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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27F/2021-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惠民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办流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街道户籍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在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之月起,年满60周岁以上的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3、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申请参保应提供的资料

1、《重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

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折或者卡复印件1份;

5、有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

6、属于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的,还应提供有权机关颁发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申报手续的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申请参保的人员,将应提交的资料交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报。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龄领取待遇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申办对象

已参保缴费且年满60周岁的本街道户籍居民。

(二)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

3、如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需提供《重庆市巴南区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增发基本养老金资格表》。

(三)办理程序

由本人携所需资料到社保所填写《中年人员达龄时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选择申请》办理手续。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领取待遇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村居开具《领取城乡居民保险死亡证明》;

2、死者的火化证或医学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

3、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办理程序

由领取人携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手续。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账户余额领取流程

(一)申办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并办理了领取死亡待遇的,但银行存折或卡遗失或密码忘记的(账户注销的除外)。

(二)所需资料

1、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领保人员银行账户余额领取资格审批表》一式4份;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

(三)办理程序

由领取人携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手续。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流程

(一)申办条件

原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又按相关政策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或超过法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

(二)所需资料

1、退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退保人享受其他待遇的《资格证》或《退休证》复印件1份。

(三)办理程序

由退保人携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填写《申请书》和 《变更申请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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