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3MB1F16980X/2023-00035 | [ 发文字号 ] | 莲花办发〔2023〕10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莲花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1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辖区相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
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发〔202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特制定如下防范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莲花街道关于校外培训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街道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
1.加强重点场所排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情况摸排、信息收集。(牵头部门:社事办;责任单位:平安办、各村居。)
2.加强重点机构防范。建立已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台账,加强跟踪防范;紧盯课后看护(托管)服务、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研学、游学、文化传播等市场主体,常态化做好日常监管。(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平安办、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3.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招牌。制止在主、次干道和窗口地区的校园周边区域设置广告宣传牌及散发校外培训宣传资料。(牵头单位: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居。)
4.强化房屋产权人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开展违规培训。(牵头单位:社事办、辖区各学校;责任单位:规建办、各村居。)
5.强化就业帮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就业帮扶,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牵头单位:社保所;责任单位:社保所、各村居。)
(二)加大查处力度
6.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莲花街道将及时进行制止,如需纠正将立即向区教委进行情况汇报。(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7.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扎实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专项治理行动,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责任单位:辖区各学校。)
8.实施信用惩戒。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社事办将相关信息报送莲花街道经发办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将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管理者、教师从业人员纳入执业信用管理,对执业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社事办、辖区各学校。)
(三)做好宣传引导
9.加强家长教育引导。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成才观,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确有非学科培训需求的,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择合规机构,进行选课报名、缴费消课。(责任单位:社事办、妇联、辖区各学校、各村居。)
10.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好“双减”“随手拍”便捷投诉举报平台,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平安办、宣传办、社事办。)
11.加强风险预警防范。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提示,全面公布已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清单。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不断加强警示震慑。(责任单位:社事办、辖区各学校、各村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双减”决策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
社事办: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日常监管。开展校外培训政策宣传。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情况摸排、信息收集、维稳善后等相关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审批、登记、监管、执法工作。
平安办:重点做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共同做好安全稳定有关工作。
宣传办:重点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线上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工作。
社保所:重点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的受影响培训机构用工指导,规范裁员行为,为转岗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信息。
规建办: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城管大队:重点做好制止相关宣传资料派发及张贴小广告的场所查处与整治。
市场监管所:重点做好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做好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禁止以“高端家政”名义违规开展培训。依法做好价格、广告监管工作。
妇联:重点做好家庭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
辖区各学校、各村居:配合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