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18J/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接龙府发〔2023〕2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接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1 |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接龙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接龙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接龙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推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本。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具体原则为: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是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接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镇政府领导下开展防汛工作,职责为:统筹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汇报防汛抗旱情况;指挥协调镇防汛抗旱工作,发布防汛抗旱抢险处置指令;协助编制并监督实施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定和发布启动预案;建设和调动镇级抢险队伍。
接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 郭猛飞 镇党委书记
傅 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刘成伟 镇人大主席
张 咏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彭先德 镇副镇长
杨 伟 镇纪委书记
王叙程 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刘 渝 镇副镇长
夏晓东 镇副镇长
成 员: 王 莹 镇党政办主任
何锦涛 镇财政办主任
王力波 镇司法所负责人
周 莉 镇社事办主任
强 勃 镇应急办负责人
刘 钢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牟 狄 镇水利负责人
吕 泽 镇林业负责人
胡启焱 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陈晓曦 接龙派出所负责人
纪 坤 接龙公巡大队大队长
文发明 接龙供销社主任
高 俊 接龙中心医院院长
吴 桐 接龙供电所所长
各村(居)书记
各中(小)学校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刘钢担任办公室主任。
2.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接收值班室群众报警信息及信息收集、传达工作。
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应急抢险工作,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镇社事办公室: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镇规建办公室: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镇财政办公室:防汛抗旱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应急所需。
镇生态环保中心:负责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所产生的废物。
镇文化服务中心:协助农服中心利用广播宣传防汛抗旱工作。
接龙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接龙镇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
接龙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翔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要即时处理和即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各村(居)成立以村(居)书记为负责人的防汛抗旱工作组,每村民小组均要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全年常态开展“日周月”排查,聚焦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场镇易涝区、学校、卫生院、养老院、重点农业企业等重点区域,采取社日巡查、村周巡查、镇级部门月抽查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警及信息报送。根据气象、水利、应急部门预报,通知到各村(居)和各重点防范对象,加强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及时收集上报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旱情等信息。
3.2预防准备
3.2.1物资配备情况
镇指挥车二台,交通车三台,抗旱车三台,由镇党政办公室、派出所具体安排,一旦发生险情,随时调动,以上驾驶员为救灾车直接负责人,平时必须保持车况良好,保证应急出车。
应急物资由镇应急办公室储存保管。
3.2.2队伍组建情况
(一)镇机关抢险救灾队伍
由60人组成,队长由分管应急的领导王叙程担任、副队长由分管农业领导夏晓东担任。
(二)镇属各单位抢险救灾队伍
由40人组成,队长由接龙片区教育督导室向世军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队员的组成情况是:镇中小学30人,卫生院7人,接龙供电所3人。
3.3预警级别划分
依据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水旱灾害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四级预警。
一般(Ⅳ级、蓝色),同时发布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区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的汛情。
较大(Ⅲ级、黄色),同时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区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汛情。
重大(Ⅱ级、橙色),同时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区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5-9月,连续30—39天总降水量小于40mm的汛情或旱情。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同时发布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区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5-9月,连续40天以上总降水量小于60毫米的汛情或旱情。
3.4预警发布
参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可能影响区域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镇自行发布,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 应急响应
4.1启动响应分级
按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根据洪旱灾害预警级别,由镇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等级。
4.2不同灾种响应措施
4.2.1干旱灾害
根据实时气象等信息,一旦发生持续旱情时,村(居)应立即向镇防指报送旱情、旱灾统计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做好灾情续报工作。根据灾情信息,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当发生轻度干旱时,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当出现缺水、少水情况,由应急送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响应,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4.2.2山洪灾害
当发生山洪灾害后,镇防指组织抢险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发生汛情灾情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队伍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4.2.3水利工程险情
对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专人检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建筑物,监测工程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灾害状况,对已发险情部位全力采取抢险加固措施,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
5. 抢险救灾
5.1 抢险救援组织
5.1.1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调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1.2区域内发生洪水时的镇防指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相关村(居)参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名,由镇长或分管领导担任,对抗洪抢险工作具有现场处置权;副指挥长由指挥长确定,主要由镇武装部、镇党政办办公室、镇应急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当地村(居)主要领导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5.1.3镇、村级应急抢险队全体成员需在1小时内现场到位。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工作。
5.2 转移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转移路线指示牌的转移安置路线进行转移安置。转移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水情,有命令、有组织、有计划地先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并安置到预定的转移安置点;二是正式转移。镇政府一旦发布正式转移命令,除抗洪抢险和留护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
5.3 安置地点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在固定转移安置点、学校、医院等空旷地带搭建帐篷等。
5.4 后勤保障
灾情消退后,由镇人民政府牵头,镇级防汛抗旱相关部门按有关职责,对受灾区域进行清理,做好广大群众返还家园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对受灾严重的群众按规定给予救助,稳定民心。并联系卫生院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灾情过后大规模的疫情爆发。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为:66478087。
6.2 应急队伍保障
镇应急抢险队由镇机关抢险救灾队伍组成,总人数60人。各村(居)50人。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
6.3物资保障
由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存放于接龙镇应急物资室。
6.4 经费保障
由镇财政办负责应急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由镇纪委负责监督。
7. 后期处置
镇防指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现场清理,致伤、致残、死亡人员的补助和抚恤,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
附件:1.接龙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责任人及值班电话
2.接龙镇防汛抗旱抢险分组名单
3.接龙镇防汛抗旱期间值班人员名单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