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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02A/2020-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日期 ] 2019-06-12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维护本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重任,履行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行政独立的机构有1个是政府机关,分别有6个部门,党政办、社事办、经发办、城环办、综治办;事业有6个机构,其中有财政所、市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站、社保所,兽医站,连续3年无变化。

  (三)单位构成。我镇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我镇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931.76万元,支出总计6,931.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投入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31.7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1.7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93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投入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其中:基本支出2,392.13万元,占34.51%;项目支出4,539.63万元,占65.4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3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转移支付,如“年中追加基层本土干部待遇、村(社区)群众服务工作经费、民政优抚定补增支、在职人员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等50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3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投入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3.24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转移支付,如“年中追加基层本土干部待遇、村(社区)群众服务工作经费、民政优抚定补增支、在职人员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等50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5.61万元,占3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5.62万元,增长87.45%,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行政事务和改革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1.54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8.37%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2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4万元,下降19.30%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04.14万元,占36.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43万元,增长42.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城乡低保金、临时救助等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2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2万元,增长4.42%

(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0%

(7)城乡社区支出443.99万元,占6.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16万元,下降14.64%

(8)农林水支出830.07万元,占11.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54万元,下降12.95%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98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增加30.98万元,增长0.00%

(10)住房保障支出657.20万元,占9.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71万元,增长511.4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大。

  (11)其他支出4.0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7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6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4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万元,支出4.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8万元,下降29.2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的管控、规范行政单位公车运行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8万元,下降29.2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8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3.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要会议、重要项目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0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控制陪餐ﻪ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ﻪ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14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是垃圾、洒水车。不存在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1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镇暂未自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下一步将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648946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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