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泉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293620R/2023-00053 [ 发文字号 ] 南泉办发〔2023〕67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南泉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泉办发〔202367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

2023126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 编制

二〇二三年九月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衔接

1.6事件分级

2.1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2.2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2.3街道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能职责

3.1监测

3.2预防

3.3预警

3.4信息报告

4.1响应分级

4.2先期处置

4.3响应措施

4.3.1现场污染处置

4.3.2转移安置人员

4.3.3医学救援

4.3.4应急监测

4.3.5市场监管和调控

4.3.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4.3.7维护社会稳定

4.4响应终止

5.1损害评估

5.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区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5.3善后处置

6.1队伍保障

6.2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制度保障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1

南泉街道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

联系方式

附件2

街道辖区有关部门值班电话

附件3

南泉街道应急物资清单

附件4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5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九号,2015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007111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11号,2018726日第二次修正);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渝府发〔201131号);

《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622号);

《重庆市巴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南府办发〔20227号)。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南泉街道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以及本行政区域范围外发生的、可能影响南泉街道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原则。街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家支持和社会救援力度。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和辖区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有序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和辖区有关单位,整合资源,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1.5预案衔接

图1-1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衔接图

1.6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发生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

1.6.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6.2重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3较大环境事件(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4一般环境事件(IV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

2.1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街道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应对工作;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南泉医院、南泉派出所任负责人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需要增减;成员单位包括: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综合服务岗、综合调度岗、统战宣传岗、招商发展岗、综合执法岗、财政管理岗、安全应急监管岗、农业资源岗、退军服务岗、城市管理综合岗、市政设施管理岗、南泉街道市场监管所、消防支队南泉片区和各村居等(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保岗,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街道指挥部主要职责:收集、掌握事件有关信息,决定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措施,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队伍、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向区政府以及区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

2.2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街道指挥部在事件现场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街道指挥部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街道指挥部即为现场指挥部。

2.3街道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能职责

街道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事件调查等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能职责见附件6)。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街道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监测体系。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农业资源岗、综合执法岗、社区治理服务管理岗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安全应急监管岗、招商发展岗、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能职责,定期对储存、运输、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送生态环保岗。

3.2预防

街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的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街道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和各村(居)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规定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等级。

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发布蓝色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发布黄色预警。

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发布橙色预警。

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布红色预警。

预警级别标准生态环境部或市生态环境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2预警信息响应

当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或者市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街道同步响应。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响应后,可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并立即报告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

4)舆论引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信息报告

3.4.1报送途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局和街道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属地村居在发现或者接报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向街道报告,并由街道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也可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各村居和生态环保中心等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15分钟报街道应急指挥部,由街道第一时间向区政府电话报告、30分钟内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并同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3.4.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3.4.3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在首报基础上,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要牵头收集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由街道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向区政府终报,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街道(街道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根据情况,可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街道(街道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报区政府、区政府根据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4.2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各村居和街道相关部门、辖区单位负责组织先期处置,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控制污染源扩大,防止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街道按照区政府(区指挥部)指令,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应对工作。

南泉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程序图:

4.3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事件级别,各村居和街道各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3.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无法处置进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时,街道指挥部要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街道指挥部应当立即报告区政府,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联合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积极配合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积极配合区应急局等区级主管部门,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积极配合区交通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积极配合区交通局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4.3.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4.3.3医学救援

迅速联系南泉医院等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3.4应急监测

本预案启动后,积极配合区应急监测组进行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区应急监测组提供后勤保障。

4.3.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4.3.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根据街道指挥部的指令,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3.7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4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5后期处置

5.1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要积极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依法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5.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区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区级主管部门、事件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街道应急处置组;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村居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提高响应和应对能力。依托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为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估污染损害、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2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各村居、辖区有关单位要加强专业设备、救援物资、防护器材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存储、调拨、供给。要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街道综合应急物资库建设。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采集、处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单位应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4制度保障

要加强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由生态环保中心、应急办牵头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加强各部门信息交互。

7宣传培训和演练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要定期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生态环保岗、应急办和各村居定期开展综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

8应急预案管理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但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结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执行中有新的情况,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南泉街道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南泉街道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联系方式

