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378P/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麻柳嘴府发〔2024〕1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麻柳嘴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8 |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柳嘴镇综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麻柳嘴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岗位:
为扎实开展我镇防汛抗旱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现将《麻柳嘴镇综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麻柳嘴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麻柳嘴镇综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麻柳嘴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麻柳嘴镇综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做好麻柳嘴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确保本辖区发生了水旱灾害后能够快速有效科学处置,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领导黄平、马元锋、王舜为副总指挥,成员由镇属各岗位、各村(居)、麻柳嘴派出所、镇卫生院、双河口供电所、南城水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岗,由镇分管水利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严格落实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汛期期间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值班,确保紧急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处置。镇机关和各村(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组长,所有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不得随意离镇,紧急情况下半小时内到岗。
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包片八角村,镇武装部长、副镇长王舜包片望江村、赚宝村,镇纪委书记高李久包片平桥村,镇宣传统战委员贺垭丽包片回龙寺村,镇组织委员利果包片人和桥村,镇政法委员、副镇长马元峰包片牌楼村、梓桐村,副镇长朱彦包片感应村、水淹凼村。临灾临险时,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部统一调度,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区一线指挥,镇干部按照驻村分组协助包干村(居)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四、防汛隐患点(薄弱点)
1.麻柳老街、人和桥村3社半边塘、回龙寺村1社肖家湾。这些地区地势较低,受2021年8月8日暴雨影响,部分地区被上涨洪水淹没,27户房屋受损,紧急转移安置74人,如再次遇到百年一遇大洪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江南柳庄。江南柳庄大坝位于鱼藏溪河支流,江南柳庄在河道上修建的鱼塘安装了钢丝网用于拦鱼,如若遇到强降雨从上游冲来大量树木、竹子等杂物,受拦鱼网所阻,将会导致泄洪不畅,水位急剧上升,有漫坝风险,极易对下游群众造成重大险情。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及信息报送
根据气象、水利、应急部门预报,通知到各村(居)和各重点防范对象,加强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及时收集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险情、旱情等信息。
(二)预警级别划分
依据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水旱灾害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四级预警。
1.一般(Ⅳ级、蓝色):12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辖区鱼藏溪、清溪河、布里溪达到5-10年一遇洪水水位;拦河坝、双石等小二型一般水库及山坪塘等可能发生垮坎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险情;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发出一般(Ⅳ级、蓝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2.较大(Ⅲ级、黄色):6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辖区鱼藏溪、清溪河、布里溪达到10-20年一遇洪水水位;感应洞、白银湖等饮用水源小二型水库可能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发出较大(Ⅲ级、黄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3.重大(Ⅱ级、橙色):3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辖区鱼藏溪、清溪河、布里溪达到20-50年一遇洪水水位;水淹凼小一型水库可能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发出重大(Ⅱ级、橙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4.特别重大(Ⅰ级、红色):3小时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辖区鱼藏溪、清溪河、布里溪达到50年一遇洪水水位;辖区多个水库同时出现可能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可能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发出特别重大(Ⅰ级、红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五、预警发布
参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可能影响区域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并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
辖区发生Ⅳ级以上水旱灾害时,立即启动本预案,由镇主要领导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会商研判,迅速成立指挥部,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同时成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本级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灾害发展态势时,指挥长要第一时间请示区级部门调派消防、武警、现役部队及其他专业力量专家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区级部门增援力量到场后指挥权移交给现场最高领导,并全力协助区领导部署救援工作。)
