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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688921886R/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龙洲湾办发〔2023〕1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27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龙洲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洲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有关岗位,有关单位:

《龙洲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龙洲湾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洲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形成一套合理且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以此保障突发任何生产安全事故,能快速、高效、安全、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街道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街道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街道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 指 挥: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安全应急岗、综合事务岗、财政管理岗、企业服务岗、综合执法岗、农业农村岗、市场监管岗、平安建设岗、规划建设岗、生态环境岗、社会事务岗、社区事务岗、宣传统战岗、企业服务岗、文化体育岗、林业水利岗、经济发展岗。

街道指挥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研究确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原则,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应急任务;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3.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辖区在信息沟通、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负责对辖区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指挥、督导和考核;

5.负责组织街道、村居及各企业进行消防演练;

6.负责检查街道、村居及各企业救急物资储备情况;

7.负责事故的汇报工作。

(二)指挥部常务办事机构

指挥部设置常务办公室,由安全应急岗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接收、受理并排查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隐患,收集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预警或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地进行传达和上报;

2.受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事故起因、性质和事故发展过程,并立即向街道指挥部报告;

3.经上级批准,负责发布辖区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4.负责开展工贸、危化、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分工

1.安全应急岗: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工贸等有关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九小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2.综合执法岗(城管大队):负责开展重点场所、九小场所、高层建筑消防执法检查;负责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废物处理等有关企业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应急救援工作。

3.农业农村岗:负责海洋渔业、农业机械安全等有关企业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岗:负责旅游行业、电力行业、特种设备、船舶工业等有关企业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5.平安建设岗:负责学校(校车)和防溺水有关事故的排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6.规划建设岗: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发现、制止、报告、处置、“四山”两违整治;街道辖区建设及其质量安全管理;辖区内自管道路的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雨污水管网、城市内涝日常巡查、维护;协助区运管所相关工作;参与责任区域内市政设施移交工作;危旧房安全管理、公租房管理以及交通建设管理。

7.社会事务岗:负责医院、养老场所有关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8.社区事务岗:负责向辖区内小区宣传生产安全及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并协调、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

9.宣传统战岗:负责宣传生产安全理论知识及其他安全性理论知识。

10.企业服务岗:负责企业服务工作和企业安全巡查工作。

11.文化体育岗: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其他部门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工作。

12.林业水利岗:负责林长制工作、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林地违法日常巡查、林业违法图斑整改)、天然林管护、国地绿化等工作,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林业用地、林木砍伐审批,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森林防火巡查、防火卡点管理,松材线虫除治等病虫害管理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水利政策法规宣传,河道巡查管理、河道违法图斑整改;负责防汛抗旱、山坪塘建设及安全管理,农村饮水工作;负责消落区日常管护、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等工作。

13.经济发展岗:负责做好应急预案预算;做好各类救急物资统计;指导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街道基本统计资料,建立综合统计台账。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及分工

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应急岗、综合调度岗负责承接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由文化体育岗、综合执法岗及龙洲湾派出所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其他成员。

3.舆情管控组:由宣传统战岗负责,负责对外宣传、关注媒体、微信、事发地周边的舆论动态,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社会事务岗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由综合事务岗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科室,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应急岗、综合执法岗及龙洲湾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平安建设岗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预警和预警响应

(一)事故预警信息来源

1.区政府、应急局、气象局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统计、发布事故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各成员单位应统计、分析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总结事故规律,在事故多发阶段,发布行业事故趋势预警。

(2)生产安全隐患预警: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近期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本行业经典的执法检查案例,出现典型案例时,发布生产安全违法预警。

(二)预警信息的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短信、网站平台等形式发布。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能分工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消防安全:突出抓好辖区内企业火灾隐患排查,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防控检查力度,促进企业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并建立生产安全“日、周、月”台账,促进企业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加大力度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三合一”消防安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商场、俱乐部、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排查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经营状况,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以及工商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依法查处“三违”作业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3.道路交通: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路面管控和宣传教育力度,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酒驾、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同时,加大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查处力度。

