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92662/2023-00029 | [ 发文字号 ] | 花溪街发〔2023〕47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花溪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0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花溪街道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花溪街道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花溪街道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
一、形势评估
当前,花溪街道2023年度耕地保有量总任务为1998.79亩,撂荒耕地核查利用任务24.94亩,现状耕地中未来逐渐成园成林整改任务156.39亩。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耕地保护要求,切实完成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针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流失、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现状,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为核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态势,保证全面完成2023年度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街道围绕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总目标,按照年度耕地保护目标,重点做好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日常监测—问题举证—核查整改—反馈销号”四个环节,研判阶段任务计划,分时分段完成撂荒耕地核查利用及未来逐渐成园成林整改任务。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限时整改完成,卫片执法拆除恢复耕地按“出土长苗”的原则尽快整改。
三、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街道2023年耕地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耕保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由街道规建环办与社事中心牵头,成立耕保专项行动整改推进组,具体落实街道耕保决策部署,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的耕地保护问题清查整治等工作,并按区规资局要求定期调度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一)耕保领导小组
组 长:盛慧娟 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万松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郑 飞 街道纪工委书记
张宇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代 波 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蔡开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耕保专项行动整改推进组
1.“非农化”问题整改推进组
整治内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渣场”、公墓(含治丧点),重点项目未批先建以及占用耕地绿化造景、建设公园等“非农化”问题专项整治。
组 长:蔡开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任小元 街道规建环办主任
各村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街道规建环办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2.“非粮化”问题整改推进组
整治内容:土地流转、存量及未来耕地成园成林整治,以及耕地撂荒复耕等“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
组 长:张宇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张 强 街道社事中心主任
各村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街道社事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四、重点举措
按照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疏堵结合的原则,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采取以下重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中央对耕地保护相关要求的严肃性、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由规建环办与社事中心履行监管责任,各村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依据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时,与各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刚性指标考核,确保全面完成耕地保护年度各项任务。
(二)加强监测监管,定期评估耕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
要提高自主监测能力,加强对本辖区耕地的动态监测监管,及时发现耕地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对照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按月定期评估完成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三)开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专项整治
由街道社事中心着重开展以下防止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一是推进存量“非粮化”清理及问题整改。开展耕地逐渐成园成林存量“非粮化”清理及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清理结果锁定存量“非粮化”范围及面积,存量范围以外的“非粮化”问题一律按新增处理;制定分类处置措施,推进辖区内耕地逐渐成园成林等存量“非粮化”问题整改。二是严格审查耕地流转。加强对大规模流转耕地的审查审核,流转耕地必须用于耕地用途;严禁通过流转土地修建公墓、弃土倒渣等。三是大力推进撂荒地整治。明确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人及严控耕地“非粮化”流出,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建立撂荒耕地核查利用日调度、周通报机制,确保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巩固撂荒耕地长效利用机制,防止已复耕复种耕地再次撂荒。
由街道规建环办牵头,推进以下遏制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整治,限期整改到位。对农村建房农转用办理情况加强监督,发现未办理农转用而先行审批用地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强化临时用地监管。在项目立项、初设阶段,合理确定临时用地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加强临时用地到期复垦监督管理,督促项目用地单位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三是加强已征收未转用土地用途管理。及时巡查已征收未转用土地使用状况,严禁违法违规改变审批用途,尤其是用于绿化造景。四是开展各类“非农化”问题的整改。开展各类“非农化”问题的整改,对“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通报、土地卫片执法通报、重点挂牌督办的重点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案例”等占用耕地问题,从严查处,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其他耕地“非农化”问题,立行立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四)严肃违法占用耕地督察执法
加强监测预警,建立违法违规用地“核实、处置、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对需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依法移交;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违法占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组织实施