(一)通讯联络:由组长张文纹和镇安全应急岗、镇综合事务岗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程做好整个救援行动中的上下通讯联络和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二)抢险救援:由组长马元锋、副组长郑继忠和镇综合应急救援第一分队队员组成救援一组;由组长黄平、副组长汪斌和镇综合应急救援第二分队队员组成救援二组;由组长王舜、副组长许洪波和镇综合应急救援第三分队队员组成救援三组。3个救援组立即根据指挥部命令,立即紧急转移危险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全力搜救遇险被困人员,并第一时间将被解救人员移交给医疗救护组人员;同时,全力配合水利、电力、燃气、路政等部门做好防洪工程和水、电、气、路、通讯等设施的抢险排险及应急送水等任务。(救援行动实施分片负责,具体包片任务由指挥部根据险情波及范围确定)
(三)医疗救护:由组长利果、副组长杨汶和镇应急救援第四分队队员、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岗工作人员组成疏散救护组,立即对被解救人员就行紧急救治和转移运送并妥善安置。
(四)治安维稳:由组长冯斌、副组长罗川及镇派出所民警、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人员、村(居)民组成治安警维稳组。应立即在危险路段区域划定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控制与抢险救援无关的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组织力量在现场清理出紧急通行通道,以便让工程抢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等救援车辆及人员、顺利进入现场。
(五)后勤保障:由组长黄勇、副组长赵子萱和镇综合事务岗、镇财政管理岗、镇社会保障岗工作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时刻与指挥部保持联系,根据救援行动需要做好整个交通事故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接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做好参战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六)宣传报道:由组长贺娅丽、副组长肖英和镇宣传统战岗、镇文化体育岗工作人员、责任村综服专干组成宣传报道组,迅速开展汛情、水情、旱情收集工作,时刻与指挥部保持联系,积极准备新闻报道材料,争取在第一时间正面、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开展道路交通诱导避险工作,引导车辆、行人绕行事故路段、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七)机动备勤:由组长朱彦、副组长田边和组长王邦荣、副组长江启建与镇综合应急救援第四、第五分队成员和镇机关其他暂无工作任务的人员组成2个机动备勤组,备勤组随时待命根据指挥部命令,协助、配合其他各小组完成救援处置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清点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清点完毕后向指挥部报告。
(二)善后处置:事故救援结束后,由组长利果、副组长杨淦和镇社会事务岗、镇司法工作岗、镇派出所、镇社会保障岗工作人员组成善后工作组,立即开展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做好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做好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伤亡人员保险赔付协调事宜等工作及其他未尽事项,保证社会稳定。
(1)按照汛情旱情信息发布原则,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水库等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由指挥部按程序决定并宣布响应终止、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2)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镇属各部门、各村居、相关单位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九、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制定,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镇党委、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十、附件
附件: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2.重特洪水过境救援转移任务分工明细
3.重特暴雨天气救援转移任务分工明细
4.镇防汛抗旱值班人员名单
5.麻柳嘴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车辆
6.麻柳嘴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表
附件1
巴南区麻柳嘴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责任人及通讯录
单位 |
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 |
邮编 |
401341 | ||
白天值班电话 |
66438085 |
夜间值班电话 |
66438085 |
传真 |
66438013 |
责任划分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行政责任人 |
彭君洪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66438517 |
|
15*******98 |
岗位责任人 |
黄 平 |
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
|
|
17*******83 |
|
马元锋 |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
66438322 |
|
13*******40 |
|
王 舜 |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
66436879 |
|
17*******98 |
技术责任人 |
郑继忠 |
镇农业农村岗岗长 |
66438196 |
|
15*******68 |
防汛抗旱 指挥系统 成员 |
张文纹 |
镇综合事务岗岗长 |
66438085 |
|
17*******78 |
许洪波 |
镇安全应急岗岗长 |
66438209 |
|
15*******57 | |
赵子萱 |
镇财政管理岗岗长 |
66438065 |
|
17*******91 | |
黄启波 |
镇规划建设岗岗长 |
66438209 |
|
15*******77 | |
杨 淦 |
镇社会事务岗岗长 |
66438155 |
|
17*******19 | |
何 欢 |
镇宣传统战岗岗长 |
|
|
18*******66 | |
肖 英 |
镇文化体育岗岗长 |
|
|
15*******51 | |
冯 斌 |
麻柳嘴派出所所长 |
66438213 |
|
19*******38 | |
杨 汶 |
麻柳嘴卫生院负责人 |
66438719 |
|
15*******33 | |
周小炬 |
镇安全应急岗工作人员 |
66438209 |
|
15*******77 | |
李 理 |
镇农业农村岗工作人员 |
66438196 |
|
15*******24 | |
曹 元 |
镇农业农村岗工作人员 |
66438196 |
|
18*******11 |
附件2
重特大洪水过境救援转移任务分工明细表
组别 |
救援人员 |
需转移人员 |
转移安置地点 |
救援一组 |
马元锋(组长)黄启波(副组长)、郑继忠、刘光宇、游锋、李理、周正伟、曹元、冉勇、刘欣、李鑫龙、刘渝婷 望江村副书记、综治专干及麻柳社区工作人员 |
