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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02A/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镇人大预算审查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维护本地社会稳定,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重任,履行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综合办事机构9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设镇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七级职员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生态环保服务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另外,镇司法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圣灯山中队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

我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执行数46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8.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141.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141.45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预算执行数46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4.28万元,国防支出9.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2.4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8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2.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2.25万元,农林水支出72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2.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17万元,其他支出158.66万元。支出较2022年减少1141.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0.5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80.92 万元。

三、落实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重庆市巴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镇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批准的财政决算、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整预算等各项决议,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预算。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将项目投资转化为发展成果,努力培植税源,积极协税护税,强化综合治税,加大税收力度,依法应收尽收。2023年辖区经营单位全年税收完成238余万元。2023年镇人代会批准的全镇预算支出为3726.7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截止12月实际完成465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4%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镇进一步规范《圣灯山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因公出差、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并对“三公”经费支出及管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9.52万元,2022年全年支出20.17万元,减少支出0.65万元,同比下降3.24%。

(三)调整支出结构,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减税降费和 “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保障职能,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在资金的安排上,做到有控、有压、有保。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重点用于基础设施、惠民政策、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防治等民生实事。

(四)推进依法理财,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一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财政措施,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防范和控制政府隐型债务风险。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加强“概算、预算、决算”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村财镇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4个村(居)和陈家敬老院的会计核算代理,有效地规范了村财镇管的管理机制,提高了村级财务的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大额资金专项检查,及时对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并按上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四是强化基层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对村级财务加大审计力度,不断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

(五)完成重点保障工作。一是推动民生实事。2023年建成并通过验收农村人行便道39.483公里,泥结石路13.5公里,总投资达406.71万元,受益群众超过6576人;二是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我镇地域面积大,村级公路多,通行条件差,为改善农村交通环境,2023年建成“四好农村路” 共计12公里,投入财政资金750余万元,大大改善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三是年度投入8000余万元,推进改造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有效治理生活污水排放畅通,提升场镇生活环境质量;四是高效完成高洞子水库饮水工程、圣灯山村传统村落、石斛基地建设、141改革等重大项目经费保障;五是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友好单位,争取社会捐赠资金86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四、2024年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工作

(一)优化支出结构,力争收支平衡。坚持“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在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实事、安全稳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镇党委、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健全财政制度,加快执行进度。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及时完成预决算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监督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加强镇级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程序盘活镇级闲置国有资产。

(三)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尤其对各类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注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定期对村(居)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村(居)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对会计账面余额和出纳银行存款余额的检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向区财政局以及兄弟单位学习经验,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2024年预算数362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028.4 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无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4年预算数362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78.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34万元,农林水支出8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02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21.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07.21万元。

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5.38万元,比2023年减少1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96万元,比2023年减少12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对人员经费控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减少相关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0.42万元,比2023年减少907.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的中央、市级等专项资金减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158.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坚决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3年增加1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预算按照公务车保有量标准预算,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镇将会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坚决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24.01万元,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部门整体及年初预算项目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25.38万元,涉及项目资金1420.4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8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杜莉静  联系方式:023-6648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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