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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510/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木洞府发〔2023〕6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木洞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16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按照区委主要领导对做好近期秸秆禁烧工作的指示和农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23年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木洞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焚烧专项

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秸秆禁止露天焚烧范围为14个行政村,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200米范围等重点禁烧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坚决做到全时段、全范围“零焚烧”。

二、工作范围

全镇14个村全域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调度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充分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责任体系。分管负责人和包村干部及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高度重视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村书记要亲自抓,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巡查方案,将露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

(二)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农村喇叭、宣传车、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多点多线多面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做到“空中有喇叭响、路上有宣传车吼、手中有《告知书》(附件3)看”,空间覆盖无空白;做到逢会必讲、逢人必劝,通过高频次、高强度的理念灌输,实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知敬畏,形成人人不再违规露天焚烧秸秆的行动自觉,达到“零火点”目标。

(三)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将秸秆禁烧纳入党建统领网格化管理,要提高认识,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切实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以村规民约明确农户职责义务,对违反约定的农户取消集体收益分配和进行经济处罚,真正做到群众“不能烧”。

(四)严格巡查执法。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打破地域界限、行政区划界限,镇村协同、村村协同、社社协同。全镇上下形成“巡查、管理、执法”全链条“一盘棋”格局,切实提高管理和执法效能。各村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和日常监管。一是要在辖区范围内全年不间断开展露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二是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管控区域及大气污染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全天候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三是建立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记录每天露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木洞镇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管理工作领导包片分组

2.林区边缘重点村防火包片统计表

3.秸秆露天禁烧告知书

4.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村)

5.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村民小组)

6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


附件1

木洞镇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管理工作领导包片分组

序号

包片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负责人

包村

1

刘松

郭存执

杨正勇

沈宁

海眼村

於友轩

牟明莉

何绍东

墙院村

李岳川

代军

杨彬

庙垭村

於友轩

胡  特

蔡皓东

杨家洞

李岳川

张  勇

彭莉均

保安村

2

唐智

张小华

罗国铭  

王成芳

桃花岛

郭存执

刘珊珊

万成惠

中坝村

龚桃

黄尹竹

黄文志

土地垴

刘光华

王孙明

黄伦

松子村

3

邓迎春

何华权

任富辉

杜泽忠

土桥村

谭琳琳

罗  楷

李丽

水口寺

郭存执

张敏

张勇

钱家湾

谭琳琳

李倩

张凯

栋青村

刘光华

王忠春

徐傅建

景星村


附件2

木洞镇林区边缘重点村防火包片统计表

填报单位:木洞镇




填报时间:

2023年8月16日

序号

村  名

林区重点山脉(名)

具体小地名

镇包村领导

镇驻村干部

村包片干部

社包片干部

1

土地垴村

明月山山脉

土地垴段

龚桃

黄尹竹

黄文志

曾波/胡天伦

2

水口寺村

明月山山脉

水口寺段

谭琳琳

罗  楷

李丽

社陈渝/白清伦    /张祖建

3

钱家湾村

明月山山脉

钱家湾段

郭存执

张敏

张勇

刘昌荣/王元贵

4

栋青村

明月山山脉

栋青段

谭琳琳

李倩

张凯

邹波/曾令全/余祥友

5

景星村

明月山山脉

景星段

刘光华

王忠春

徐傅建

方长明/蒋敦伟/陈吉海

6








备注

包片干部可为1人,也可为多人,需落实具体责任人。


附件3

秸秆禁烧告知书

广大村民朋友们,你们好!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是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特将农作物秸秆“四化一禁”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秸秆禁烧范畴。全镇区域禁止任何单位、集体及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告知书所称秸秆,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及其落叶。

2.焚烧秸秆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秸秆综合利用办法。一是肥料化,将秸秆粉碎或倒伏还田还土,增加土壤肥力。二是燃料化,将秸秆收集打捆后,用于家庭炊事和取暖材料。三是饲料化,秸秆粉碎,堆积发酵,可制作畜禽饲料。四是基料化,可用秸秆作为基料栽培食用菌、秋洋芋。

4.监督举报请大家互相监督,坚决曝光秸秆焚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报告村委会(区农业执法举报热线:023-66212316)。

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坚决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为共建美好家园共出一份力。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2023年X月X日     


附件4

木洞镇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

(XX村)

为有效防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本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是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安排。

2.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区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3.引导村民将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堆肥沤肥、牲畜饲料用、食用菌基料化应用、家庭炊事和取暖应用,将秸秆作为基料进行食用菌、秋洋芋生产等,促进村民增产增收。

4.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宣传车、告知书、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在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重点时期,成立禁烧巡防小队,深入田间地头,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巡检巡查,制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6.用实用好《村规民约》,对违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进行处罚。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人员及时上报镇政府。对引发安全事故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机关。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区农业农村委、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承诺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5

XX镇(街)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

(村民小组)

为有效防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本村民小组特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充分利用院坝会、告知书、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人员及时报告村委会。

3.根据镇、村工作安排,及时向社员传达工作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本村民小组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巡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镇街、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各一份。

承诺单位:

村民(居民)小组长:

   年   月   日


附件6

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单位:

序号

巡查人员

发现问题线索

问题地点

处置情况

佐证照片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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