刘远华、白太贵、童勤华、苟金全、蔡长珍、田茂安、童荣、肖开芬(望江村8户18人) |
麻柳小学 |
救援二组 |
黄平(组长)、汪斌(副组长)、赵光辉、徐达、张滕、封玲、罗青松、王波、向鑫 望江村书记及其他工作人员 |
杨维勇、杨维均、刘远模、童勤政、白太贵、童勤华、苟金全、蔡长珍、田茂安、陈华(望江村10户18人) |
麻柳小学 |
救援三组 |
王舜(组长)、许洪波(副组长)、周小炬、杨文杰、高世中、李仕强、高军君、罗川、刘海燕、张越、何欢 人和桥、梓桐和感应三个村委会工作人员 |
经继华、肖开成(回龙寺村2户4人) 辜李平、蒋芝莲、左兴荣、左兴全(人和桥4户7人) 冉清华、夏顺芳、杨仁华、袁正荣(梓桐村4户4人) 肖复木(感应村1户5人) |
江南柳庄、 瑾依农家乐 |
机动备勤一组 |
朱彦(组长)田边(副组长)、杨杰、胡开鑫、张培基、田鑫、樊文科、张凡、胡银春 |
根据指挥部命令协助其他工作小组完成救援任务 | |
机动备勤二组 |
王邦荣(组长)、刘勇、童勤波、杨霖、冉谭川、雷徐华、冯应贵、田雪娇 |
根据指挥部命令协助其他工作小组完成救援任务 |
附件3
重特暴雨天气救援转移任务分工明细表
组别 |
救援人员 |
需转移人员 |
转移安置地点 |
救援一组 |
马元锋(组长)黄启波(副组长)、郑继忠、刘光宇、游锋、李理、周正伟、曹元、冉勇、刘欣、李鑫龙、刘渝婷 麻柳社区居委会和望江村委会工作人员 |
肖开芬、薛英云、朱泽洪、吴性容、严科云、薛荣发、杨波、薛荣海、薛荣国、薛荣斌、薛英伦、杨维勇、姚晓离、邱朝栋、邱朝述、梁正明、童治木、罗明易、谢明惠、蒋治强、蒋治勇、白和高、蒋仕光、李存学(望江村24户39人) |
麻柳小学 |
救援二组 |
黄平(组长)、汪 斌(副组长)、赵光辉、徐达、张滕、王万鹏、封玲、罗青松、王波、向鑫 赚宝和水淹凼两个村委会工作人员 |
聂天平、聂天财、聂天太、杨时文、邓大华、耿品伦、张仁惠、夏正荣、汪建强 刘国芬、莫升祥(赚宝村11户19人)
王心茂、杨治堂、经本谦、杨时碧、杨佐池、杨佐芬、滕明发、李廷学(水淹凼村8户15人) |
天池小学、水淹凼村办公室、怡心园养老院 |
救援三组 |
王舜(组长)、许洪波(副组长)、周小炬、杨文杰、高世中、李仕强、高军君、罗川、张越、何欢、刘海燕 回龙寺村委会和牌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
陈朝元、田茂福、吴金全、王天溢、李德荣、牟正容、秦顺才、徐代章、王志美、刘永珍、童治华、田厚民、田茂江、余德明、田时琴、胡开学、白时勇(回龙寺村17户35人) |
回龙寺村委会、江南柳庄 |
救援四组(原机动备勤一组) |
朱彦(组长)田边(副组长)、杨杰、胡开鑫、张培基、田鑫、樊文科、张凡、胡银春
牌楼、梓桐、感应三个村委会工作人员 |
田茂志、李德兰、廖水英、周兴仁、许长中、许长安、张秀洪、许长贵、刘君成、汪德志、冉洪阳(梓桐村11户21人)
严文明、严光植、严会成、严会伦、田茂全、李存全、周志忠、(牌楼村7户17人) 经廷云(感应村1户2人) |
清溪小学、瑾依农家乐 |
救援四组(原机动备勤二组) |
王邦荣(组长)江启建(副组长)、刘勇、连佐强、童勤波、杨霖、冉谭川、雷徐华、冯应贵、田雪娇 人和桥、八角和平桥三个村委会工作人员 |
左兴荣、左兴全、肖德全、王天茂、 王天文、肖永明、王兴全、左传恒(人和桥8户12人)
周光秀、邱廷福、雷武芳、左忠园、 左小杰(八角村5户9人)
张毓万、杨仁国(平桥村2户4人) |
人和桥村委会、八角村委会、平桥村委会 |
附件4
巴南区麻柳嘴镇防汛抗旱值班表
领导序列 |
值班人员 |
值班车辆 | |||
组别 |
带班 领导 |
值班 领导 |
组长 |
成员 |
驾驶员 |
1 |
王俊 彭君洪 黄勇 |
马元锋、贺垭丽、黄平、王舜、朱彦、高李久、利果 |
黄启波 黄永红 刘海燕 赵子萱 |
於凤琴、周正伟、王心军、周小炬、樊文科、郭力豪、翟甜甜、白时建、李仕强 |
刘 涛502 |
2 |
王俊 彭君洪 黄勇 |
马元锋、贺垭丽、黄平、王舜、朱彦、高李久、利果 |
张文纹 肖英 车家梅 赵光辉 |
游锋、杨淦、刘勇、雷杰、冉勇、汤文、李鑫龙、蒋权、王婷 |
马小勇 C07 |
3 |
王俊 彭君洪 黄勇 |
马元锋、贺垭丽、黄平、王舜、朱彦、高李久、利果 |
高军君 许洪波 彭君 汪斌 |
罗青松、游雪颖、夏玉洁、经继平、王玲、陈廷泉、李理、詹大勇、向欢 |
刘光宇607 |
4 |
王俊 彭君洪 黄勇 |
马元锋、贺垭丽、黄平、王舜、朱彦、高李久、利果 |
刘成琼 郑继忠 何欢 张滕 |
田丰梅、蔡静、刘欣、刘渝婷、向鑫、曹元、李安明、徐达 |
杨文杰728 |
附件5
麻柳嘴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车辆
单位 |
负责人 |
驾驶员 |
车牌号 |
备注 |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
麻柳嘴 镇政府 |
彭君洪 |
66438517 |
刘 涛 |
66438085 |
渝A***02 |
指挥车 |
马小勇 |
66438085 |
渝A***07 |
指挥车 | |||
杨文杰 |
66438085 |
渝A***28 |
指挥车 | |||
刘光宇 |
66438085 |
渝B***68 |
指挥车 | |||
卫生院 |
杨汶 |
66438719 |
雷 钢 |
66438719 |
渝B***32 |
救护车 |
派出所 |
冯斌 |
66438213 |
罗川 |
66438213 |
渝A***3警 |
指挥车 |
李自宇 |
66438213 |
渝A***7警 |
指挥车 |
附件6
麻柳嘴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存放地点 |
保管人 |
1 |
锄头 |
20把 |
拦河坝水库 |
杨杰 |
2 |
铁锹 |
20把 |
拦河坝水库 |
杨杰 |
3 |
手电筒 |
20个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4 |
锯子 |
20个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5 |
麻袋 |
20个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6 |
钢钎 |
20根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7 |
二锤 |
20把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8 |
扁担 |
200根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9 |
锣筐 |
200挑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10 |
麻绳 |
100根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11 |
杠子 |
100根 |
各村民委员会 |
各村党组织书记 |
12 |
方便面 |
20箱 |
芝全超市 |
刘芝全 |
13 |
矿泉水 |
20件 |
芝全超市 |
刘芝全 |
14 |
面包 |
20箱 |
芝全超市 |
刘芝全 |
附件2
麻柳嘴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了防止和减轻我镇山洪灾害损失,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山洪灾害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
三、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工程措施和非工程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参与山洪灾害防御;
5.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麻柳嘴镇行政区划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并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五、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麻柳嘴镇位于巴南区东北部,距市中心50公里。全镇幅员面积77.94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8万人。麻柳嘴镇地形呈江边、浅丘、高山三阶梯状。
(二)历史山洪灾害及成因
