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石镇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庆市巴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界石镇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镇街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并对我镇造成一定影响或区委、区政府作出部署要求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管理。
二、指挥体系
(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指挥长,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发生人员调动时,继任领导履行对应的职能职责。
(二)组织体系
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八组:先期处置组、应急物资组、后勤保障组、交通疏散组、灾害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生活救助组、宣传报道组。
1.先期处置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一是规建办立即通知各村(居)疏散危险区域居民。二是组长立即带领镇规建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村(居)开展居民疏散工作。三是组长核实现场情况后,立即将相关灾情信息上报至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请求指挥长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参与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四是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将收到的灾情信息核实后,立即上级区级相关部门。
2.应急物资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镇应急办立即通知各村(居)做好应急物资装备调度,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3.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一是镇党政办负责做好自然灾害期间抢险、救援车辆调度工作。二是镇党群办负责做好自然灾害期间抢险队员、受灾居民“衣、食、住”等工作。三是镇财政办负责做好自然灾害期间所产生的经费保障工作;配合镇应急办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
4.交通疏散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一是界石公巡大队负责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疏运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受灾居民,以及做好受灾区域道路交通保畅工作。二是界石派出所、观音山派出所负责做好受灾区域治安秩序、维稳保畅工作。
5.灾害抢险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镇应急办负责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危险区域居民转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抢险救灾过程中水、电、路、通讯保畅工作。
6.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镇社事办、界石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受灾居民住宿安置、医护治疗等工作,同时做好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7.生活救助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后,各村(居)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受灾居民信息并上报至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负责对辖区内受灾居民信息进行核实并上报,确保辖区受灾居民及时得到临时生活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等。
8.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当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时,一是镇文服中心负责做好灾情期间社会面宣传引导,及时处理灾情抢险中引起的相关网络舆论。二是各村(居)负责做好本辖区灾情抢险中群众接待、矛盾化解、信访稳定等工作。
三、宣传培训
一是镇应急办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与自然灾害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新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二是镇应急办组织开展对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灾害信息员、应急救灾队员、社会组织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防灾减灾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