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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292/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界石府发〔2024〕47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界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石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界石府发〔202447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界石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员会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202478

  

(此件公开发布)

     


界石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全面排查和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和用户安全风险,构建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燃气规、建、管、运、服一体化管理,决定在全镇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结合全城市燃气安全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排查和隐患整治率100%开展管道评估,7月底前完成投运年限20年以上管道的评估,9月底前完成投运年限20年以下管道评估,确定的改造项目202412月底前全部开工。开展单位和居民用户全覆盖排查,隐患整治率100%。推进燃气安全数字化监管应用使用,全燃气行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整治用户使用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气领域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气领域全链条监管执法。

三、工作步骤

本次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4—12月,之后转为常态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初)。界石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按区工作专班要求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4—9)。工作专班按照区安委办统一要求,以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组织联合排查组,摸清燃气管道、单位用户等底数并建立清单,在7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单位用户全覆盖排查9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闭环管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建立隐患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治改造阶段(4—11)。查出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并全面完成整治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体化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四)考核评价阶段(11—12)。各村(居)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结果纳入目标考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镇工作专班。成立界石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以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负责安全领域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村(居)委员会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经发办负责全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监督、调度、通报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报告;负责落实区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加强安全宣传。各村(居)结合本辖区实际,丰富宣传素材,将燃气安全宣传融入各类安全宣教活动,增强连续性、针对性、实用性。充分利用宣传、应急、消防、交通、物业等领域各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村(居),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完善措施落实燃气经营企业责任,按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强化督导。工作专班结合工作步骤安排,采取检查、暗访等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将专项治理纳入对村(居)督查考核范围,强化跟踪问效。

)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各村(居)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和工作信息。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党政办公室           20247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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