,按100户设置一面流动红旗。全年4个季度中有2次及以上得到流动红旗的经营场所,经营业主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有先进做法的,由镇应急办推荐并报送到区应急局,原则上只推荐一户。
(四)不纳入评选的条件。1.当月经营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纳入镇级季度评选。2.发现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经营场所不得纳入镇级季度评选(截止到整改完成,可纳入下一季度评选)。3.行业部门管理,发现其它重大问题的也不得纳入镇级季度评选,比如环境卫生、诚信经营、消防安全等方面。
四、奖励应用
对被评选为优秀九小场所的经营户,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奖励:
1.发放“最美九小场所经营户”锦旗;
2.发放适用于九小场所的应急物资;
3.在本级机关公众账号或者其它媒体等途径进行宣传。
获得区级表彰的九小场所,发放荣誉证书和相应的物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