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街道“三变”激活强村富民“新引擎”
一是变“资源”为“资本”。6个行政村联合注资120万组建强村公司,将绿化养护、河道保洁、公路维护、垃圾清运等7类项目依法依规向强村公司倾斜。截至目前,营业收入达50万元,推动村集体经济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转变。
二是变“输血”为“造血”。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扩大强村公司经营范围至9项,主营白象山品牌赋能、资产管理、工程承揽、户外广告等市场化业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余个,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超100万元。
三是变“约定”为“约束”。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不得投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违法用地等情形的项目,不得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担保等8条红线,推行公司资金收付“非现金”结算制度,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