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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510/2022-00092 [ 发文字号 ] 木洞府发〔2022〕10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木洞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03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开设防火隔离带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开设防火隔离带的通知》(巴南森防指〔2022〕15号)相关规定,请各村按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辖区内林区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要求开设防火隔离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范围

(一)穿越林区的电力、电信线路、天然气和石油输送管线的经营管理单位,林区内和距林区一千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

(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自然保护区、林区内景区景点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其经营区域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者开设防火隔离带,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三)林区的住宅、厂房、易燃易爆场所周围,应当开辟宽度在十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二、工作职责

各村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开设隔离带,配合林区的电力、电信线路、天然气和石油输送管线的经营管理单位开设隔离带。

三、林木采伐手续

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详见附件1。砍伐松木的,严格按照我区松材线虫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松木防疫无害化处理。

四、完成时限

各村于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隔离带开设摸底工作,填报《木洞镇各村森林防火隔离带开设情况摸底调查表》经村书记签字盖章后返镇农服中心存档,并发放告知书(附件3);督促辖区内经营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开设工作。

附件:1.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

2.木洞镇各村森林防火隔离带开设情况摸底调查表

3.巴南区木洞镇开设防火隔离带告知书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二、所需要件

一次性采伐面积<2公顷或蓄积量<50立方米

1.个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林木权属证明(经批准占用林地,提供批准占用林地文件。下同)

3.重庆市林木采伐申请表(见后表)

三、监督管理

(一)集体林

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是伐区采伐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应严格凭证采伐和及时更新造林,对林木采伐和更新行为实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国有林

对于国有林,应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按其进行经营管理,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监管制度。

重庆市林木采伐申请表

申请采伐单位或个人
(身份证号码)


林权证号码


是否抵押并备案

是或否

申请采伐目的(用途)

自用(他用)

林木权属


林种


采伐地点:         镇(街道)      村    组。小地名:

采伐树种

胸径(公分)

株数

蓄积(立方米)













合计




采伐地块
四至界畔

东至

小地名

南至

小地名

西至

小地名

北至

小地名

村民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镇街农服中心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镇街审查(批)意见



年     月    日

区林业局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申请采伐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申请时附《身份证》和《林权证》复印件。2。林种、树种按参照《林权证》上的名称填写。3。胸径是指林木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


附件2

木洞镇各村森林防火隔离带开设情况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经营单位(农户)名称

位置

备注



xx村xx社+小地名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附件3

巴南区木洞镇开设防火隔离带告知书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开设防火隔离带的通知》(巴南森防指〔2022〕15号),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自行开辟宽度在1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逾期没有完成的,将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木洞镇**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11月  

…………………………………………………………………………………………………………

巴南区木洞镇开设防火隔离带告知书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开设防火隔离带的通知》(巴南森防指〔2022〕15号),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自行开辟宽度在1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逾期没有完成的,将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木洞镇**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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