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3510/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木洞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4 |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7日在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是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能力。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武装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妇女联合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总工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关职能。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党委)是全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政府职能。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木洞镇党委、政府优化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及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七级职员事业单位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另外,镇司法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木洞中队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木洞中队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机制。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预算执行数1000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7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31.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530.17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拨款减少12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预算执行数1000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2.56万元,国防支出5.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8.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7.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0.4万元,农林水支出2832.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7.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57万元,其他支出129.87万元。支出较2020年减少530.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0.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01.01万元。
三、落实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巴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镇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批准的财政决算、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整预算等各项决议,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协税护税
虽然2021年区政府取消了税收收入考核任务,但我镇仍持续加强和税务部门联系沟通,坚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防止我镇辖区内税收收入跑冒漏滴。截至2021年12月,我镇共向区财政局、区税务局上报涉税项目31个,涉及施工单位28个,共支出31笔项目工程款项,涉及项目工程款项2000余万元。主要是: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由区外施工单位承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均要求提前预缴税款,严格审核完税证明,确保我区税收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追缴以前年度税款,在支付有关款项时必须核对税务部门欠税清单,对欠税清单中的企业暂缓拨付。三是主动为税务部门提供辖区内有关企业情况,帮助税务了解辖区内的企业情况。
(二)严控一般支出,缓解资金压力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合理科学安排各项支出在总盘子的比例,对无资金来源的各项支出,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尽快落实资金来源,不形成超财力支出事项。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还明确木洞镇2021年“三公”经费管控目标,对 “三公”经费支出及管控情况严格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缓解我镇的资金压力,2021年“三公”经费预计总额7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主要是因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接待费35.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3%,与上年决算数减少1.46%,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
(三)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政府采购。截至2021年底,我镇共通过政府采购339件,合计金额2524万元,其中:服务超市采购成交196件,共计金额588万元;货物超市采购成交88件,共计金额76万元;协议供货采购成交20件,共计金额34万元;网上询价采购13件,共计金额382万元;区采购中心采购成交7件,共计金额1374万元;代建采购15件,共计金额70万元。组织镇内政府采购培训2场,政采云平台运营公司培训2场。
2.加强国资管理。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完成出租门面的免租工作和续租工作、安装水电、维修整治工作。牵头完成办公用房清理、固定资产清理及台账建立、协助完成周转房租金及押金收取等机关管理工作。
3.完成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对我镇2020年财政财务工作进行汇总,根据相关编制口径,编制我镇2020年财务综合报告并完成上报工作。
4.严格债务管控,全年无新增政府性债务,同时努力化解历年借款。
5.完成内控制度编报工作。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对我镇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汇总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形成我镇2020年内部控制报告上报区财政局
(四)加大争取力度,解决群众难题
组织完成一事一议项目镇级初验工作,协调完成一事一议区级验收工作并下拨相关资金213万元;完成2021年一事一议项目的2次申报工作,共争取到了新建人行便道19.46公里,补助资金106万元;新建泥结石路建设计划19.83公里,补助资金165万元。在实施项目时,镇财政会同镇农服中心,加强对村社的检查指导,把好项目的质量关,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五)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
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强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2021年,按照区审计局工作安排,对喆康公司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审工作,共提出4个问题和4个建议。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移民、扶贫、交通等方面区级审计的延伸审计及账务查询、报表填报达200余次。
(六)做好项目服务,推动城市建设
2021年,共完成各类项目交易147件,交易总额5539万元;完成工程概算、预算、增量审核、结算审核、决算编制工作,共计118件,涉及金额431万元;组织项目镇级竣工验收32次;召开项目领导小组会10次,并印发专题会议纪要;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修改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优化管理流程,助推全镇项目快速落地。
(七)优化管理制度,加强村财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制度,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重新修改完善并印发村居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制订村居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制度的运行,效果良好,规范管理工作得到显著提高。截至2021年底,18个村、社区2021年共计收入5452万元,支出3758万元,累计结余11346万元。
四、2022年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工作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严格支出管理,坚持节用裕民、量入为出,持续深化“紧日子十条”措施,控制部门开支,全力做好 “六保”“六稳”工作。严格支出预算执行,探索按部门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机制,促进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杜绝见票就签、老好人现象,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二)持续提高财政监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干净担当的财务环境
继续完善政府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公务卡、财政票据、一事一议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通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评价、财务会计检查等多环节监管,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规范财经秩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镇级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程序处置镇级闲置国有资产。严格控制投资规模,避免新增政府债务。
(三)切实保障民生,做好惠农惠民工作
坚持节用裕民的正道,竭力办好全镇重点民生实事。加大财政直接投入力度,统筹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农村环境、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惠农惠民政策宣传,让群众满意,让辖区居民感受到改革红利。
五、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2022年预算数641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631 万元,主要是基金支出拨款减少20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数641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417.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4.83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6.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6.45万元,节能支出62.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6.05万元,农林水利支出13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37万元,救灾支出97.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631万元。
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7.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7.75万元,比2021年增加3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14万元,比2021年减少4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29.61万元,比2021年减少729.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文体活动、治安巡逻、乡村道路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2027万元,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4.5万元,比2021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接待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比2021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54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0.1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预算规模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合理地分配使用机关运行经费,高效促进工作。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69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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