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92662/2021-000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花溪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0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重庆市巴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部署的总体要求,2020年花溪街道办事处从以下六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搭建班子,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机关各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全覆盖。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辖区企业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手续,着力降低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
(二)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上级要求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事项,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台账,严格对照执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全区2020年底前政务服务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及公示制,最大化便民利民举措。全街道建立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满足了居民群众的办事需要。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强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追踪工作体系。
三、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对2015年以来党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了2轮全面清理,清理出需修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覆盖做到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主体、事项、程序、依据、内容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四、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探索在事业单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按照询价比选、适合政府行政事务管理需求的原则,聘请法律素养较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得到了真正发挥。
(二)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探索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纠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机制。
五、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证件清理办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管理。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办公室及人员调配。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项制度,树立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教育指导等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学习优秀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的执法案例。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驻派出所工作室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75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评估法律风险,审查合同(协议)等行政事务文书文件21份;人民调解组织参与重大案(事)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依法应对处置,参与了4起案件的处置活动。针对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合同违约、债权债务、物业租赁等纠纷,做好援企稳岗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二)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法治宣传。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编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主题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海报5000余份,宣传资料20000余份册,悬挂横幅标语130余幅,组织开展“坚持依法防控、争做守法公民”社区巡逻宣传3000余次。5000居民参与千万市民网上学法竞赛答题活动,296人参与2020年度手机APP普法学习考试活动。
(三)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枫桥经验”巴南实践,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2020年达到了全区“三治结合”创建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探索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选命名和动态管理。开展城市安全示范创建,推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机制,推动完善调解有机衔接机制。完善应急“四大体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任务。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