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3MB1F16980X/2021-00182 | [ 发文字号 ] | 莲花办发〔2021〕6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莲花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9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莲花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花办发〔2021〕65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莲花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
现将《莲花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日
莲花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
集中整治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巴南府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底前完成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拆改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为此,街道已印发了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快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进程,特制定本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一、 街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街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华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蒋小东 街道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罗朝学 街道政法书记
成 员:规建环办、城管中队、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和莲
石派出所、云锦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相关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规建环办,负责统筹组织集中整治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实施主体和职责
实施主体:有整治任务的相关社区。
职责:在街道规建环办指导下,相关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各自辖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拆改工作。包括组织居民自行拆改和拆改公司集中整治、安全监管、检查验收、经费兑付(包括居民自拆改补助兑现、拆改公司实施经费支付、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工作补助等)等工作。
三、整治标准和拆改方式
(一)整治标准
1.拆除所有高层建筑可燃雨棚。拆除后,政府一律不负责安装符合规范的非可燃雨棚,是否安装非可燃雨棚由居民自行确定和负责。集中整治期间,如居民需要新安装非可燃雨棚,负责集中整治的拆改公司可以提供便民服务,居民可自愿选择拆改公司提供的几种材质的非可燃雨棚,费用自理。
2. 安装突出外墙防护网逃生出口。高层建筑每户房屋须具备2个以上方便快速逃生出口(进户门除外),未达到2个逃生出口的房屋,其无逃生孔的突出外墙金属制品防护网(如钢条、钢质扁管、不锈钢条等)等必须新开逃生孔,隐形防护网、玻璃窗等不强制要求新开逃生孔(视为符合要求的逃生出口),直到达到2个逃生出口为止。外墙防护网开孔规格为100㎝×60㎝,开孔方向朝消防救援云梯能驶入的车行道、空旷院坝等方向。
(二)拆改方式
1.居民自拆自改:时间为各村居集中整治前。
2.集中整治:时间从7月5日开始,各社区排出拆改时序,分楼栋,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四、集中拆改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按照应急整治模式,由街道规建环办询价后、推荐有资质的两家以上的施工单位,谈判达成整治标准、安全生产、便民措施和资金兑付办法等一致意见后,再由各社区自行确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施工协议(含便民措施)和安全承诺书。相关合同、验收单、公示表等模本,由街道规建环办负责。
集中整治时,居民要求拆除后安装规范非可燃雨棚的,由施工单位提供便民服务,以约低于市场均价,与居民自行协商雨棚安装的材质和规格,安装费用由居民自费。
五、安全维稳方式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安全主体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施工原因造成工人、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社区要加强消防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加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防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整改政策解释、宣传工作,消除居民抵触情绪。如集中整治期间,居民不配合、阻挠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社区报告街道规建环办,街道第一时间组织公安、城管、应急和综合执法队等力量,在维护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依法联动处置,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六、检查验收方式
可燃雨棚每户拆除总米数和突出外墙防护网开孔数量,由社区组织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施工单位人员共同入户核定和业主确认,社区主要负责人集中审定后,将户主、拆改数量、补助金额等制表,在社区公示栏和整改楼栋公示5天,确保准确无异议。其中:
1.居民自行拆改的:由社区组织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入户核定和业主确认,附有拆改前后对比照片为证(拆改前确无照片的,由验收人员在拆改后的照片上备注该户居民自行拆改时间、相关情形的情况说明);
2.施工单位集中拆改、居民委托的:由社区组织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入户核定和业主确认,附有拆改前后对比照片为证;居民拒绝委托、强制拆改的,由社区组织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入户核定,业主确认部分备注该户居民拒绝整治的情况说明。
3.突出外墙防护网开孔的:要求对每户按照整治标准进行入户核查,已具备应急疏散逃生口的不再进行补助,每户最多按照2个开孔数量进行补助。
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街道将整治资金和工作经费,按照任务数量,按比例划拨至各社区,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检查验收完毕后据实支付。工作经费按照各社区工作进度拨付。
整治补助经费标准和使用办法:拆除可燃雨棚给予50元/米补助,符合标准(规格为100㎝×60㎝)的防护网开孔给予80元/个补助。其中:
1.居民自行拆改的补助办法:由社区组织检查验收和公示完毕后,造表打卡,直接兑付给居民;
2.施工单位集中整治的补助办法:施工单位先行垫资实施集中整治,过程中采取居民委托施工单位的形式,在社区组织检查验收和公示完毕后,由社区造表,一次性兑付给施工单位,不再给予居民补助。
3.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专项用于社区组织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参与检查验收的误工补助或者其他与整治有关的宣传发动等工作支出,误工补助标准由各社区根据工作量参照街道相关补助标准后自行确定,若工作经费不足,原则上由各社区自行承担。
七、集中整治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集中整治期间,各社区务必在整治区域,以悬挂标语横幅、视频、语音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务必组织居民组长、楼栋长或者物业管理人员,切实做到被整治户的入户宣传,发放整治公告,要阐明整治是全市统一行动的中心工作,积极争取居民支持和配合集中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增添措施。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辖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务必亲自抓。要组织开展参与宣传发动、检查验收的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培训,明确整治和检查验收标准。要科学安排拆改时序,群策群力推进拆改工作,对漏报和错报的,实事求是纳入整改,如实统计上报拆改数据,如实留存检查验收档案资料。
(三)联动处置。集中整治期间,居民不配合、阻挠专项整治行动整改的,由各社区报告街道规建环办,街道将组织公安、城管、应急和综合执法队等力量,依法联动处置,用铁的手段推进拆改工作。
(四)严格考核和追责。全市整治工作已层层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为此,街道将整治工作纳入相关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街道规建环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治情况进行每周通报;对月度任务完成比例排名倒数1-2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在街道推进会上作反思性发言,并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同时,街道规建环办对社区上报的拆改数量、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报街道纪工委严肃查处。
(五)严格控制新增。社区要联合市场监管所,对辖区雨棚、防护网经营户全覆盖摸排,建立台账。要求经营户规范安装雨棚和防护网,新制作雨棚要用非可燃材料,新安装防护网要预留逃生孔。社区要加强巡查,严控新增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未预留逃生孔防护网。
附件:莲花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任务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日
附件
莲花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 防护网整治任务表 | ||||||
序号 | 村居名称 | 可燃雨棚拆除 | 突出外墙防护网开孔 | 备注 | ||
总户数 | 总长度(米) | 总户数 | 总个数(个) | |||
1 | 莲花社区 | 82 | 818 | 1086 | 2145 | |
2 | 南园社区 | 10 | 48.5 | 44 | 63 | |
3 | 万泉街社区 | 1 | 3 | 129 | 258 | |
4 | 秦家园社区 | 20 | 73 | 1804 | 2258 | |
5 | 花土湾社区 | 14 | 99 | 127 | 234 | |
6 | 西园社区 | 2 | 7 | 121 | 144 | |
7 | 石洋街社区 | 29 | 100 | 172 | 344 | |
8 | 东园社区 | 24 | 87.5 | 50 | 73 | |
9 | 乌洋街社区 | 4 | 21 | 18 | 36 | |
合计 | 186 | 1257 | 3551 | 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