(一)压实责任,编制方案。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研究耕地保护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层层压实部门及村社干部、网格员各项责任任务。规建环办和社事中心全面统筹耕地保护工作,对照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按“月调度、季评分、年考核”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各村要认真对照街道耕地“一本账”,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全面完成耕地保护任务交办事项,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
(二)制定计划,打表推进。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带位置带图斑逐级下达保护任务,落实到村、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落实“一票否决”要求。结合农作物种植、各项变更调查等关键时点,制定时间计划表,各项任务严格打表推进。
(三)多措并举,协同实施。研究提出各项任务组织具体实施方式,通过调度、通报、奖惩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同时规建环办与社事中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实抓好统筹协调,提出指导性解决问题办法;各责任单位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形成高效闭环,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规建环办为“非农化”专项整治责任人,社事中心为“非粮化”专项整治责任人,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则是本村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街道主要领导,规建环办和社事中心负责人要定期召开会议、部署、调度、研究、督办耕地保护工作。
(二)定期通报。不定期通报耕地保护相关情况,研判耕地保护形势,提醒、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交办、催办、督办耕地保护重点工作。
(三)严格考核。对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耕地保护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将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四)严格监督执法。坚决遏制新增,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防控耕地“非粮化”,坚决打击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各类违法占耕行为。
(五)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在实施整改项目时测算资金需求,加强对因历史原因导致耕地减少的恢复补足工程经费保障。
(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营造良好保护耕地氛围,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发放各类耕地保护宣传扇、宣传布袋等,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自觉性。
附件:1.花溪街道2023年度部门耕地保护目标分解表
2.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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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花溪街道202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分解表
目标任务 | 具体指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一)耕地保有量任务 | 本年度末实际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下达面积1998.79亩(扣除因依法征转等合理减少耕地) | 街道规建环办 | 街道社事中心、各村(社区) | 8月底完成耕地恢复补足地块土地整治,9月底完成耕种利用,10月启动举证,同时完成日常变更。 |
(二)撂荒耕地核查利用任务 | 完成24.94亩核查利用任务 | 街道社事中心 | 各村 | 按上级要求时间完成。 |
(三)现状耕地中未来逐渐成园成林整改任务 | 完成156.39亩整改任务 | 街道社事中心 | 各村 | 按上级要求时间完成。 |
(四)违法占用耕地整改任务 | 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耕地保护督察等问题整改 | 街道规建环办 | 街道社事中心、各村社 | 违法占用耕地图斑实时下发,要求限时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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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耕地保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安排,压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完成区对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任务,花溪街道办事处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2023年度巴南区花溪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任务
围绕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总目标,重点做好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层层压实责任,围绕“监测—举证—整改—销号”四个环节,研判阶段任务计划,分时分段完成撂荒耕地核查利用及未来逐渐成园成林整改任务。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限时整改完成,卫片执法拆除恢复耕地按“出土长苗”的原则尽快整改。确保完成区下达给我街道2023年度耕地保有量总任务1998.79亩,撂荒耕地核查利用任务24.94亩,现状耕地中未来逐渐成园成林整改任务156.39亩。
二、耕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共同为街道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规建环办与社事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辖区内各村委会负责本村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耕保工作的村委会干部为直接负责人,需确保各村2023年度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下达数量(各村具体耕地保有量任务以区规资局调整下发为准;涉及“非农化”“非粮化”具体整改任务,以区规资每周、每月、每季度下发调度表和国土云图斑为准)。
三、各村建立耕地保护工作专班,设置村级耕地保护网格员,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员各项耕地保护责任任务。
四、严控耕地“非粮化”流出。开展耕地逐渐成园成林存量“非粮化”清理及整治,按区耕保要求于10月份完成整治任务,同时严防存量范围外新增“非粮化”问题;严格审查耕地流转,流转耕地必须用于耕地用途,严禁修建公墓、弃土倒渣等;推进撂荒地整治,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新增耕地严禁撂荒,明确复耕复种责任人,按区耕保任务节点要求,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糟、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五、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禁新增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强化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未批先建和改变用途,督促业主到期后履行复垦义务;及时完成耕地卫片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各类巡视巡查、督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六、各村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层层分解目标责任。
七、依法依规开展本村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并第一时间上报,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杜绝新增违法用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不低于下达数量;依法批准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统筹规划、以补定占的原则,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九、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耕地“进出平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兜底落实机制,由街道规建环办、社事中心监督指导,各村具体落实。
十、此责任书一式贰份,街道办事处、各村民委员会存一份。
花溪街道办事处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