四、事故报告

(一)事故研判

1.指挥部办公室接收到群众上报事故或预警信息时,应先判断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对上报信息的判断和对报警人的询问进行初步判断,如存在怀疑可以通过向就近社区或其他政府工作人员电话求证,如果无法快速取得反馈,上报信息视为真实,立刻按要求上报。如果判断事故可能影响较大范围,应在上报的同时通知可能影响范围内的企业、社区等单位采取预防措施。

2.事故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必须上报街道指挥部。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性质严重的事件;

(3)重大群体性事件;

(4)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5)敏感事件、敏感地点、敏感人员的事件;

(6)正在发生可能演变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事件;

(7)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偶发事件;

(8)上级调度的事件。

(二)报送程序和时限

1.事故、事件的报送应符合“两提前”原则:

(1)在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紧急信息前,报送区委办公室;

(2)在向社会公众发布紧急信息情况前,报送区委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或其他成员单位接到事故、事件报告,收集事故发生事件、地点及事件性质,预测事故的危害程度并立即向街道指挥部报告。

3.街道指挥部在接报10分钟内向区委办公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如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先报告初步情况,随后跟踪报送事态发展、应急处置、社会舆情、原因分析和处置对策等详细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救援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支援的其他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协调,及时安排单位部门赴事故现场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形至指挥部。

(二)应急响应基本程序

1.收集信息

赴事故现场的单位部门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事故性质;

(2)预测事件后果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并结合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初步判断事故受到控制的可能性。

2.应急准备

街道指挥部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后应尽快下达命令,展开应急准备。应急准备主要内容包括:

(1)需要启动的成员单位及人员;

(2)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

(3)人员集结地点及到达时限。

3.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街道指挥部在综合分析各项信息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出应急方案,确定应急任务,包括:

(1)应急总目标;

(2)应急行动的规模、应急成员及其分工;

(3)所需设备及应急器材和人员防护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及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

(4)地形、气象及公众行动对应急行动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5)行进路线;

(6)确定应急现场总指挥;

(7)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对处置方案的设想等。

4.现场应急处置

(1)各成员机构和工作组接受任务后,应立即通知所属人员,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应急器材和个人防护措施,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2)各成员机构和工作组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先评估事故现场安全,再次确定个人防护是否到位,而后进入应急现场;

(3)各成员机构和工作组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街道指挥部;

(4)上级救援力量或专业救援力量已在事故现场的,各成员机构转化为工作小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5.扩大应急

当生产安全事故超出街道指挥部处置能力或事故可能影响街道辖区外时,街道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

6.应急结束

(1)启动本预案的,由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应急救援行动,或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终止应急救援行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上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的,由上级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2)街道指挥部决定应急终止或接到应急终止通知后,向各成员单位下达应急终止通知;

(3)各成员机构和工作组对遭受污染的应急装备器材实施消毒去污处理后,组织人员撤离。

7.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应协助或督促事发单位做好人员安抚、设施的恢复等善后工作。

(2)街道指挥部进行应急总结,编写分析报告,并按照规定报送上级部门。

(3)街道指挥部应再扩大生产安全宣传教育,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街道指挥部应对事故处理记录存档,档案必须记录的内容有:

a)事件发生的起因、过程及结果;

b)指挥程序,出动力量的规模与性质;

c)任务分工与完成任务的情况,各个环节的衔接度;

d)应急组织、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的适应性及完成任务的能力;

e)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

f)决策记录、信息分析;

g)工作总结。

8.信息发布

由街道指挥部请示上级批准后,向公众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发布或接受媒体采访。 

六、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资料收集、风险评估、案例分析、应急资源调查、桌面推演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二)预案审批与备案

本应急预案按程序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报送区应急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三)预案演练

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各村居、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街道安全应急岗起草并负责解释。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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