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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94D/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双河口府发〔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双河口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河口镇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 机制方案》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相关岗位

为切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特制定双河口镇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4716

(此件公开发布)

双河口镇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方案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美乡村,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4〕1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全面清零、长久清”为总体目标,以农村区域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辖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实现全镇范围内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因地制宜制定简单可行、落地生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目标:治理后水体无刺激气味和异常颜色,水体沿岸无污水直排、无垃圾乱堆乱放,水体表面无明显漂浮垃圾和藻类等水质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优于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指标阈值影响范围内村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等。

三、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河长制

推动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细化落实,清单式纳入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要切实履职,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位。

(二)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制度

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及时更新黑臭水体治理台账新发现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及时上报,区生态环境局核定后纳入台账建立“一水一档”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实施动态管理,拉条挂账,逐个销号。

(三)建立黑臭水体巡查管护制度

建立河(塘、沟渠)及沿岸定期巡查、管理及保洁制度,落实保洁人员和工作经费。定期对水体漂浮物、垃圾、杂草落叶等进行清捞,将农村黑臭水体巡查纳入网格化监管,各村巡查每半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建立污染治理设施管护制度

明确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的运维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加强对治污设施的运维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源头治理设施管护,特别是做好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管护加强水体净化、生态修复等设施的常态化管护。各村巡查每周2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提高公众参与度,助推水环境质量改善。畅通农村黑臭水体群众举报途径,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黑臭水体点位设置公示牌(包括基本信息、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构建完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并经核实为农村黑臭水体的,每一条给予100元奖品奖励。强化村委会管护责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设施的维护或者监督,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黑臭水体治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坚持高位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突出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确保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双河口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光泽担任组长,镇人武部长、副镇长陈科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调度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

(二)分级落实责任

各级各岗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镇党委、政府主导,相关岗位紧密协作,各村具体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生态环境岗负责处理污水偷排偷放污染事件、维护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检查黑臭水体巡查情况、督查指导各村落实黑臭水体管控等工作。农业农村岗负责按要求开展对河道、山坪塘等水体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水质管控工作,强化落实河长制。各村安排保洁人员对水体清漂岸坡垃圾及时清扫,严防返黑返臭,加强日常巡查和黑臭水体信息共享对可能形成黑臭水体的情况即查即改,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加强防控,防止返黑返臭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宣传。积极发挥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动组织群众,提高群众对农村黑臭水体的认识和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中来,引导群众自觉维护身边环境。

附件:1.双河口镇黑臭水体巡查管护方案

2.双河口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管护方案

3.双河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班


附件1

双河口镇黑臭水体巡查管护方案

一、巡查管护范围

辖范围内2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河塘沟湖库5类农村黑臭水体

二、巡查管护主体

各村委会及相关职责岗位。

三、巡查管护目标

加强治理后水体的水面清漂岸坡垃圾清扫确保水体无刺激气味和异常颜色,水体沿岸无污水直排、无垃圾乱堆乱放,水体表面无明显漂浮垃圾和藻类等岸线环境美观、整洁,确保农村水环境持续向好杜绝黑臭水体“返黑返臭”。

四、巡查管护内容

发现已治理黑臭水体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和疑似新增黑臭水体,进行识别溯源,分析原因并及时上报

(二)将水体及周边环境中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水产养殖、种植业面源、小微企业排污、底泥淤积等纳入巡查管理范围,针对水面漂浮物、水体底泥、岸坡环境、卫生保洁要做到定期清障、清淤、清扫。

(三)对水体水情水质及时观察,做好巡查管护台账记录(格式见附表),确保水质和环境卫生持续达标。

(四)及时制止违法排污、侵占水体、破坏截污设施等行为,并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

五、巡查管护标准

(一)实行定时保洁。各村落实专门保洁人员,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保证水体表面、岸边明显垃圾漂浮物

