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92662/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花溪街发〔2024〕1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花溪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5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花溪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岗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经街道同意,现将《花溪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花溪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按照区安委办《全区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渝巴防办〔2024〕3号)文件要求,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全力守护畅通“生命通道”。
二、整治范围
(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
(二)占用、堵塞、封闭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堆放杂物、防火封堵破坏,敞开式外廊堆放可燃杂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滚动排查
1.针对消防车通道。采取“街道牵头、各村(社区)负责、相关岗位、单位参与”的方式,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上报,确定6+N处重点路段消防车道严管整治清单。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经济发展岗、宣传统战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规划建设岗、安全应急岗等岗位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排查。各村(社区)发动网格力量、业委会开展排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综合执法岗组织开展对遮挡门窗堵塞消防逃生和救援通道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清查,并建立台账;经济发展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等岗位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各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开展排查,分行业建立台账,并报街道综合执法岗汇总;各村(社区)排查发现的重点场所问题,及时抄告对应行业岗位和单位,做到信息共享。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有关岗位和单位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2024年6月底前对辖区所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和完善禁停标线、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标识、标线、标牌损坏。
2.深化“拆窗破网”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予以拆除。各有关岗位和单位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指导单位主动拆除,并健全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综合执法岗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6月底前,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3.加大部门执法整治强度。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等岗位和单位要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路段、区域,在夜间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夜查;配合区级部门对严管整治对象纳入区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安全应急岗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辖区派出所要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岗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处罚。
(三)深化宣传曝光
1.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大喇叭、小喇叭、发放宣传资料、院坝会、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通 “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将“生命通道”安全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电商、快递、通信、燃气、供电等企业员工,以及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群众共同维护“生命通道”畅通。
2.强化警示教育。对发生亡人火灾或影响大的火灾、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安全应急岗要召开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形成强大声势;对发生一般火灾的,各村(社区)要组织居民召开现场提醒会,以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
(四)加强长效监管
1.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各村(社区)和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等岗位和单位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2.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综合执法岗、村(社区)应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岗要按职责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城管大队要加强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的安全监管,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的防护网开展检查执法;安全应急岗、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构建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社会事务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文化体育岗、宣传统战岗、安全应急岗等岗位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日常检查、督查重要内容,并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17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岗位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进行部署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1月20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岗位和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治。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等参与排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岗位和单位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层面依托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为专班成员,并在街道综合执法岗设置专班办公室。各村(社区)、相关岗位和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村(社区)、相关岗位和单位要将攻坚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要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定期晾晒工作进展和成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全面压实责任。街道消安办要将工作成效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街道消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力的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花溪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花溪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开展滚动排查 |
1.针对消防车通道。街道采取“街道牵头、各村(社区)负责、相关岗位和单位参与”的方式,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上报,确定6+N处重点路段(小区)消防车道严管整治清单。 |
各村(社区)、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辖区派出所。 |
2024年6月底前 |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经济发展岗、宣传统战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规划建设岗、安全应急岗等岗位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排查。各村(社区)发动网格力量、业委会开展排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
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岗、宣传统战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规划建设岗、安全应急岗、社保所,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4年6月底前、2024年12月底前、2025年6月底前,分别完成阶段性任务。 | |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综合执法岗组织开展对遮挡门窗堵塞消防逃生和救援通道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清查,并建立台账;经济发展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等岗位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各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开展排查,分行业建立台账,并报街道综合执法岗汇总;各村(社区)排查发现的重点场所问题,及时抄告对应行业岗位和单位,做到信息共享。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岗、经济发展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规划建设岗、安全应急岗、社保所,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4年6月底前 | |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有关岗位和单位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
各村(社区)、以及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5年11月底前 | |
(二)实施综合治理 |
5.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岗位和单位,2024年6月底前对辖区所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和完善禁停标线、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标识、标线、标牌损坏。 |
各村(社区)、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4年6月底前 |
6.深化“拆窗破网”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予以拆除。各有关岗位和单位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指导单位主动拆除,并健全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综合执法岗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6月底前,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岗、经济发展岗、文化体育岗、社会事务岗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4年6月底前、2024年12月底前、2025年6月底前,分别完成阶段性任务。 | |
7.加大部门执法整治强度。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等岗位和单位要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路段、区域,在夜间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夜查;对严管整治对象纳入区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安全应急岗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辖区派出所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岗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处罚。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 |
2025年11月底前 | |
(三)深化宣传曝光 |
8.加强媒体宣传。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岗位和单位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大喇叭小喇叭、发放宣传资料、院坝会、赶场日、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通 “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将 “生命通道”安全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快递、通信、燃气、供电等企业员工,以及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群众共同维护 “生命通道”畅通。各相关岗位和单位每月上报“五进”开展次数、受教育人数、网格员宣传次数等情况。 |
各村(社区),宣传统战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5年11月底前 |
9.强化警示教育。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岗位和单位要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对发生亡人火灾或影响大的火灾、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区消安办要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对发生一般火灾的,各村(社区)要组织周围居民召开现场提醒会,以身边的实际案例教育引导居民强化火灾防控意识。 |
各村(社区),应急办,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 |
2025年11月底前 | |
(四)加强长效监管 |
10.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各村(社区)和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等岗位和单位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 |
2025年11月底前 |
11.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规划建设岗要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标牌管理纳入建设项目验收范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岗要按职责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综合执法岗要加强户外广告审批和户外招牌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的防护网常态化开展检查执法;安全应急岗、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要按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社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
各村(社区),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辖区派出所、安全应急岗,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5年11月底前 | |
12.构建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社会事务岗、经济发展岗、宣传统战岗、规划建设岗、文化体育岗、安全应急岗等岗位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日常检查、督查重要内容,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消防“生命通道”规范化管理水平。 |
各村(社区),社会事务岗、经济发展岗、宣传统战岗、社保所、文化体育岗、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岗位 |
2025年1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