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02A/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圣灯山府发〔2025〕19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3 |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岗位:
《全镇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全镇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渝安委〔2025〕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导向,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应用领域,深入开展全镇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落实落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围绕生产流通、质量评价、建设施工、存量安全、安全监管、溯源追责6个方面补短强弱,全面提升我镇各行业领域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水平。计划于2025年4月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突出安全隐患,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整治重点
(一)生产流通产品质量问题
1.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摸清全镇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指导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2025年6月底前完成。开展常态化质量提升行动,建立生产企业行业规范条件,指导依标规范生产,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动态公告管理,强化示范引领,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2025年底前完成。(经济发展岗牵头负责,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岗配合)
2.严打假冒伪劣。将建筑保温材料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年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查违法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派出所配合)
3.提升产品标准。通过教育培训、指导服务等形式,加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新工艺、新材料研发,鼓励推广优质建筑保温材料。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经济发展岗、安全应急岗牵头负责,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质量评价失准失真问题
1.规范出厂检验检测。督促落实产品出厂检验要求,确保送检材料的真实性、代表性,并按照检验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及说明书中标注燃烧性能等级。鼓励由同一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同一样品的燃烧性能、导热性能实施检验检测,并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结果,确需分包检验检测的,应使用同一样品。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配合)
2.严格进场检验检测。强化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后取样管理,督促施工人员在见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留存书面影像证据,制作见证记录备查。取样应保证随机性和代表性,并具备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经检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对于重点工程项目,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
3.强化监督制约。组织开展保温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依法依规严查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冒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名义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
(三)建设施工违规违章问题
1.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单位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管理制度,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确保建筑保温工程质量。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各村居组织落实)
2.严把施工质量关。督促设计、施工单位抓实做好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严格落实自检、质量员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保温工程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各村居组织落实)
3.强化现场安全管控。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材,严控火源,严防违规施工引燃建筑保温材料。对涉及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含拆除工程),按照岗位职责,依法依规推行属地备案制度。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规划建设岗、安全应急岗等分工负责,各村居组织落实)
4.严格验收把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的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未开展进场抽样检测、检测资料不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非见证检测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专项验收。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
(四)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问题
1.常态开展排查。各村居、相关岗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摸清全镇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类型、使用年限等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督促指导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对外墙外保温开展常态化排查,落实问题整改。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及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高层民用建筑,鼓励产权所有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协助建筑产权所有人做好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民生服务岗、规划建设岗、经济发展岗、农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岗、安全应急岗等负责,各村居组织落实)
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对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易燃可燃杂物,禁止在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安全应急岗牵头负责,规划建设岗配合)
(五)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问题
1.加大建设过程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冷库设计标准》《冷库安全规程》《室内装配式冷库》等有关规定,细化冷库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响应等相关要求,明确室内装配式冷库规模和适用范围,2025年底前完成。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时,对涉及的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不符合规定,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相应行政许可。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进一步明确冷库、冰雪场馆等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和管理要求,及时排查严防漏管失控,2025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建设岗、城乡环境岗、市场监管所、农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岗、安全应急岗等分工负责,各村居组织落实)
2.强化使用环节协同监管。摸清全镇冷库和冰雪场馆基本情况,按照岗位职能职责,依法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岗位协同监管机制。安全应急岗要依法加强工贸、化工企业冷库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经济发展岗要指导督促使用冷库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旅游发展岗要加强A级景区内室内冰雪运动场馆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景区经营单位督促场馆运营方以及赛事主办、承办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旅游发展岗、产业发展岗等要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室内冰雪游乐场馆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安全应急岗要加强对室内冰雪场馆和设有室内装配式冷库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抽查;市场监管所要做好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协同做好本行业领域使用冷库安全防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民生服务岗、产业发展岗、农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岗、安全应急岗、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岗、产业发展岗、安全应急岗分工负责,各村居组织落实)
(六)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加强源头信息追溯。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在出厂产品或包装上标明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信息,企业应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对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实现材料供应企业、产品技术指标及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牵头负责)
2.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推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等信息。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将建筑保温材料各环节监管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倒逼落实安全责任。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安全应急岗配合)
3.严格事故倒查追责。对于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导致的重特大亡人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生产、销售、检验检测、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统一管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治期间发生保温材料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安全应急岗牵头负责,派出所、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市场监管所配合,各村居组织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15日)。各村居、各相关岗位要严格对照任务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部署,建立清单式闭环管控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5年4月至12月)。各村居、各相关岗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突出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各村居、各相关岗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短板难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链条安全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同联动及人员的统筹配备,合并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强化工作统筹。充分发挥专班牵头抓总、统筹调度作用,建立调度会商、调研走访、警示曝光、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鼓励发动企业员工和群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制度保障。明确各方责任,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创新建筑保温材料信息化管理模式,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基层治理指挥室 2025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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