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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18J/2022-00094 [ 发文字号 ] 接龙府发〔2022〕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接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发布日期 ] 2022-06-06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2021年,全区共发生6起亡人火灾,造成6人死亡,6起火灾均为小火亡人。2022年以来,全区又发生了3起小火亡人火灾。我区“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出基层消防监管缺失、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等“短板”问题。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现将“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将消防工作融入日常安全工作,进一步压实行业消防监管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要统筹开展好辖区防、灭火工作,要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管理工作,广泛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力量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有效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要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三合一”场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要严厉禁止“三合一”场所,将“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商住场所,商铺店面与居住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居民住宅管道井、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可燃物。

三是要全力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疏散通道是“生命通道”。商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逃生软梯、钢爬梯等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商住场所外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开设易于从内部开启的逃生窗口,户外广告牌不得影响外窗逃生。商住场所楼道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严禁堆放可燃物,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是要特别注意安全用火用电。据火灾事故统计分析,电气线路故障和群众用火不慎是造成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电气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电气线路应进行穿管保护。无人看守时不得焚香、点蜡、烧纸,农村地区应引导群众安全堆放柴草。应提示群众在使用明火或取暖、充电等设施时要注意预防火灾,离家关火关电关燃气。

五是结合实际完善消防设施器材。经营场所应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或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业经营。村(居)民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应保证供水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齐全。鼓励居民家庭配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家用灭火器、防毒面罩、逃生自救绳等应急装备。

六是扎实做好弱势群体重点帮扶工作。2021年,全区6名火灾死亡人员中5人为75岁以上的行动不便老人,弱势群体已成为火灾的主要侵害对象。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建立台账,帮助查找整改身边的火灾隐患,加强邻里守望帮扶,配套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防烟面罩等技防措施,降低火灾亡人风险。

七是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符合条件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所有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住宅小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员“一队三员”作用,即灭火战斗员、防火巡查员、消防宣传员,构建“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

八是突出“靶向”消防宣传。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上门入户,让群众牢固树立“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的安全自救意识,知晓发生火灾正确判断逃生路径和方法、识别火场浓烟危害。要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通过“村村通”大喇叭、院坝会等形式,常态化普及消防常识。

九是加强火灾应急处置和沟通协调。如遇有人员伤亡、被困或有影响力的火灾事故发生,村(居)、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火灾现场,辖区镇街和园区公司应加强同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通力配合,积极做好善后处理、舆情管控和统一信息报送口径等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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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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