1.山地丘陵地区占比大,坡陡谷深,特殊的地形地貌条件极易引发山洪灾害。
2.汛期降水量丰富,特别是主汛期(7、8、9月份)高强度、持续时间长的强降水过程频发,是诱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
3.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从地质情况看,岩石裸露、地表土壤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极易造成暴雨洪水爆发。
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道极其两岸过度开发,在河道中乱倒、乱建乱挖造成了河道泄洪能力严重萎缩,加剧了山洪灾害的破坏程度。
5.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薄弱,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三)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目前,麻柳嘴镇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初步建立了群策群防体系,制作了山洪灾害防御的标识标牌,落实了部门和企业的防汛责任人,部分山洪灾害高危地区还建设了监测站点实时收集水雨情信息。面对山洪灾害防御的严峻形势,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测预警能力水平低;
2.部分河道(山洪沟)淤积严重,防洪能力差;
3.水土涵养能力不高,山洪常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4.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四)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原则
1.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的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所在区域划为危险区。
2.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划分情况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特点和上述划分原则,综合考虑辖区范围内地形特点和人口分布情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本预案将处于历史洪水线及河道(山洪沟)十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以及陡坡、低洼区域划定为危险区。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组织防御山洪灾害,成立麻柳嘴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镇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每个小分队不少于10人),并造花名册报送镇、区防汛办备案。
表1:麻柳嘴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表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
指挥长 |
彭君洪 |
镇 长 |
15*******98 | |
副指挥长 |
黄 平 |
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
17*******83 | |
副指挥长 |
马元锋 |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
13*******40 | |
副指挥长 |
王 舜 |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
17*******98 | |
成员 |
监测组 |
郑继忠 |
镇农业农村岗岗长 |
15*******68 |
信息组 |
何 欢 |
镇宣传统战岗岗长 |
18*******66 | |
转移组 |
冯 斌 |
麻柳嘴派出所所长 |
19*******38 | |
调度组 |
张文纹 |
镇综合事务岗岗长 |
17*******78 | |
保障组 |
杨 淦 |
镇社会事务岗岗长 |
17*******19 | |
抢险救援队 |
许洪波 |
镇安全应急岗岗长 |
15*******57 |
(二)分工与职责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指挥长: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2.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3.信息组:负责对区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5.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6.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7.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七、监测预警
本辖区范围内现建有7个自动监测站、1个简易水位站、4个简易雨量站。其中,自动监测站可实时监测并传输相关水雨情信息,简易站则需采用人工观测。
(一)检测
1.降水量监测:雨量观测员负责通过简易雨量站收集雨量信息。观测员在大雨天气条件下每1小时观测一次,暴雨天气30分钟观测一次,并及时将观测数据上报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负责向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上报。
2.水位监测:水位观测员负责通过简易水位站收集水位信息,当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发生暴雨时,进行24小时不间断观测,河道水位接近准备转移预警线时,每10分钟向村工作组报告一次水位情况,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负责向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上报。
(二)预警
1.预警指标的确定:预警指标是指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降水量临界值,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三级。
2.预警等级划分: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Ⅳ级蓝色预警信息;
(2)当降水量达到准备转移指标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应发布Ⅲ级黄色预警信息;
(3)当降水量达到准备转移指标极大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应发布Ⅱ级橙色预警信息;
(4)当降水量达到立即转移指标并发生山洪灾害时,应发布Ⅰ级红色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区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泥石流、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
5.预警方式
(1)预警方式:传真、电话、手机短信预警和口头通知。
2、警报方式:无线语音广播报警、铜锣报警、口哨报警和口头通知。
八、预警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
