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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510/2022-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木洞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是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能力。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武装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妇女联合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总工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关职能。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党委)是全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政府职能。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木洞镇党委、政府优化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及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七级职员事业单位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另外,镇司法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木洞中队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木洞中队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机制。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无。

(四)人员情况。人员编制110名,含行政编制41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政法编制3名,参公编制10名,事业编制53名;实有96人,含行政39人,机关工勤3人,政法编制1人,参公8人,事业45人;退休人员86人,遗属21人。

(五)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004.75万元,支出总计10,004.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1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0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1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04.75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0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1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83.59万元,占33.8%;项目支出6,621.17万元,占66.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04.75万元。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0.1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05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增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经费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4.08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棚户区改造、庙垭村9社片区环境改造工程、明月溪谷基础设施整治工程等项目经费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05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增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2,174.08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庙垭村9社片区环境改造工程、明月溪谷基础设施整治工程等项目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2.56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44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年中支出科目调整。

(2)国防支出5.2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兵工作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58.8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保障司法人员经费及村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年中支出科目调整。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7.93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0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年中支出科目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261.86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86万元,增长77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疫苗接种、农村改厕整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项目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277.9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9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庙垭村9社片区环境改造工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469.85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85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明月溪谷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市政消火栓建设、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三级客运站与南涪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工程等项目资金。

(9)农林水支出1,521.85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85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无”船舶拆解、一事一议、三峡后续项目、木洞自来水厂工程等项目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79.3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1,377.07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07万元,增长101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5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5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作、焊管厂消防整改等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年终考核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83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85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减少铺张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3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8.2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福彩公益金等收入。本年支出1,73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8.2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福彩公益金等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0.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规模和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3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5.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信访维稳餐饮费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4%。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接待标准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365批次2,9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降低办公运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公务接待,严控会议次数和规模,同时加强节能型机关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规模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合理地分配使用机关运行经费,高效促进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78.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主要用于采购6个工程项目,1个服务项目。分别是:木洞镇庙垭村农业园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木洞客运集散中心1号楼配套项目、木洞镇敬老院木洞分院搬迁改造工程、木洞镇明月溪谷基础设施整治工程、木洞镇庙垭村9社片区环境改造工程、茶涪路单侧加宽及人行道铺装工程、木洞场镇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3项,涉及资金10004.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0%,自评结果为“良”的项目占0.0%,自评结果为“中”的项目占0.0%,自评结果为“差”的项目占0.0%;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些项目主要涉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低保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片区环境改造、客运站交通设施建设、自来水厂扩建、棚户区改造补助等,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极大的改善我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的满足我镇居民对日常生活的需求,同时也提升了我镇综合整体竞争实力。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木洞三级客运站与南涪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工程

项目

编码

202118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财政

处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李俊德

联系电话

1345240853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9.84

99.84

99.84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度,单位实施木洞三级客运站与南涪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工程,着力优化服务,交通客运运输更加便捷高效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2021年度,单位实施木洞三级客运站与南涪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工程,着力优化服务,交通客运运输更加便捷高效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2021年度,单位实施木洞三级客运站与南涪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工程,着力优化服务,交通客运运输更加便捷高效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工程完工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质量验收合格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交通通行安全性改善情况

100

15

20

交通设施改善程度

100

20

15

群众满意度

%

=

100

100

100

100

10

15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棚户区改造补助

项目

编码

202141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财政

处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刘冰雨

联系电话

1582355241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199.1

1199.1

1199.1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度,单位实施棚户区改造补助项目,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群众满意度达95%

2021年度,单位实施棚户区改造补助项目,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群众满意度达95%

2021年度,单位实施棚户区改造补助项目,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群众满意度达98%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改造棚户区

=

56

56

56

100

20

20

改造后安全性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100

20

15

项目开展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15

项目预计使用资金

万元

=

1199.1

1199.1

1199.1

100

10

10

棚户区改造状况

100

10

10


房屋加固率提高

100

10

10


群众满意度

%

=

95

95

98

100

1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的自评项目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43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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