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31K/2023-00023 | [ 发文字号 ] | 丰盛府发〔2023〕14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丰盛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盛镇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辖各部门:
现将《丰盛镇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盛镇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指在我镇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危岩滑坡和崩塌,造成一次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以及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危急救援方案。
一、健全事故应急机构
镇政府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长吴谦担任指挥长,由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组织委员杨梅、武装部长赵进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派出所、卫生院、党政办、武装部、规建环办、应急办、财政办、社事办、平安办等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组成。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援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综合处置分队四个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1.办公室设在镇规建环办,由杨梅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杨露、黄诗和、刘伟。
办公室是指挥部的参谋及日常事务处理机构,其职责是:
(1)负责地质灾害救援日常事务工作;
(2)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援预案,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修订、补充;
(3)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
(4)值班报告、收集情况、处置上报,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组织协调和灾后伤亡人员的善后分类处置、安抚工作;
(6)统计灾后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恢复生产工作。
2.抢险救援分队,由韦开华担任队长。分队下设四个组:警戒保卫组,抢险一组,抢险二组,抢险三组。
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所长胡开明担任组长,组员为派出所5人。其职责是紧急状态临战出击抢险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
抢险一组:由镇平安办主任连第担任组长,组员为机关5人。其职责是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抢险二组: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周果担任组长,组员为机关5人。其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疏通救援通道。
抢险三组:由镇党政办主任胡佐强担任组长,组员为机关5人。其职责是核实伤亡人员身份。
3.后勤保障分队,镇人大主席蒋朝攀任队长。分队下设给养组、装备组和救护组。
给养组:由镇财政办主任何良勇担任组长,组员为机关5人。负责做好临战的给养。
装备组:由镇社事办负责人何敏担任组长,组员为机关5人。负责抢险救援必须的材料、设备配备、通讯设备配置。
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赵兵担任组长,组员为卫生院20人。负责伤亡人员紧急处置、运送、治疗工作。
4.综合处置分队,由镇宣传统战委员覃斌担任队长,成员为机关5人。分队职责任务是:在临战状态下,负责动员、宣传、报道、发动群众以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统计、分类归口处置工作。
二、加强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镇党政办值班电话:66431107
木洞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值班电话:66436072
丰盛派出所报警电话:66431139
火警报警电话:119
丰盛镇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66431048
丰盛镇医疗急救电话:66431233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来电话或派人报告镇党政办和归口管理部门规划与自然资源所,同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规模、范围等;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镇党政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长和有关分管领导,组织抢险救援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并迅速上报区政府办公室;通知镇派出所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安全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上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时立即组织全所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三)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亡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保护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
三、强化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和个人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产生重大损失。
(二)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与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预案,指挥部及各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各专业组立即投入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区政府。
(四)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运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协同配合,反应灵敏。充分发挥各类救护机构的作用,实行110、119、122、120联动,优化组合救护资源,形成责任明确,指挥顺畅,配合有序,反应灵敏,抢救及时,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动作敏捷、运转协调、救援有力。凡有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