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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94D/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双河口府发〔2024〕18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双河口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河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居):

现将《双河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村(居)按照职责抓好执行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4516

此件公开发布

双河口镇道路交通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4.20”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补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决定从即日起至930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巴南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犯罪,全员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现道路亡人事故同比、环比“双下降”,敏感、较大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双河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双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法委员任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推进。

三、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以“人、车、路、企、宣”交通要素为重点的“五个集中”行动,全面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一)集中开展重点驾驶人排查整治。

1.开展“五个一批”集中清理。针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清理一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相关情况要滚动排查、定期更新;督促一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辖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隐患驾驶人,及时通报辖区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教育一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一个计分周期内超速三次、超员超载、毒驾、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或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肇事死亡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从业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传、安全文明教育基地体验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交通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教育;打击一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移送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吊销一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从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镇规建办负责对天腾物流、耀天物流、重庆昆发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员排查清理,镇应急办负责对茶店建材厂、太坪搅拌站等企业驾驶人员排查清理,各村居负责对辖区相关驾驶人员排查清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规建办、派出所等部门和各村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开展重点车辆排查整治。重点开展“七类车辆”排查整治。

2.公路旅游客车整治配合木洞公巡定期梳理客车公路旅游客运驾驶人毒驾、病驾、闯禁违法情况,对经处罚不改的,对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加大对公路旅游客车的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规建办、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危化品运输车整治梳理排查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闯禁等肇事肇祸突出违法,查处非法运输危化品。(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货运车辆整治加强除渣工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货运源头单位监管,督促落实“六不出场”“两不进入”等规范装载规定,严防违规货车上路。紧盯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和货车主要通行线路,严格落实“一超联治”要求,严查货车超载、闯禁、违反交通信号等突出违法,对货车舆情反映突出的区域(路段)开展重点挂牌整治,限期治理摘牌。镇规建办负责渝万高铁项目,应急办负责太坪搅拌站和607建材厂(责任单位:镇城管大队规建办应急办、生态环保服务中心、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座以上小型客车整治加强建筑、园林和农村用工大户座以上小客车有车单位安全警示教育,督促落实用车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落实以上小型客车“一车一档”,纳入日常管理,有效实施源头管控。全面梳理长期异地运行、大范围跨区域等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线索,依法核查打击处理。将6座以上小型客车纳入路面执法检查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两三轮摩托车整治常态化开展摩托车“飙车炸街”打击整治,严查“飙车炸街”、非法改装、噪声扰民等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载人”、四轮电动车“持驾证、限两人”为重点,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和分类精准管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集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发生过亡人事故和简易事故多发点段隐患,延伸排查事发道路沿线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面交叉口、落石路段的路侧防护设施、警示提示标志、减速控速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等和急弯陡坡的转弯半径、坡度远超极限值(转弯半径小于8米、坡度大于14%),以及农村客运班线停靠站(点)设置、警示提示标志等方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路侧护栏应安未安和已安装但存在护栏缺口(不超过1米)、延伸不足(未有效覆盖路侧高危区域或向交叉口方向高危区域延伸不足)、损坏未修复隐患,应全面起底、应排尽排,摸清底数、分类建档、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通行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和赶场赶集通行集中乡村道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对发生过亡人事故或农客车、面包车翻坠涉险事故路侧险要点段,要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和路侧护栏“三必上”基础上,增设或完善闪光警告信号灯,属于急弯路段,还应增设或完善必要的视线诱导设施。镇规建办加快对渣场路等道路护栏维修、临水临崖护栏设置以及水毁道路整治。(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应急办规建办、派出所等部门和道路业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以公路变更为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和学校周边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发生过亡人事故和简易事故多发点段隐患,延伸排查事发道路沿线学校、公交车站路段警示、隔离、防撞设施,大(中)型小区以及建筑工地出入口开口设置、警示提示和视距,城郊结合部路口渠化、信号灯设置,在用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照明等方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事故多发易发的城郊结合部平交路口,要参照国省县道平交路口治理标准进行治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规建办、城管大队、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集中开展运输企业排查整治。

9.开展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入企执法检查,主动上门进企业、进动态监控室,查安全隐患、查安全制度、查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动态监控人员配备、超速疲劳限值设置、四个100%落实(安装率、在线率、处罚率和提示率),以及内部处罚制度建立及严格执行情况等,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超速、疲劳驾驶风险。每月开展一次高风险企业研判,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对事故多发、违法突出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警示约谈,要对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突出的高风险企业,开展一次警示约谈。(责任单位:镇规建办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0.开展涉农交通安全集中预警。要紧紧围绕阶段性安全形势,开展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等“五大曝光”行动。针对农村“一老一小”群体,通过知识宣讲、播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让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各村居要针对辖区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充分运用农村大喇叭、流动巡逻车和“网格进千万家”等渠道,加大行车注意事项和防护自救措施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规建办、农服中心和村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文明交通集中倡导活动。重点围绕规范行车乘车、规范使用安全带、二次事故防范等安全知识,以及凌晨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行人横穿高速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督查各劝导站认真履职,文明劝导(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应急办、镇规建办、文服中心、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校园交通安全警示提示。要针对学生出行特点,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学校QQ群、微信群等定期向学生家长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提醒广大家长注意学生出行安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多人骑乘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应急办社事办、派出所文服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全文明交通建设。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旅委、市应急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建设的通知》要求,发动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等力量,通过激活全媒体传播体系、整合社会宣传阵地,实施文明交通惠民工程等措施,深入开展“十倡导、十整治”“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美丽乡村行”、文明交通进学校、“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等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应急办文服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城管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抓好平安建设和平安报表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统筹,紧紧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风险隐患,迅速掀起行动高潮,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各部门、村居要切实履行属事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推进,尤其是要全面梳理掌握事故多发、交通复杂、违法突出等高风险路段,逐点逐段分析研究,落实针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全力确保安全。

(二)加强研判,细化针对措施。一是开展综合研判。镇道安办牵头,每月开展1次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重点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通过数据分析找准事故高发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二是开展行业研判。相关部门要针对主管行业交通安全特点,开展针对性分析研判,找准源头管理、道路隐患、路面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短板,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三是开展区域研判。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自主研判,突出辖区交通风险和特点,制定针对性措施。

(三)认真履职,强化执法检查。一是日常执法方面,落实领导上路检查制度,主要领导每旬上路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旬上路不少于2次,每周组织开展至少2次集中执法(每次不少于4小时,包括1次赶场日、1次周一早上或周五下午1次周末,其中5月至6月要加强周末景区、场镇的执法检查。同时根据交通流量、违法、事故等情况,结合学生上下学、务工出行、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自行确定执法重点路段),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驻劝导站执法(每次不少于4小时,每月对辖区劝导站全覆盖),每天对劝导员上岗作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联合执法方面,每月配合区道安办开展不少于3次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期间,每个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加大“三客一危一货”、摩托车等重点车辆检查执法力度。

(四)督促问效,严格督导考核镇道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居围绕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督导检查。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对措施落实的自查自纠。镇道安办要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镇纪委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和影响平安指数考核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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