1.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Ⅳ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Ⅳ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3.当接到Ⅳ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1.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Ⅲ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指标且降雨仍在持续时,发布的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Ⅲ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3.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Ⅲ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转移准备。
4.有关村在接到Ⅲ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口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Ⅲ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二)Ⅱ级应急响应
1.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Ⅱ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指标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已经超过警戒水位,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Ⅱ级橙色预警,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组织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
3.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转移工作。
(三)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1.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Ⅰ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立即转移指标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Ⅰ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2.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Ⅰ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3.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Ⅰ级红色预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九、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分散转移为辅。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二)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应拟定好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是否合理并出现异常,如存在安全隐患应重新确定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三)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转移安置通知必须由政府发出,安排运输力量,按制定的路线转移。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
(四)转移工作纪律
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严明转移安置纪律,实行统一指挥,根据山洪预警信息,在组织人员转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镇、村组防御机构责任人必须到岗指挥,严禁临阵缺岗。
2.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残孕幼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严禁争先恐后,不服从指挥。
3.严禁在转移线路上搭建任何影响通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地点的正常使用。
4.严禁将用于转移安置的工具或器材挪作他用。
十、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服从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应急抢险队员、受灾地区的干部职工、当地群众和其他志愿人员组成。配合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受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伤病员抢救,以及灾区防疫工作。
(二)救灾物资准备
积极配合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抢险救灾的物资准备;积极配合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的调度管理及善后补偿与处理工作。
(三)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本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在乡镇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工作、形成合力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对防洪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测、预警和防御,同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将其附近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发生灾情,抢险队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十一、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应组织专人对辖区内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责任明确,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排除隐患;要向山洪灾害威胁区的村民发放“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将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对防洪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值班,杜绝灾害发生。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乡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乡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十三、纪律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到实处。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落实水、雨情值班制度,监测信息传输要及时,确保信息畅通。
4.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