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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02A/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圣灯山府发〔2024〕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圣灯山镇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岗位,驻镇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圣灯山镇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516

(此件公开发布)



圣灯山镇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镇燃管领导小组

长:和满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平安法治办、圣灯山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镇民生服务办、镇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镇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管所。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驻镇各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

任:杨思维镇平安法治办负责人

副主任:余昌全圣灯山派出所所长

工作人员: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全体人员及镇派出所相关民警。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筹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指示批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村(社区)燃管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实行党组织书记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综治专干为具体负责人。

职责:负责本村(社区)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在各个劝导站设立检查站(点),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并领导镇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圣灯山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检查,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超载、超速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配合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打非治违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岗: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利用村村通广播实时播放《条例》相关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镇平安建设岗: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镇民生服务岗:负责组织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经济发展岗: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各烟花爆竹销售点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做好燃放、限放区域内零售点的布设及安全管理工作。

镇规划建设岗: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镇规划建设岗: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镇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三、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圣灯山派出所和驻镇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机关各岗位和驻镇单位要在镇消防队门前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圣灯山派出所和驻镇各单位要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各村(社区)宣传栏、道路两侧横幅、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站内张贴并向返乡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社区)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强化源头管控

(一)加强源头管控。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各岗位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各岗位。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经济发展岗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派出所、经济发展岗、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一条龙、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各村(社区)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岗位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圣灯山派出所和驻镇各单位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派出所要依托交通要道临时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公交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圣灯山派出所和驻镇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六、严格管控看护

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圣灯山派出所和驻镇各单位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及消防队要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镇卫生院要组织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七、畅通信息报

村(社区),机关各岗位,圣灯山派出所和驻镇各单位于2025l10前将圣灯山镇2025年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到镇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216办公室。


附件:圣灯山镇2025年春节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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