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丰盛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431K/2022-00081 [ 发文字号 ] 丰盛府发〔2022〕7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丰盛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盛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镇政府同意,现将丰盛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2年89

(此件公开发布)


丰盛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1020日,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镇范围“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单位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维护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 “九小”场所重点场所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特成立镇“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    镇长

副组长:韦开华  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胡开明  丰盛派出所所长

    应急办负责人

    文服中心负责人

    社事办负责人

彭雪莲  规建办负责人

鲜思勇  经发办负责人

    丰盛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周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日常事务。

、整治范围

镇辖区的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由经发办牵头,各村居、派出所配合实施)。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由市场监管所牵头,各村居、派出所配合实施)。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由派出所牵头,各村居、应急办配合实施)。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居、派出所配合实施)。

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茶社、棋牌室等小休闲健身场所(由经发办、社事办、派出所协同负责,各村居、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实施)。

6.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村(居)卫生室、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由社事办牵头,各村居、派出所配合实施)。

7.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由社事办牵头,各村居、派出所配合实施)。

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由应急办牵头,各村居、派出所配合实施)。

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由应急办和派出所牵头,各村居配合实施)。

检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隐患。场所内部吊顶、墙面、地面、隔断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在墙面和屋顶上大量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在建筑1层搭建的夹层,是否在夹层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窗口

2.消防设施配置。每个场所应配备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规范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应在炉灶附近配备灭火毯或灭火器。

3.用火安全。设有厨房或使用明火房间的,厨房和使用明火房间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餐饮等需要烹饪加工的场所,不得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酒精等燃料。

4.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电热器等电器产品;严禁电动车在场所内充电。严禁电插板、电烤箱等电器覆盖可燃物。

5.用气安全。重点排查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情况。

6.人员消防安全能力要求。经营者和员工要熟悉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应当掌握油锅着火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漏的正确处置方法。

、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结合实际,分解排查任务,明确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对全“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消除隐患。2022831日前,完成排查任务;2022930日前所有“九小”场所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由镇应急办、派出所照九小场所问题隐患台账进行回头看,考评验收专项整治效果,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全“九小”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效果。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村居、镇属相关部门、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狠抓督导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1.要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镇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辖区“九小”场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报镇应急办、派出所进行查处。

2.镇属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火灾特点,对行业领域内的“九小”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附件3)对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第一时间报镇应急办和镇派出所进行查处。

3.镇属相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内的“九小”场所开展隐患整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镇应急办要联合派出所对各单位排查上报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通报主要领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拒不配合整改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区消防支队,严格开展执法。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1.向九小场所负责人业主发放《丰盛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附件1)。

2.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九小”场所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

3.要结合消防安全检查,对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四)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要结合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将“九小”场所作为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防措施推广重点,切实提升场所防控水平。要依托消防工作站和消防网格员,建立“九小”场所常态监管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村居、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请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附件3),由镇应急办进行汇总梳理后上报镇政府联系人:周果,联系电话:15822056797

附件:1.丰盛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

      2.丰盛镇2022年“九小”场所摸排清理台账

3.丰盛镇2022年“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4.丰盛镇2022年“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附件1

丰盛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

一、九小场所负责人经营者消防安全职责、要求

1.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

3.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不得私接电线,电动自行车不得停在场所内,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严禁在室内充电

6.不得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夜间值班留宿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应住在一层,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8.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做到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9.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具体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使用、营业;

二、九小场所发生火灾负责人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1.场所经营者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2.过失引起火灾(如电瓶车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3.场所发生火灾殃及他人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法律责任;


附件2

丰盛镇2022年“九小”场所摸排清理台账

序号

场所名称

详细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场所类型

经营人

电话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部门(单位)           填报人:                  手机号码:                 填报时间:


附件3

丰盛镇2022年“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序号

排查时间

排查单位

场所名称

排查发现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

责任部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部门(单位)           填报人:                  手机号码:                 填报时间:


附件4

丰盛镇2022年“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序号

场所名称

隐患问题

整治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部门(单位)           填报人:                  手机号码:                 填报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