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82U/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姜家府发〔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姜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镇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有关规定内容,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予以印发。各部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市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区级行业部门委托权限,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区级行业部门委托的交通、消防、城镇天然气、建设施工、文旅等行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镇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收集各部门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姜家镇应急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姜家镇经发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姜家镇规建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姜家镇农服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姜家镇应急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区应急局《关于备案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镇街法定职责事项清单(2023年版)》《镇街协同配合(“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2023年版)》(巴南委编办发〔2023〕42号)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三、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应急办按照职责分工,从事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李勇(主任)、龚代林(工作人员)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06天)-非执法工作日(344天)=5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06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8天;参与区安委会和区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48天;开展机动执法24天;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培训、演练24天;实施行政许可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344天,包括学习(20天)、培训(20天)、会议(24天)、驻村(24天)、消防(50天)、交通(100天)工作共计238天;病假、事假共计2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5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6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1.非煤矿山:6家在产非煤矿山企业: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朋安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巨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国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
2.危险化学品:中石化姜家加油站6月、12月检查一次。
3.烟花爆竹零售点:7个烟花爆竹零售点,1月、4月、9月全覆盖检查一次。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非煤矿山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2)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3)“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7)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危险化学品
(1)加油站是否取得防雷检测报告。
(2)加油站“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加油站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
(4)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
3.烟花爆竹零售点
(1)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有警示标志。
(2)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有灭火器。
(3)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超量存储。
(4)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违规销售。
(5)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附件2
姜家镇经发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镇安办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工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非居民燃油气经营户、超市、废品回收站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力争零死亡目标。
三、监督检查人员
经发办按照职责分工,对非居民使用燃油气经营户、超市、废品回收站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陈杰(分管党委副书记)、胡进(经发办主任)、汤印(工作人员)。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1.燃气供应点:重庆凯腾燃气有限公司姜家燃气供应点,每季度检查1次。
2.姜家天然气站:由天然气公司巡查,有问题报经发办。
3.电力:由电力公司巡查,有问题报经发办。
4.超市:3个超市排查每季度1次。
5.废品回收站:3家废品回收站每季度1次。
6.使用燃油气的餐馆:每季度随机抽查,1年内全覆盖1次。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燃气供应点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4)防火间距的要求:相邻的房间是否非明火、散发火花等。
(5)安全设施及经营用品配置: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应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应安装燃气检测报警器等。
(6)供应站然气销售情况登记表是否登记。
(7)瓶库内实瓶、空瓶和送检瓶存放是否分区。
(9)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10)配送车辆和人员是否按要求管理。
(11)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2)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3)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超市
(1)灭火器、安全通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2)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专人保管、专地存放。
(3)检查物品堆放是否整齐,是否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4)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源。
(5)是否有异常气味和烟雾。
3.废品回收站
(1)灭火器、安全通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2)电线是否裸露,是否堆存了易燃易爆物品。
(3)是否回收危险废物。
4.非居民燃气安全
(1)检查是否存在燃气泄漏隐患。
(2)使用燃气的场所是否通风。
(3)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4)安全制度上墙落实情况。
附件3
姜家镇规建环办2024年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镇安办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规范我镇农村自建房建设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监督检查人员
规建环办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自建房建设、市政工程建设、汽车维修行业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8人,分别是:王华强(分管副镇长)、李小春(规建环办负责人)、梁国庆、刘旭东、李松、张渝、张星雨、徐强。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1.自建房建设、市政工程、汽修行业:村(居)干部每周检查1次、镇规建办每月检查1次、镇领导每季度检查1次。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自建房建设
(1)是否购买保险。
(2)是否佩戴好护具,安全施工。
(3)是否使用违规机械。
(4)是否按要求先批后建。
(5)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2.市政工程建设
(1)施工人员是否购买保险。
(2)是否佩戴好护具,安全文明施工。
(3)是否使用违规机械。
(4)是否按要设置围挡。
(5)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是否按照流程审批(市政道路施工)
(7)是否占道施工。
3.汽修行业
(1)检查企业经营手续是否齐全。
(2)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3)检查固废存放是否达标。
(4)检查材料存放是否安全。
附件4
姜家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落实我部门相关安全工作职责,做好森林防火、山坪塘防溺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在建项目安全、农机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辖区管理负责制,我部门拟对农资门店、涉农企业、各山坪塘、各村森林防火区域、在建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实施常态化安全检查。每次参加监督检查人员为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全年为2次,同时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重点检查对象:农资门店、涉农企业、各山坪塘、各村森林防火区域、在建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
(二)重点检查内容
1、镇辖区内农资门店的农药、化肥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是否销售禁售农药等情况。
2、镇辖区涉农企业在开展生产作业时安全生产情况。
3、镇辖区内各山坪塘是否设置防溺水标识、标牌等情况。
4、镇辖区各森林防火宣导站、各村森林防火区域安全情况。
5、镇辖区涉农在建项目安全施工、安全建设情况。
6、镇辖区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7、镇辖区农机经销商的农机产品是否合格、库房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农机开展生产作业时安全情况。
三、其他
1、每年制定1次本科室(站、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负责实施。
2、每年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本行业领域)。
3、每年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4、每月至少2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