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82U/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姜家府发〔2023〕2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姜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3 |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家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姜家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姜家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分类办〔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工作具象化、清单化、系统化开展,加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提升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农户分类、村社收集、镇街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基本建成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探索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新增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
2023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新增建设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分别为平原村、文石村。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严格按照“四分类”要求,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体系。
1.厨余垃圾。农户居住分散,进行农业生产的地区,农户对厨余垃圾进行还田还土,或者饲养家禽牲畜,施行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农户居住相对集中,进行农业生产的地区,采取沤肥、机械成肥、生物成肥等方式,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施行不出村统一处置;乡村旅游点、农家乐、民宿的厨余垃圾统一规范收运处置。
2.可回收物。推行可回收物兑换机制,吸引村民参与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培养垃圾分类习惯。规范村内可回收物收集点、镇可回收物收集站建设,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农村可回收物的收集。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推行镇、村“收货郎”专业回收队伍新模式,“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定路线”巡回收集可回收物,实行收运进村、服务入户。
3.有害垃圾。设立乡村有害垃圾投放日,固定每周四集中投放、收集有害垃圾,通过定时集中投放收集,培养村民习惯,有效收集暂存有害垃圾。区固废公司采取预约方式转运示范村暂存的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按现行工作方式由镇统一收集转运到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配置分类收集设施设备
1.分类投放收集亭(点)。原则上每个示范村的村委会应设置1处四分类投放收集亭,其他区域(各村)至少设置4处三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收集亭,根据现场实际,应增加两分类分类投放收集亭或简易分类投放点数量,覆盖100%以上的组(社、队)及院落。
2.可回收物兑奖点。每个示范村应设置1个可回收物兑奖点,原则上可回收物兑奖点设置在村委会办公室所在地。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收集,建立可持续兑换机制。
3.有害垃圾暂存点。原则上每个示范村应设置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
4.大件垃圾堆放点。镇统一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1个,收集点位于垃圾中转站内,各村及时将大件垃圾收运至收集点,由镇统一负责收运处理。
5.厨余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每个村至少新建或改建1处厨余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沤肥池、沼气池或阳光堆肥房)。
6.垃圾收集容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桶,不得出现设置单个垃圾桶的情况。
7.宣传栏及标识标志:原则上每个村委会至少设置1处宣传栏1处公示栏;每处垃圾投放收集亭或简易投放点应准确设置垃圾分类标志、投放指南。垃圾收运车辆应喷涂正确的垃圾分类标识。根据实际,宣传广告中尽可能融入“扫干净、摆整齐、分到位、投准确、规范运、全处置”标语。
(三)设施设备维护。市政大队及示范村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指导员配置。示范村应综合动员先进党员、热心村民、村社职工、保洁员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指导,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
(五)台账资料归档。示范村应当收集整理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的所有工作资料,主要包含: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生活垃圾收运台账、设施设备照片及台账、宣传发动图片简报、工作力量配置等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报表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时间紧,任务重。各村是实施农村垃圾分类示范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协调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维持并提升现场效果,积极探索总结垃圾分类新技术、新方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通过院坝会、座谈会以及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宣传进社、进户,引导广大村民弄清楚“为什么分类、如何分类”问题。二是围绕“让垃圾分类成为地低碳生活新时尚”主题,充分调动村民的参与积极性,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大队要加大现场督导检查力度,重点考核当年应建的示范村,开展“回头看”,随机抽查往年示范村,并把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在市对区、区对镇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被市级或区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1.2020年-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名单
2.2023年开展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名单
3.区县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工作方案(渝分类办〔202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