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45P/2024-00035 | [ 发文字号 ] | 便签(2024)160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南彭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7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彭街道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南彭街道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彭街道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巴南安办〔2024〕36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整治违法行为,严密防范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辖区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彦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田庆平 街道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曹永康 南彭派出所所长
卢 辉 界石公巡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 婕 街道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
韩学勇 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李孝发 街道司法所所长、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陈 敏 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六级职员
彭 飞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七级职员
胡义川 界石公巡大队副大队长
段永益 南彭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彭飞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武装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统筹、安排、检查、执法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分批集中整治
按照统一部署,分期分批集中开展1号、2号、3号、4号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号行动”(即日起-9月底):集中整治集装箱、罐体、大件运输等货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违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超限运输、不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号行动”(10月):集中整治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网约车超员、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号行动”(11月):集中整治大客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营运客车超员超速、违规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规进入农村公路通行,“两非一租”大客车非法营运,学校、旅行社租用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渝安道办〔2024〕58号明确的2098辆禁用租赁大客车)从事旅游研学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号行动”(12月):集中整治危险货物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超速、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未按规定制作运单、罐体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源头充装或装载企业未开展“五必查”、运输货物与罐体介质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界石公巡大队、南彭派出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重型货运车辆、大客车、网约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运输企业加强源头监管
四方公司、富腾公司:一是要强化自查自纠,严禁不符合准驾资质、逾期未审等驾驶人上路开车;要强化货车的安全技术把关,严防因长时间停运导致方向、制动等零件失效引发交通事故,杜绝货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二是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车建材运输车水泥罐车三类车辆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巴南安委〔2022〕20号)要求,对违法车辆实施终止承运合同、禁运等“封杀”措施。
四、工作要求
街道相关部门、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认真加以落实。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