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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18J/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接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1223日在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2021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镇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接龙镇人民政府代表区人民政府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接龙镇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单位构成

接龙镇人民政府内设11个机构处室,分别是接龙镇机关、接龙镇司法所、接龙镇财政办公室、接龙镇城管执法中队、接龙镇文化服务中心、接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接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接龙镇生态环保服务中心、接龙镇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接龙镇农业服务中心、接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1-11月预算执行数70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0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2023.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口径不同,2021年12月部分项目支出暂未纳入;二是农村四好公路建设拨款减少1224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1-11月预算执行数704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1.92万元,武装民兵支出4.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6.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5.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97万元,农林水支出1477.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4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96万元。支出较2020年减少2023.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9.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92.99万元。

三、落实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第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巴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镇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批准的财政决算、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整预算等各项决议,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金管理,确保政府各部门正常运转。为确保我镇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制定相应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统揽各部门资金,实行统收、统支,逐级安排预算,优先保障工资、人头经费的发放,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的过程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三是加强支出管理,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办公、会议、通讯和差旅费等一般消费性支出,降低三公经费支出,预计全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

(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本着“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重点确保各类人员经费的按时发放,维护了政权正常运转。

       (三)落实惠农政策,确保财政各项补贴足额发放。我们坚持“多予,少取”的方针,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加大支农力度,优化投入结构,惠农政策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做好农民直补工作;二是继续推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安排了243.6万元,助推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积极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有力地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实施。

       四、2022年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发财源,促进经济稳步发展。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发挥财政职能和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创新生财聚财观念,在支持经济加速发展、开发财源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支持培育壮大支柱企业和重点企业。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依托我镇的资源优势,培植和做大支柱产业,为我镇财政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二是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着力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以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的。三是要用好国家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我镇经济建设,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二)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坚决查处偷税、漏税、抗税案件。同时要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保证全镇协税护税任务的完成。二是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要求,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增长。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严格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稳定。一是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城乡合作医疗、农房保险、农资综合直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让每位农民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这片阳光的普照。三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富余人员转移就业、加大对民政优抚、低保人员资金的投入,实施城乡阳光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稳定。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财政收支进度管理。按照预算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流转,防止资金滞留、挪用等问题。三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使专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五、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2022年预算数641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223.58万元,主要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收入尚不明确,暂未纳入预算范围。

(二)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数641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8.4万元;武装民兵工作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8.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0.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7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1.7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99.01万元;农村公路养护支出4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14万元;应急救灾及保障支出131.5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223.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7.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350.59万元。

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1.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1.73万元,比2021年减少12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4.37万元,比2021年增加127.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临聘人员工资补助从项目支出转为基本支出,二是调整了人员工资与福利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57.36万元,比2021年减少135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收入尚不明确,暂未纳入预算范围,主要用于农村交通安全、治安管理、松材线虫病除治、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比2021年增加2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1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1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次按实有公务车辆满额预算。均未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78.97万元,比上年增加62.03万元,主要原因为将临聘人员劳务费用从项目支出改为基本支出,增加11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411.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1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7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涂霏联系方式: 电话:023-6647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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