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31K/2021-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丰盛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0 |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是经巴南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丰盛镇人民政府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69平方公里,约2.2万人。
(一)政府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丰盛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建环办、食药监办、综治办、经发办、社事办、司法所、财政所、市政中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社保所。
(三)人员情况
经巴南区编制委员会确定,我单位编制人数66人,年初实有编制人数人员57人,其中机关人员29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单位人员23人,年初实有退休人员35人。当年在职转退休2人,调进1人,新招录1人,大学生村官转正2人。年末实有编制人数为59人,其中机关人员30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单位23人、退休职工37人。本年度退休职工增加2人,死亡1人,在职职工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38.81万元,支出总计4,038.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1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历史风貌街区建设、古镇核心区保护、中心镇建设、道路交通等项目建设等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8.81万元。占100%。年初无结转和结余。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68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48万元,占40.8%;项目支出2,183.02万元,占59.2%。年末结转和结余351.3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8.8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4.1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历史风貌街区建设、古镇核心区保护、中心镇建设、道路交通等项目建设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8.8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68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13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转至下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04.48万元,占40.80%;项目支出2,183.02万元,占59.2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转至下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3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1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历史风貌街区建设、古镇核心区保护、中心镇建设、道路交通等项目建设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一体融合发展20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8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13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转至下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13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转至下年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转至下年支出。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4.58万元,占27.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56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是城乡一体发展项目增加20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4.17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未及时发放结转至2019年发放。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6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7万元,下降40.91%,主要原因是文服中心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未及时发放结转至2019年发放,免费开放经费结转至2019年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2.32万元,占29.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8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社保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未及时发放结转至2019年发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至2019年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42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20万元,下降39.24%,主要原因是调出一名工作人员、创国卫奖励减少50万。
(5)节能环保支出196.00万元,占5.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00万元,增长73.45%,主要原因是增加异地生活垃圾处置项目116万元和传统村落保费项目8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49.58万元,占4.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6.41万元,下降80.21%,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未及时发放结转至2019年发放,公房排危建设项目结算竣工、生活垃圾异地处置项目结算竣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结算竣工尾款结转至2019年支出。
(7)农林水支出916.60万元,占2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62万元,增长38.05%,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增加253万元用于人行便道建设、山坪塘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丰盛阳光谷基础设施建设等。
(8)交通运输支出59.92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7万元,增长180.66%,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费用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113.87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2万元,下降27.19%,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发放减少。
(10)其他支出6万元,占0.1%,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性基金拨款6万元,用于敬老事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17万元,下降23.62%,主要原因是人员部分平时考核奖励结转2019年发放,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1名工作人员调出,退休人员转移由社保统一发放退休金政府不再发放退休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出差补助、乡镇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65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70万元,增长30.22%,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所用评审、设计等费用,古镇发展、传统风貌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办公费用增加,古镇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新购2台公务用车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00万元,下降97.54%,主要原因是古镇32户危旧房改造项目结算建设完成。本年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00万元,下降97.54%,主要原因是古镇32户危旧房改造项目结算建设完成。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4万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是各类公务接待费减少,政府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5万元,下降27.3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28.58万元,主要用于新购机要通信用车一辆11.9万元,新购应急保障用车一辆16.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去年购买消防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2万元,下降24.59%,主要原因是去年购买一台消防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7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24.0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改革、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16万元,下降24.0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改革、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7.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7万元,下降44.02%,主要原因是政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区级对接待费用的相关规定(有接待函进行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7万元,下降44.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相关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1,6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62元,车均购置费14.29万元,车均维护费2.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委托业务费、政府采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办公楼网络建设费用、机关办公楼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10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网络建设、档案室建设、召开两次人大会、1次党代会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古镇旅游核心区2年的场镇保洁费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生活垃圾异地处置项目、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1.4万元。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区对镇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考核指标,比如:辖区税收收入2240余万元,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二是开展了脱贫攻坚、创卫等三大攻坚战,实施了八项行动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完成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如:刘家大院生态修复带工程、马五路消除安全隐患工程等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643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