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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界石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1-10

一、总则

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庆市巴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界石镇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镇街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并对我造成一定影响或区委、区政府作出部署要求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属地为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前防范、灾中救援、灾后救助统筹安排,实现全过程管理。

二、指挥体系

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镇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各相关部门、村(居)负责人当发生人员调动时,继任领导履行对应的职能职责。

组织体系

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八组:先期处置组、灾害抢险组、应急物资组、交通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生活救助组。

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组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三、灾害救助准备

安全应急岗收到区级部门通报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需及时向相关成员部门(单位)、村(居)传达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结合可能受影响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视情提前采取措施

四、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安全应急岗根据区级部门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信息共享工作。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救助需要等因素,本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六、灾后救助

灾后救助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倒房重建救助

七、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分为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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