2. 街道辖区有关部门值班电话

3. 南泉街道应急物资清单

4.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5.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附件1

南泉街道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

联系方式

街道值班电话:62848565

序号

名称

联系电话

1

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

根据预警信息,提出污染控制建议,组织专家指导开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做好污染态势监测,按程序向区生态环境局或街道政府报告或通报事件相关信息;协助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

66425212

2

综合服务岗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

62848565

3

统战宣传岗

牵头组织开展舆论引导;牵头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网络舆情,收集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回应社会关切。

62848926

4

招商发展岗

督促电力、燃气、油气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加油站、油库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62848627

5

南泉医院

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细菌、病菌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

62849591

6

城乡规划建设岗

会同生态环境管理和“两违”处置岗开展有关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公路(含高速公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62846668

7

财政管理岗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62846461

8

安全应急监管岗

根据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安全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指挥、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调拨救灾物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做好应对工作;

会同生态环保中心,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调拨救灾物资等;配合消防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污染源稀释、堵漏、倒罐等抢险救援应急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气象预报、服务和实时气象资料信息。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物资。

62333825

9

农业资源岗

开展渔业水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各村居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等受灾情况实施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因洪涝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和处置;参与预测污染扩散;负责饮用水监测预警。

62847989

10

退军服务岗

协调民兵预备役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和救援工作。

62841611

11

市政设施管理岗

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置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等市政设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组织人员对流域内消落区垃圾进行清理;参与有关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64840991

12

南泉派出所

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认定,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62849900

13

南泉市场监管所

负责提出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方案;指导消除特种设备环境安全隐患;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会同生态环保部门开展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9153248

14

消防支队界石片区

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污染源稀释、堵漏、倒灌等抢险救援应急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

66170239

15

各村居

协助、配合各事件处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先期处置,按规定迅速上报;负责所辖区域事件发生地群众的稳定、疏散、宣传、解释、安抚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当地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件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将事件及有关处置情况上报街道值班室和生态环保岗为事件处置提供人员、物资等后勤保障。

/

16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

负责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先期处置,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


附件2

街道辖区有关部门值班电话

序号

工作单位

值班电话

1

南泉医院

62849591

2

消防支队界石片区

66170239

3

南泉派出所

62849900

4

南泉市场监管所

89153248

5

鹿角社区

66415043

6

正街社区

62843451

7

长南桥社区

62841331

8

金鹿社区

62419272

9

福鹿社区

62297620

10

红旗村

62407815

11

红星村

62849580

12

自由村

62848353

13

白鹤村

62406182

14

和平村

62849110

15

虎啸村

62406182

16

双桥村

62840329

17

杨市村

62840759

18

艾乐村

66415516

19

万河村

62840309

20

光国村

66428370

21

迎龙村

66417806

22

新式村

62408196

23

龙井村

66417805

24

金古村

62858248

25

立桅村

62840089

附件3

南泉街道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1

指挥作业箱

1

2

望远镜

3

3

LED手电筒

14

4

LED头灯

80

5

LED手提探照灯

70

6

过滤式消防呼吸器

12

7

手持喊话器

10

8

手动喷雾器

34

9

电动喷雾器

5

10

便携式二号扑火工具

8

11

二号扑火工具

90

12

发电机

1

13

油锯

22

14

园林机械专用油

35

15

高压消防泵

2

16

充气式消防水池

4

17

消防水管(30-40-30)

990

18

消防水带(13-65-20)

220

19

干粉灭火器

28

20

劳保手套

108

21

雨靴

12

22

救生背心

28

23

救生圈

17

24

铁铲

20

25

26

27

南泉街道应急物资库位











附件4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处置方案一:储油罐区汽油/柴油发生泄漏

一、储油罐区汽油/柴油发生泄漏,未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一)现场疏散隔离与保护

设置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派专人警戒,除应急处置人员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应急救援人员穿戴防静电防火服、空气呼吸器,携带救援设备进入泄漏现场;现场应急人员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的气体浓度,所有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二)切断污染源

