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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482U/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姜家府发〔2023〕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姜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家镇2023年度坚守耕地红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镇街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姜家镇2023年度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

姜家2023年度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镇街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更好坚守耕地红线,现结合我镇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形势评估

镇耕地保有量目标28101.6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21950.7亩;2022年末现状耕地面积27335.44亩,永久基本农田中现状耕地面积21117.34亩。姜家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950.7亩,截止今年一季度末现状耕地18736.42亩,现状耕地与目标差值3214.28亩,耕地流出量2391.16亩,其中未来逐渐“成林成园”减少2342.46亩,一季度减少48.7亩,在此基础上二季度又减少了6.82亩。

耕地保护目标作为区对镇的目标考核任务,实行一票否决。镇党委书记作为全镇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此次2023年“十三五”耕地恢复补足任务、2023年撂荒地整治及未来逐渐“成林成园”等耕地恢复任务量大、资金缺口大、恢复整改难度大,如不按时序推进,将会影响我镇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完成,突破耕地保护红线。

二、工作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任务。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3年末,我镇实际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现有面积(扣除因依法征转等合理减少耕地)。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3年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现有面积。

(三)年度“进出平衡”任务。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3年度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的流入数量(扣除不能用于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情形),大于等于2023年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应落实进出平衡的流出数量。

四)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任务。完成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耕地保护督察等问题整改任务。

(五)撂荒耕地核查利用任务。按市、区有关要求按时完成2023年度撂荒耕地核查利用任务。

(六)现状耕地中未来逐渐成园成林整改任务。完成3924.37整改任务。

七)耕地保护欠账。2022十三五恢复补足、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中未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图斑等任务。

(八)临时用地到期复垦任务。

(九)2022年耕地保有量缺口补足任务。2023年完成耕地保有量缺口补足任务987.45

三、重点举措

(一)组织召开“耕地保护”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姜家镇主要领导召集镇级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组织召开“耕地保护工作会”,组织学习耕保相关政策规定,传达市、区耕地保护会议精神,推动解决姜家镇耕地保护工作中难点、卡点问题,并严格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上级部门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一般耕地占补平衡,深化用地前端服务和管控建立违法违规用地核实、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

(二)成立耕保专班,明确任务职责

加强姜家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联动、镇村联动,成立了姜家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与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村党委书记为村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镇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镇域耕地的动态监测监管明确耕地保护目标依据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照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定期评估完成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镇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村的业务指导和对违法用地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耕地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加大耕地恢复力度,严格管控耕地流出

各村需加大力度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工作,按上级耕地保护任务规定时限完成各阶段整改任务,并严格按照耕地恢复验收认定标准开展种植,及时申请验收;镇级相关部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要及时制止,严格执行“严查处”;镇级相关部门和各村需继续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控占用耕地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政策,深化用地前端服务和管控。

加强学习相关政策,坚持先办手续后用地

规建办、镇农服中心等镇级相关部门和各村加强对农业设施用地、“一、二、三”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出平衡”等用地手续办理规定、相关政策、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的学习及时督促使用主体办理手续,并严格管理该地块,手续办理齐全后才能交地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耕地保护督查执法,强化日常履职监督。相关部门及各村要将耕地保护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及时发现耕地变化情况对耕地保护监督耕地保护阶段性任务完成不力、新增违法用地发现不及时或者处置不力的部门,除全通报批评外,同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二)实行严格考核评价,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刚性指标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镇级相关部门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先进经验。定期通报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警示督促全各级各方面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耕地保护底线,实现耕地保护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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