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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2935406/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李家沱办发〔2024〕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李家沱街道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

现将《李家沱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各项防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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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李家沱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巴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函》(巴南规资函〔202438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辖区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街道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20万人,地质以页岩、鹅卵石夹沙土为主,如短期出现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沉陷区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发生。辖区现查明地质灾害3处(其中其龙村2处,滨江社区1处),灾害类型为危岩崩塌体,威胁群众38279人,涉及房屋 152间,涉及财产3000万。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4年气候年景较差,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总体涝重于旱。6-8月降水量为51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444.7毫米)偏多1成,较2023年同期(620.2毫米)偏少2成。9-11月降水量为27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342.2毫米)偏少2成,较2023年同期(420.0毫米)偏少4成。12月降水量为32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28.8毫米)偏多1成,较2023年同期(12.8毫米)偏多1.5倍。

2024年强对流天气可能多发,预计汛期有20次左右强降水天气过程,重于常年,较2023年次数偏少但强度偏强,大部地区暴雨日数为35天。根据上述气象预测结合辖区实际,预计2024年辖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偏高,较2023年明显偏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根据辖区地质灾害情况,重点做好沿铜锣山沿线,以及学校、道路等人流集中区域的高边坡,工程开挖活动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的防范。

(二)重点时段。结合2024年强降雨偏早的预测以及近年来汛期灾害发生情况,今年重点防范期起始时间为4月至10月。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一)抓实排查巡查。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以607地质队驻街道地质专家为依托,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要加强全时段汛中巡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特别是发现的疑似隐患点和已有隐患点变形区域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公路、学校、居民聚集区等重点区域。

(二)抓实监测预警。进一步夯实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四重网格员职责,对现有其龙11社二等岩、滨江社区青岩子危岩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全覆盖,同时强化重点隐患其龙4社原砂厂旁危岩监测巡查覆盖,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

(三)抓实应急处置。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李家沱办发〔202328号)文件要求,细化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流程,应按照事权和责任划分及时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加强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属事、属地的原则,把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防灾减灾重点工作布置好、落实好,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街道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街道征地工作组联合607地质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街道经济发办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街道社事办负责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灾区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做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街道规建环办负责组织、协调影响居民住房的地质灾害及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

街道社区文服中心负责国家A级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控,严防人为灾害。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防灾制度,严密防范不当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制度,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全过程。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域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加强群测群防。各村(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群测群防,开展常态排查,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地灾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监管,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三是及时劝阻和举报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事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四是协助和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警示牌、标识牌、监测标志和隔离带(周界桩)以及治理工程等设施的保护工作;五是险情或灾情发生后,立即向街道报告,并指挥群众做好自救互救。

(四)强化地质灾害能力提升。一是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修编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单点防灾预案,使受威胁群众熟悉应急预案和报警信号,熟知撤离路线和避险安置场所。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大力推进镇街地质灾害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建设,按照事权和责任划分及时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加强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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