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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431K/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丰盛府发〔2023〕5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丰盛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有关单位:

我国千人献血率由4.8提升至11.5。为全力做好临床血液供应安全保障,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权益,现将紧急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各村(居)通过院坝会、社员大会、党员大会等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倡导“无偿献血、关爱他人、无上光荣”的公益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二、献血对象、献血人数及献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18—55周岁健康公民为献血主体,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我镇于20237128:30到12:00、组织112人参加献血活动(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血量计算方式

参加献血的公民,经体检合格,全部实行无偿献血。每人一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对献血者本人由市献血办发给《无偿献血证》。公民个人上次献血后间隔献血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可以再次献血。

四、《无偿献血证》使用

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用血权,并免交采供血成本费用。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相关权益,按照《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五、加强领导,确保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献血地点。各村居、有关单位按镇安排的时间和献血任务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时到丰盛镇政府大门外采血点献血;

(二)献血前饮食注意及证件的携带。参加献血的人员从体检前一天晚餐至献血期间,不得进食肥肉、鱼、油条等高脂、高蛋白食物。献血当日须吃早餐,但要清淡,如稀饭、馒头、面包等,同时要带上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从早上8:30开始采血,时间为半天。

(三)建议献血补助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完成1个献血任务后(即献血200ml-400ml)给予1000元健康营养补助,献血后原则上不安排休息,确因献血后身体不适的,可休息1-2天。村(居)可参照政府健康营养补助标准,献血人员完成献血任务后,政府补助300元/人,各村居差额部分由村居配套,并自主安排休息时间。镇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完成献血任务后,可参照政府健康营养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献血任务与双月绩效考核挂钩。本次献血任务纳入镇对村的双月绩效考核制度,未完成任务数按照每人1分累计扣分。


附件:丰盛2023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37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丰盛镇2023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献血人数

时间

地点

1

镇机关

12

7月12日

丰盛镇政府大门外

2

丰盛小学

5

3

丰盛中学

5

4

街村

10

5

桥上村

8

6

油房村

10

7

石家村

8

8

梨坪村

7

9

桥湾村

8

10

双碑村

10

11

家村

9

12

社区

10

13

丰盛派出所

4

14

丰盛卫生院

4

15

丰盛邮局

1

16

丰盛农商行

1

16

合计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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