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394D/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双河口府发〔2024〕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双河口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3 |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重庆市献血条例》规定,按照巴南区2024年度应急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现就我镇本年度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各村(居)通过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多措并举及创新方式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倡导“无偿献血、关爱他人、无上光荣”的公益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提高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晓率。
二、献血对象、献血人数及献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18—55周岁健康公民为献血主体,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今年,我镇需动员组织100人参加献血,献血时间安排在2024年7月22日,地点在双河口镇政府广场(具体任务分配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血量计算方式
参加献血的公民,经体检合格,全部实行无偿献血。每人一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对献血成功的献血者当场办理并发放重庆市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证》。公民个人上次献血后间隔献血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可以再次献血。
四、《无偿献血证》使用
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用血权,并免交采供血成本费用。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相关权益,按照《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按献血安排的时间、献血任务组织人员参加献血,不得随意更改。于7月19日前将献血完成统计表(附件2)报镇社事办。
(二)参加献血的人员从体检前一天晚餐至献血期间,不得进食肥肉、鱼、油条等高脂、高蛋白食物。献血当日要吃早餐,但要清淡,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三)参加献血的人员要带上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22日早上自行前往双河口镇政府广场献血,采血从早上8:30开始,时间为半天。献血完成后,将献血证交镇社事办登记。
附件:1.双河口镇2024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及时间安排表
2.双河口镇献血完成统计表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傅婕,联系电话:6643320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双河口镇2024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
分配及时间安排表
单位 |
献血人数 |
时间安排 |
采血地点 |
采血点 人数 |
塘湾村 |
12 |
7月22日 |
双河口镇政府广场 |
100 |
北隘口村 |
12 | |||
石门村 |
12 | |||
茶店村 |
12 | |||
临江村 |
12 | |||
五台村 |
12 | |||
太坪村 |
12 | |||
幕禹社区 |
12 | |||
机关 |
4 | |||
合计 |
100 |
备注:采血时间从早上8:30开始,时间为半天。
附件2
双河口镇献血完成统计表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献血量(ml) |
献血完成时间(月)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