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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431K/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丰盛府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丰盛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盛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辖各部门:

现将《丰盛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2228

(此件公开发布)



丰盛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情况

我镇现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1处,危及人口1636人,房屋67间。灾害类型以滑坡和危岩崩塌为主,其中:滑坡10处,占91%,危岩崩塌1处,占9%

(二)地质灾害特点

从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来看,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与汛期强降雨和局地区域性暴雨关系密切,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的5-8月。二是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王家村、桥湾村、石家村、梨坪村、油房村、双碑村。

二、地质灾害及诱发因素分析

巴南区位于重庆主城都市区南部,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地形起伏大,沟谷切割强烈,是全市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区之一。丰盛镇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既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影响,也与降雨、人类工程活动、高温后暴雨等诱发因素密切相关,特别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局地强降雨引发了多起地质灾害。因此我镇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我镇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明显,表现出与降雨密切的相关性和群发性。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发生则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因此,汛期是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可能发生强降雨的主汛期(69月)为重中之重。同时,近年来极端气候增多,气象部门要做好短临气象预报及信息推送,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要做好局地暴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一)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区

我镇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1个,主要分布在王家村、桥湾村、石家村、梨坪村、油房村、双碑村。

(二)交通干线沿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主要包括镇辖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未治理高边坡路段和高填方路段。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地质条件复杂,高陡边坡分布多,在降雨等因素作用下,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应重点防范未治理高陡边坡、潜在不稳定的高填方路段在降雨等诱因下可能发生的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矿山开采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主要为丰盛两个非煤矿山开采及影响区。上述区域是我镇重要的矿产资源分布地,地质条件复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在降雨和采矿等因素诱发下,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应重点防范矿产资源开采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在上述各重点防范区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破坏地质环境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区同样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各村(社区)要加强防范,并纳入本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

五、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2023年,我镇要紧紧围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

1.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200777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坚持“属事、属地”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层层逐级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办科室、具体经办人员,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管理。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专业地质队的防灾责任。群测群防员由受威胁区域内责任心强的群众或村社干部担任,要熟知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威胁对象、撤离路线、避灾场所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熟练运用群测群防监测预警APP做好监测记录和监测信息上报;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片区负责人由镇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群测群防员做好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核查和排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并与驻守地质队员共同研判地质灾害险情形势,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等。

驻守地质队员由驻守巴南区的专业地质队派驻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其驻守镇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以及群测群防监测预警APP使用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技术服务合同有关要求,负责其驻守镇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调查、排查和巡查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

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十有标准”建设(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落实专门机构,进一步完善“镇街负责、群众参与、专家指导”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一是落实好群测群防各项制度和措施,健全镇街、村(社区)组和监测人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监测信息系统,依靠现代科技实现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逐步推进以自动化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以地表变形监测为主、深部位移监测为辅,实施监测数据24小时自动采集、传输、分析。三是加强以村社干部、党员为主体的基层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加强监测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今年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组织开展一次全镇综合性应急避险演练,各村要对所有纳入群测群防的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简易应急避险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知识与意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能力与业务水平。四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APP的作用,及时报送监测信息,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及时报警,提高群测群防工作质量与效率。

(三)全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时段。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防治制度。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会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挂牌督办制度等防灾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和专报制度,确保预警报信息和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送。

2.做好排查巡查工作。镇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以城市规划建设区、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学校、旅游景区及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为重点区域,划定威胁区,明确防范责任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发放“两卡一书”(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避险通知书)。

3.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派出所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抢险人员、器材准备,确保救援人员能够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党政办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准备,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准备。

(四)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建环办要严格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394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地下工程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和保证金制度,督促项目业主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破坏,防止地下水资源漏失事件的发生。

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对人为工程活动加强监管,对重点地区、重点集镇地质环境实行容量控制,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范采矿、边坡开挖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破坏地质环境。

(五)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做到分类施策

对历史形成、责任单位灭失废弃矿山采空区,属地村(社区)要全面完成调查和稳定性评价,落实监测防范措施。对所有排查出来的废弃矿山采空区,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治理恢复方案,落实监测措施和监测责任人,通过安置警示牌、制定避险应急预案搬迁避让等措施,及时做好险情和安全隐患防范工作。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200777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把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防灾减灾重点工作部署好、落实好,构建区政府领导、镇政府具体实施、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防治新局面。

镇规建环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影响居民住房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本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做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各村和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查,并负责公路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

镇农服中心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

镇经发办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协助镇街做好灾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文旅中心负责古镇核心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隐患排查、监测、工程治理等,出现灾险情时要督促旅游开发项目业主立即组织游客疏散避险,并封路闭园。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灾区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做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组织人员疏散,维护地质灾害现场治安,并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镇党政办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会同建环办定期发布全区山体滑坡等级预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气象预报工作。

镇财政办负责筹集调度防灾救灾资金,确保防灾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防灾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镇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消防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防灾能力

镇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搬迁、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提高防灾能力。

(三)强化监管,严控灾害发生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防灾制度,严密防范不当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规划和村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域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各村和镇有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等建设全过程。对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工程建设活动立即责令停止,责成建设单位对造成的损失及时作出赔偿,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加强培训教育

镇建环办要制订计划,分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培训。要加大对普通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把宣传普及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等主题日活动,以宣传栏、公示栏、院坝会、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加强协作,做好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

镇建环办、农服中心要加强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系统,第一时间将雨情、水情等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社区)和群测群防员。

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反应、专家会商、处置救援工作程序,建立集预警预报、会商决策、综合协调与应急联动“四位一体”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各村要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队伍调集、救援物资准备、现场抢险救援、受灾群众安置、信息上报等应急处置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六)严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镇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指标,按照注重实效的要求,重点从群测群防员监测信息上报率、下达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和人员伤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同时,针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从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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