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石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推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本。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具体原则为: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二是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协同应对;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界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指挥长,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当发生人员调动时,继任领导履行对应的职能职责。
镇防指负责做好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修编《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同时,根据全镇的汛情、旱情据实情况会商决定启用应急响应级别,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镇防指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雷明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及信息报送。
根据气象、水利、应急部门预报,通知到各村(居)和各重点防范对象,加强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及时收集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险情、旱情等信息。
(二)预防准备
一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二是做好指挥体系建设。三是做好应急队伍备勤。
(三)预警级别划分
依据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水旱灾害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四级预警。
(四)预警发布
参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可能影响区域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镇自行发布,报区防指。
四、应急响应
(一)启动响应分级
按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根据洪旱灾害预警级别,由镇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等级。
五、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援组织
1.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Ⅱ级响应
(2)Ⅲ级响应
(3)Ⅳ级响应
(二)转移路线
发生灾情或突发事故时,各地灾点、危险区域按照有关要求和转移安置线路迅速将村民转移到指定区域。
(三)安置地点
各村(社区)发生灾情或突发事故时,按照就近原则转移安置辖区居民
(四)后勤保障
镇党政办、党群办、社事办、平安办负责做好受灾转移人员的住宿、饮食、医疗、维稳等。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应急队伍保障
(三)物资保障
(四)经费保障
七、后期处置
按照汛情旱情信息发布为准,河流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由镇防指按程序决定宣布响应终止、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规建办、应急办、农服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灾后重建、水毁修复、抗旱工程、救灾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