(二)清扫保洁做到“三统一”、“两净”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水质净、岸线净。

(三)清扫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中转站,不得随意乱倒。
 附表

 镇级农村黑臭水体巡查表

水体名称: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巡查内容

问题描述

1

水体颜色是否正常




2

水体透明度是否清澈透明




3

水体是否有异味




4

是否有农村生活污水进入




5

是否有畜禽养殖污水进入




6

是否有水产养殖污水进入




7

是否有生活垃圾进入




8

是否有农业面源污染物进入




9

是否有工业污水进入




10

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1

水生植物是否正常




整改

要求


/村级巡检人员:                                          

附件2

双河口镇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管护方案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长效管护应构建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配合主体、农村居民为受益主体、运维单位为服务主体的“四位一体”管护体系。

其中黑臭水体治理相关设施包括污水主、支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水系连通设施,生态修复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管护措施如下:

第一条

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设施规模大小、技术工艺、运行维护要求等特点,选择以下合适的管理模式:

(一)委托专业机构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将设施维护和河道生态环境日常管护一并委托给专业机构统一运行维护管理;

(二)专业机构运行维护和村日常管理相结合模式。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水系连通设施、生态修复设施等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机构维护,河道管护、垃圾清运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村级组织开展;

(三)自行运行维护管理模式。由镇人民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所有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条 运行维护应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污水处理设施结构完好,设备运行稳定,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二)管道无明显淤积、堵塞,无错接、漏接、混接,无破损渗漏等现象;

(三)泵站、闸等设施运行良好,计量、检测设备运行正常、读数准确;堰、渠等无明显淤积、堵塞;

(四)人工湿地、植草沟、生态护岸等地的植物生长良好,齐整美观。

第三条 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应当做到:

(一)对污水处理设施及泵站等配套设施开展巡查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记录进出水水质、水量,协助区级部门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确保处理后的水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水质水量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四)对污水处理设施中淤积物、垃圾及时清理;

(五)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整洁美观。

第四条 对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应当做到:

(一)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化粪池、出水井、调节池等构筑物进行巡查检查,发现损坏、渗漏等及时修复;

(二)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破损、移位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复位;

(三)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等及时进行清渣清淤维护;

(四)对农户出户管网定期巡查检查,发现脱落、破损及时修复;

(五)对出现地面沉降、路面改造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生态修复设施运行维护应当做到:

(一)定期检查水生植物生长状况,并进行病虫害防治;

(二)及时补种死亡和缺失的植物,定期修枝剪叶,清除杂草、垃圾等,保持植物长势良好;

(三)定期检查人工湿地过滤系统是否堵塞,如遇堵塞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保证出水畅通;

(四)对曝气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对其机电等设施定期维护检修;

(五)对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等方式改造的水体,定期开展巡查,对破损部位进行修缮,选定合适的季节进行植物收割。

第六条 对连通管道、堰渠、闸、调水泵站等水体连通设施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和维修养护,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转。

第七条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规定,运行维护机构应当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开展透明度、溶解氧、氨氮3项指标水质监测。

第八条 运行维护机构应当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台账,规范记录运行维护情况。

第九条 镇政府应当定期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报告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总体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

(二)人工湿地、植草沟、生态护岸等设施完好率、植物生长状况等情况;

(三)污水处理设施、泵站、闸等设施运行时间、耗电量、处理或调水量等情况;

(四)污水收集支管网、检查井、井盖等出现严重渗漏、损坏、污水外溢等所采取的修复整治措施统计、污水支管网、化粪池等设施运行维护总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第十条 运行维护机构管理范围内的设施出现故障的,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修。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适当位置公示基本信息、联系人、监督电话等,接受村民监督。

附件3

双河口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班

为加快推进我镇黑臭水体治理,提升长效管护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成立双河口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

一、组成人员

  长:徐光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员:生态环境岗、农业农村岗、规划建设岗、财政管理岗、市管理岗、各村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岗,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二、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二)督促指导有关岗位各村有效解决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定期调度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进展。

(四)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绩效评估。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镇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研判机制。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我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村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督办机制。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巡查检查结合职能职责,镇生态环境岗按照污染源类型进行问题交办,由相关岗位督导进行问题整改

(三)督察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推进情况与村考核机制充分衔接,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各村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对村年终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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