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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688921886R/2018-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1 [ 发布日期 ] 2018-08-2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龙洲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区保障和地区稳定为重点,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街道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重点转移到对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开展工作。街道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积极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是属于汇总录入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市政中队、兽医站共计7个部门。其中,行政部门1个,参公事业部门2个,财政补助事业部门4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890.16万元,支出总计6,890.1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976.91万元、增长40.24%,主要原因是“四区一基地”扶持政策结束、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地方财力提升以及年中追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峡移民后续项目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89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0.1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4.58万元,占40.56%;项目支出4,095.59万元,占59.4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9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9.43万元,增长40.31%。主要原因是“四区一基地”扶持政策结束、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地方财力提升以及年中追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峡移民后续项目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9.16万元,增长94.5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历年市政工程项目经费320万元,创国卫菜市场、污水管网、市容环境整治经费465.4万元,三社联动服务经费66.1万元,社会救助经费590.17万元,病虫害防治14.56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8.47万元,存量违法建筑整治经费80万元,群众文化专项经费34.18万元,农业普查经费24.3万元,科普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三峡移民后续等基金项目经费1018.1万元,行政运行经费667.8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9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6.91万元,增长40.24%。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职工购房补贴增加,创国卫环境整治增加,三峡后续基金项目建设增加,村(社区)工作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9.16万元,增长94.58%。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增加,创国卫环境整治经费增加,新增三社联动服务项目,社会救助经费增加,病虫害防治经费增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增加,存量违法建筑整治经费增加,群众文化专项经费增加,新增农业普查经费,新增科普建设专项经费,三峡移民后续等基金项目经费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9.14万元,占28.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信访事务支出,安全管理支出增加,新增农业普查工作支出;公共安全支出71.72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经费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92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启动“德法相伴.幸福龙洲”群众文化活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9.63万元,占16.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社会救助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6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035.76万元,占2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9.76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卫环境整治经费增加;农林水支出1,100.81万元,占1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4.8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增加,农村公路维修维护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09.83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标及购房补贴增加;其他支出48.20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龙滨社区、百节社区养老服务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7.82万元,较上年增加845.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职工购房补贴增加,职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调标,职工工资正常进档,新增职工平时考核奖金。公用经费786.76万元,较上年减少24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创节能型单位成效显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且执行到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0.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主要用于下村扶贫帮扶、创卫检查、民调民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75万元,主要原因是比选确定定点维修维护,加强用车里程管理,维修费及燃料费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3.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餐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1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241批次,2,053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60元,车均维护费1.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11.83万元,下降26.6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创节能型单位成效显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绿化管护。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2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完成100%。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沿河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7万元,执行数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便民服务中心占地1545.8 m2(约2.32亩),新建社区服务中心2876.76m2,新增办公设备及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电、气、通讯公用工程及道路、消防、环保、绿化附属工程。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解决了村委会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增强了村委会的功能和责任,依托村委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了基层,强化了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快了村委会办事处现代化进程,提高了村委会办事处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了居民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生活服务、文化生活、治安秩序、人际关系等生活质量,并给予了多方面的服务,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方便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了村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621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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