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31K/2023-00036 | [ 发文字号 ] | 丰盛府发〔2023〕4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丰盛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5 |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丰盛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丰盛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盛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场镇、农村和森林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2023年5月至年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共七方面重点任务。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1+2+N”的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场镇、农村和森林火灾防治水平。
二、强化统筹
成立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周庆任组长,镇人大主席蒋朝攀、镇政法委员、副镇长韦开华、镇人武部、副镇长赵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镇政法委员、副镇长韦开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镇应急办负责人周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易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古镇核心区域重点单位和文物建筑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林场、旅游景区、农林交错区、林区坟场、易燃易爆仓库油库、输配电线(设施)、通信基站、油气管线、文物文庙等。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镇应急办牵头,镇规建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镇规建办牵头,镇经发办、镇应急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镇应急办牵头,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经发办、镇文化服务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镇应急办牵头,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经发办、镇文化服务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镇应急办牵头,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经发办、镇文化服务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林区主要火患。对林区内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距离不足,输电、配电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以及运行状况差等隐患开展排查。对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的旅游景点、庙宇、燃气站、散坟集中点等隐患点位进行彻底清查。(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经发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医院、养老院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镇社事办牵头,镇应急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违规施工动焊。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镇规建办、镇应急办、丰盛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镇社事办、镇应急办、镇经发办、镇规建办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4.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镇应急办、镇社事办、镇经发办、丰盛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5.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镇应急办、丰盛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6.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四类违规用火行为(烧杂草、秸秆等农事用火,上香烧纸、燃放爆竹等祭扫用火,烧疫木、违规焊接、切割等施工生产用火,吸烟、烧烤和篝火等野外用火)。(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四)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媒体宣传。按照“1+N”模式,每年在春节、“119”宣传月利用赶集日至少开展2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LED视频播放设备、短信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镇应急办、镇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入户宣讲。开展场镇居民、农村村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制作防火手册和消防安全告知书,向场镇居民、农村村民逐一发放;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按照“一户一册”标准,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按照我镇《2023年“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切实摸清辖区“小火亡人”重点对象情况,建立家庭监护人、村社网格人员为主的消防安全精准帮扶名录,定期开展入户宣传教育,确保重点对象人人有人管。(镇应急办、镇经发办、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多形式宣传。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小广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彩色森林景区等管理单位,利用户外大屏、固定宣传栏、公共显示牌等,高频次播放宣传消防及森林防火宣传。(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1.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督促辖区重点单位、企业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镇专职消防队要加强对高风险场所的熟悉演练,熟知灭火预案内容。(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专职消防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联勤联动机制。加强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专职消防队伍、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各行业领域指挥框架,提高同步调度、协同救援能力。(镇应急办、镇专职消防队、丰盛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队伍能力,进行大建设。
1.充实基层火灾防治工作力量。按照“六有标准”(有牌子、有独立办公场所、有消防专管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制度职责、有绩效考核)实体化运行镇消防工作站,扎实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镇消防工作站负责)
2.强化镇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实战能力,开展日常训练,增强各类体能、技能和灭火知识学习。根据风险、需求配备适应灭火应急救援的器材、装备。(镇应急办负责)
3.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强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力量建设,按要求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按要求配备森林消防水泵、水带、移动水池等专业物资装备。(镇应急办负责)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大体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25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用1个月时间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镇属相关部门要完成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年11月25日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风险隐患整治台账清单。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完成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队伍能力大建设工作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镇消安办、镇森防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场镇、农村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镇属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镇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重要时段带队检查场镇、农村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化解积案、事故防控、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事故多发频发、高居不下、管控不好、降幅靠后的村、社区,进行事故统计,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综合考核。
从5月起,请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每月24日前向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