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石镇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快速响应机制》的政策解读
一、 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处置气象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推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2)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协同应对;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三、 指挥体系及职责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总指挥长的指挥部,由各部门承担各自的版块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配合紧密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行预防预警。各单位根据气象、水利、应急部门预报,通知到各村(居)和各重点防范对象,加强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及时收集上报雨情、水情等信息,确定预警等级,及时组织应急力量。
(3)制定应急方案,包括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同时做好后勤、通信与信息等保障。
四、 应急响应
(1)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镇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村(居)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报送和处理灾情。
(2)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向上级部门实时报告情况。
(3)应急指挥,响应机制启动后,镇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发生区域所属村(居)、各成员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减轻损失。
(5)应急报告,应急办收集灾情数据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党群办收集相关素材,突出先进事迹,做好新闻宣传报道。
(6)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职能部门发布通知结束应急状态,并报区级相关部门备案。
五、 后期处置
(1)灾害统计,镇应急办及时组织调查、统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核实具体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级相关部门。
(2)善后处置,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加快灾害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3)总结报告,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案,加快整改,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