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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431K/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丰盛府发〔2024〕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丰盛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全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按照区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区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巴防办〔2024〕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全力守护“生命通道”畅通。

二、整治范围

(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

(二)占用、堵塞、封闭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堆放杂物、防火封堵破坏,敞开式外廊堆放可燃杂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滚动排查。

1.针对消防车通道。采取“村居负责、部门参与”的方式,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路段消防车道严管整治清单。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2024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发动网格力量开展排查,完成餐饮场所、宾馆饭店和古镇景区等大众消费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镇社事办要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排查;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规建办组织开展对遮挡门窗堵塞消防逃生和救援通道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清查,并建立台账;镇社事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经发办等部门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各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农家乐、家庭小作坊等开展排查,分村居建立台账,并报镇消安办汇总;镇消安办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重点场所问题,及时抄告区消安办,做到信息共享。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二)实施综合治理。

5.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2024年6月底前,由镇消安办负责收集全镇缺失标识、标牌等重点点位,梳理形成台账;并对辖区所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和完善禁停标线、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标识、标线、标牌损坏。

6.深化“拆窗破网”工作。镇属相关部门要将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情况,及时上报镇消安办,由镇消安办督促依法予以拆除。镇属相关部门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本行业领域单位主动拆除,并健全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规建办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6月底前,餐饮场所、宾馆饭店和古镇景区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7.加大部门执法整治强度。镇消安办、丰盛派出所要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路段、区域,在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严管整治对象要及时上报区消安办,提请纳入区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镇消安办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丰盛派出所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监督检查,镇综合执法队伍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处罚。

(三)深化宣传曝光。

8.加强安全宣传。要通过广播、LED视频播放设备、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打通 “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将 “生命通道”安全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动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群众共同维护 “生命通道”畅通。

9.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辖区重点单位、场所负责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播放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对发生亡人火灾或影响大的火灾、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镇消安办要提请区消安办深入我镇召开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形成强大声势;对发生一般火灾的,镇消安办、各村(社区)要组织居民召开现场提醒会,以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

10.发挥举报作用。各村(社区)要发动群众举报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针对举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核实,并及时上报镇消安办进行整治,切实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长效监管。

11.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镇消安办、丰盛派出所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12.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镇规建办要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标牌管理纳入建设项目验收范畴,督促项目负责单位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镇消安办、镇规建办、丰盛派出所要按职责对场镇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规建办要加强户外广告审批和户外招牌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的防护网开展检查执法;镇属相关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镇消安办,由镇消安办提请镇消安委统筹综合执法队伍进行查处。

13.构建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日常检查、督查重要内容,并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17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及时进行部署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1月20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安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整治合力,定期督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坚持统筹推进。镇消安委要将攻坚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三)全面落实责任。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

附件:全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全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开展滚动排查

1.针对消防车通道。采取“村居负责、部门参与”的方式,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路段消防车道严管整治清单。

各村(社区)、镇消安办

2024年6月底前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2024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发动网格力量开展排查,完成餐饮场所、宾馆饭店和古镇景区等大众消费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镇社事办要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排查;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各村(社区)、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4年6月底前、2024年12月底前、2025年6月底前,分别完成阶段性任务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规建办组织开展对遮挡门窗堵塞消防逃生和救援通道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清查,并建立台账;镇社事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经发办等部门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各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农家乐、家庭小作坊等开展排查,分村居建立台账,并报镇消安办汇总;镇消安办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重点场所问题,及时抄告区消安办,做到信息共享。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各村(社区)、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4年6月底前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各村(社区)、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5年11月底前

(二)实施综合治理

5.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2024年6月底前,由镇消安办负责排查收集全镇缺失标识、标牌等重点点位,梳理形成台账;并对辖区所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和完善禁停标线、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标识、标线、标牌损坏。

镇消安办

2024年6月底前

6.深化“拆窗破网”工作。各村(社区)、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情况,及时上报镇消安办,由镇消安办督促依法予以拆除。镇属相关部门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本行业领域单位主动拆除,并健全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规建办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6月底前,餐饮场所、宾馆饭店和古镇景区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各村(社区)、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4年6月底前、2024年12月底前、2025年6月底前,分别完成阶段性任务。

7.加大部门执法整治强度。镇消安办、丰盛派出所要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路段、区域,在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严管整治对象要及时上报区消安办,提请纳入区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镇消安办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丰盛派出所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监督检查,镇综合执法队伍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处罚。

镇消安办、丰盛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1月底前

(三)深化宣传曝光

8.加强安全宣传。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LED视频播放设备、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打通 “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 “生命通道”安全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动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群众共同维护 “生命通道”畅通。

各村(社区)、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5年11月底前

9.强化警示教育。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辖区重点单位、场所负责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播放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对发生亡人火灾或影响大的火灾、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镇消安办要提请区消安办深入我镇召开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形成强大声势;对发生一般火灾的,镇消安办、各村(社区)要组织居民召开现场提醒会,以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

各村(社区)、镇消安办、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5年11月底前

10.发挥举报作用。各村(社区)要发动群众举报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针对举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核实,并及时上报镇消安办进行整治,切实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各村(社区)、镇消安办

2025年11月底前

(四)加强长效监管

11.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镇消安办、丰盛派出所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镇消安办、丰盛派出所

2025年11月底前

12.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镇规建办要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标牌管理纳入建设项目验收范畴,督促项目负责单位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镇消安办、镇规建办、丰盛派出所要按职责对场镇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镇消安办牵头联合镇规建办加强户外广告审批和户外招牌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的防护网开展检查执法;镇属相关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镇消安办,由镇消安办提请镇消安委统筹综合执法队伍进行查处。

镇消安办、镇规建办、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5年11月底前

13.构建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日常检查、督查重要内容,并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5年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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