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82U/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姜家府发〔20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姜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9 |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家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防总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紧盯“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紧扣“统、防、救”三条主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底线思维,优化方案措施,精心组织领导,全力抢险救灾,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准备工作。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姜家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防御减轻洪涝灾害旱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保障全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到工作早安排,方案早制定,措施早落实,现将姜家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确保汛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姜家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防御减轻洪涝灾害旱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保障全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专项预案》、《巴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镇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的义务。
第四条 地理位置,姜家镇地处重庆市巴南区东南部,属丘陵地带(喀斯特地貌),饮水水源缺乏。
第五条 本镇水利工程概况、重要水库及灌溉力
姜家镇地处巴南区东南部,距主城区60公里,幅员面积80.36平方公里,有耕地25800亩,林地49060亩。海拔高度300—400米,最高700米,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土地以酸性土壤为主,年均气温在24—28℃之间,年降雨量在1200—1400毫米。辖7个行政村(59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9506人,镇常住人口8000余人。与东温泉、石龙、接龙、天星寺、二圣五镇山水相连,姜家镇森林覆盖率达63.4%。
全镇共有各类水利工程97处,其中:小二型水库3座(专项汛期高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坪塘82口,农村饮水工程12处,五布河姜家段7.1公里、鸭溪河姜家段15.5公里,龙洞河3.5公里。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一条 镇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组 长:吴谦、罗庆远
副组长:李树斌、陈杰、赵正禄、曾勇涛、伍红、胡秋月、王华强
成 员:张雪、姜雪、徐蕊、牟明礼 、李 勇、於明佳、易晓琳、 彭 东、 何 军、黄亨维、张承刚、胡毅云、张璐、李小春、何承超、王统敏、徐强、李富权、杨福梅、钟仕高、徐波、杨永明、赵西 、吴峰
第二条 具体分工
吴谦、罗庆远:负责防汛抗旱方案的审定,发布抗洪抢险及抗旱命令,负责抗洪抢险及抗旱的全面指挥。
陈杰:为抗洪抢险及抗旱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各项措施,抗洪抢险及抗旱队伍的组织安排。
曾勇涛:负责抗洪抢险和抗旱的治安保卫。
何军:负责协助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组织、指挥,场镇街道防洪抢险和危岩滑坡抢险以及危房、危岩的排除工作。
李勇:负责通讯联络,衔接上级防汛抗旱应急机构,抗洪抢险和抗旱车辆、物资及救灾物资的落实和调运工作。
张璐:后勤医疗保障,灾情的统计上报及灾后灾民的疏散、救助、安置善后等工作。
姜雪:负责防汛抗旱纪律监督。
张雪:负责后勤和灾后善后工作。
第三条 防汛抗旱办公室的设置
姜家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6456316),由陈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何军、鄢德宏、包万平、许希春、冯文俊、刘英、杨松、董震,主要负责防汛抗旱方案的制定,汛期安全检查,汛期日常汛情信息和旱情的收集与传报,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上报,与党政办一起联系上级防汛抗旱应急机构,传达上级精神并汇报相关情况,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预防、预测和预警
第一条 在汛期和干旱期间,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要认真收集区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区防汛部门防洪防汛信息,并做好详细记录。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立即通知各村(居)、各部门和各个水库管理所做好防汛抗旱准备。
第二条 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要坚持汛前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具体落实责任单位及经费,并将隐患情况上报,派专人对水库(河流)的雨情、水情、汛情等进行监测,随时向上级汇报,并根据汛情对重点病险水库提前放水腾空库容,限制蓄水,确保安全;准备好抗旱物资、车辆,落实抗旱经费,加强水利工程整治,增加蓄水抗旱能力。
第三条 当险情发生时,镇对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及居民采取以下列方式报警:
1、各村、单位、部门及重要水利工程管理所在十分钟内通过电话或专人(防汛抗旱信息员)向镇政府报警,并汇报具体情况。
2、镇政府对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及居民利用全镇有限电视网反复广播和电话通知,派出专车在二十分钟内沿公路沿线广播或专人(防汛抗旱信息员)通知群众做好防汛准备,立即组织好抢险队伍、物资及运输车辆等,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3、根据气象信息,如将发生旱情,及时通知群众做好准备,抗旱救灾。
第四章 分级响应程序