停止事故罐组的给油和输油,查找泄漏点,若泄漏点位于油罐外如管道、阀门等时,应关闭管道或阀门两端的截止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破裂口用楔子、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加固;因罐体破损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开启转油泵,对事故罐内油料转移至其他同类(或有空余容量)油罐。

(三)外泄油料处理

关闭泄漏罐组防火堤雨水排口,油料少量泄漏,用泡沫或干粉覆盖污油,用吸油毡对泄漏的污油进行吸附,对油污上方用水雾喷射改变蒸汽云飘逸方向,使其到安全空旷地带扩散;油料大量泄漏,用泡沫和干粉覆盖油污,减少蒸发,用油罐车对泄漏的污油进行收集转运,再用吸油毡对泄漏的污油进行吸附,对油污上方用水雾喷射改变蒸汽云飘逸方向,使其到安全空旷地带扩散。

(四)泄漏油料进入雨水系统

关闭防火堤雨水排口,开启防火堤污水阀门;在雨水沟沿线暗沟或管道入口处用沙袋进行拦截;将含油废水转运至应急事故池;用泡沫干粉或砂土覆盖对防火堤及雨水明沟内污油覆盖,再用吸油毡对泄漏的污油进行吸附。事后将吸油毡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储油罐区汽油/柴油发生泄漏后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一)火灾、爆炸救援

1.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外部救援电话请求救援,请求当地政府部门和周边消防、医院救援;隔离火灾爆炸区周边200m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

2. 应急救援人员穿戴防静电防火服、空气呼吸器,携带救援设备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先期消防灭火,时刻关注火势情况,随时做好撤离准备。待消防队伍到达后配合其对事故区域进行灭火救援;

3. 对火灾爆炸罐区喷射泡沫、干粉灭火,对相邻储罐喷水冷却,按规定转移罐内剩余油料。

(二)消防废水处置

1. 关闭防火堤雨水排口,开启污水排口,将消防废水引入应急事故池,并进行后续处理。

2. 对进入雨水系统的消防废水,在罐区防火堤雨水排口处进行拦截;若油污在库区地面蔓延,采用吸油毡、消防沙等对油污进行吸附,并将水抽回至应急事故池;事后将吸油毡、消防沙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爆炸、灭火结束后处置措施

灭火结束后,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指导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运行。

应急处置方案二:液氯泄漏

一、风险分析

氯气钢瓶易在易熔塞处泄漏、瓶阀泄漏、瓶体焊缝泄漏。应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中毒、爆炸事故。

二、处置程序

(一)因为操作、设备或其它原因发生氯气泄漏时,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队伍速往事故现场,实施现场救援。

(二)指挥并协助事发单位进行设备抢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①易熔塞泄漏:应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气的气态空间,应用氯瓶易熔塞泄漏堵漏器处理;如不成功直接将氯气钢瓶用行车吊入液碱池。②瓶阀泄漏:使用带铅垫的六角螺帽和应急压罩处理;如不成功直接将氯气钢瓶用行车吊入液碱池。③瓶体焊缝泄漏:立即打开碱洗池,用行车将液氯钢瓶放入碱洗池。如有人员中毒医疗组立即进行救治。

应急处置方案三:盐酸、硝酸、硫酸泄漏

一、风险分析

三酸贮罐和管道容易受到腐蚀,局部强度不够可能造成泄漏,应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事故。

二、现场处置程序

(一)因为操作、设备或其它原因发生盐酸、硝酸、硫酸小量泄漏时,指导相关操作人员用沙土吸附、覆盖,并查看泄漏源,及时堵漏。

(二)因为操作、设备或其它原因发生盐酸、硝酸、硫酸大量泄漏时,指导相关操作人员关闭三酸储罐相关的阀门,进行人员堵漏,防止盐酸、硝酸、硫酸外泄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危害。

(三)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刻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队伍速往事故现场,指挥现场抢救援。

(四)应急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大量泄漏先用围堰收集,若收集池不能容纳就将泄漏酸经过沙土围堵、引流、导流沟等方法进入事故应急池,再转移回收。地面剩余少量的残留液用清水冲洗,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各应急组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控制事故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附件5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综合协调组

医疗救护组

应急处置组

应急保障组

舆论引导组

善后工作组

事故调查组

社会稳定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