第一条 一旦洪涝灾害或旱情发生,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民委员会及水库管理所要及时向镇防汛抗旱办公室(电话66456316)或党政办(电话66457036)报告,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或党政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向上级防汛抗旱应急机构汇报情况,接受上级指示。
第二条 当重要水库(河流)将达到警戒水位线时,由水库管理所立即向镇防汛抗旱办报警,镇防汛抗旱办在十分钟内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并立即通知水库下游的农户做好预防撤离准备;当重要水库(河流)将达到保证水位时,由水库管理所在三十分钟前向镇防洪办报警,镇防汛抗旱办在十分钟内立即通知到各村,由各村组织下游沿线的农户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当重要水库(河流)达到管理水位时,镇防汛抗旱办立即通知抗洪抢险队,并准备好抢险物资及运输车辆,根据情况随时出动;当重要水库(河流)将超过管理水位线以上时,镇防汛抗旱抢险队在三十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村、社组织群众实施抢险,必要时向上级汇报请求区抗洪抢险队和驻军支援抢险。
第三条 一旦洪涝灾害或旱情发生,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副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动员各方面力量立即实施抢险救灾。
第四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做好必要准备,听从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实施抢险救灾。各单位、各村(居)抢险救灾队伍由镇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动。
第五条 险情结束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并由组长(或指定副组长)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通过电话或专人通知受威胁群众。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由电信局负责电话线路的检查维修,并配备防洪电话专线,确保通讯畅通,镇党政办负责制订防汛抗旱通讯录下发到各村(居)委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讯工具在汛期和旱期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二条 应急队伍保障。全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分突击A组、突击B组、预备C组和后勤D组。
突击A组:40人,由镇机关部分人员、派出所、 居委会、重庆巨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组成,组长陈杰。
突击B组:40人,由镇机关部分人员、重庆国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组长曾勇涛。
预备C组:30人,由镇机关部分人员、信用社、重庆光成建成有限公司、供销社、邮局组成,组长赵正禄。
后勤D组:20人,由镇机关部分人员、卫生院组成,组长李树斌。
各村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并组建2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
第三条 经费保障。由镇财政所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由镇纪委负责监督。
第四条 物资储备保障。由镇党政办负责联系指挥抢险救灾运输车辆,镇政府准备防汛麻袋1500余条,喊话器4个、手电100把、手提式探照灯10支、雨衣30件、手锯50把、安全警戒带50盒、应急发电机1台、抽水机3台、尖铲100把等。
第五条 治安保障。由派出所负责,切实做好抢险救灾中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第六条 医疗、救助保障。由镇卫生院负责对抢险救灾中受伤的人员和灾民进行抢救治疗,确保伤员生命安全;镇民政办负责临时安置灾民、准备救灾物资等。
第六章 善后处置
汛情、旱情结束后,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抢险救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今后改进工作,并研究决定善后措施。由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党政办负责收集汇总灾情上报相关部门;镇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的安置、补偿、灾后重建和分发救灾物资、资金等工作;镇财政所负责救灾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等工作;镇经发办负责汛情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等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灾后农业再生产等工作。
第七章 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归口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所有部门、单位在汛期,都要建立领导值班责任制和职工昼夜轮流值班制;旱期建立日报告制度。
第二条 镇机关、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水库管理单位的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有关汛情旱情的报告和上级下达的抢险救灾命令时要作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三条 严格防汛抗旱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中,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无条件地服从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命令、指挥、调度,不准讨价还价,贻误抢险救灾。对在抢险救灾中抢修通讯设备、道路,水、电、气管网等涉及的赔偿必须坚持先抢险、后赔偿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乘机敲竹杠,故意刁难,阻障施工,否则将根据情节从严处理。
第四条 严格实行奖惩,在抢险救灾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动,工作失职、失误,临阵退却造成重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应急预案发布之日实施三年有效,由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