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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85G/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石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函》《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做好当前我镇火灾防控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正值连晴高温、天干物燥,并处于秋收季节,企业生产经营、群众旅游出行、农业生产等活动频繁,增加了诱发火灾的风险。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锚定“遏重大、防较大、降总量”目标,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一)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我镇森林防火、农房消防、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消防设施大排查和突出问题大执法,尤其要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违规动火动焊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二)强化监测预警与火源管控

八月起是火灾防控的关键期和攻坚期,农事野外用火增加,森林防火压力陡增。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及时接收森林火险预警信号,要做到“核”“报”及时,“叫”“应”跟进。要加强巡山巡守,各防火卡点要严格落实扫码进出林区,加强车辆、人员检查,收缴一切各类火种和用火器具,防止火源入山;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管理,严控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强化重点人群监管,特别是早晚高风险期,要全面、准确、实时掌握被监管人动态;加强早晚巡查力量(早上6点至9点,晚上18点至21点),杜绝野外烧荒行为。

(三)加大火灾防控宣传培训力度

各村居要组织辖区网格员开展敲门行动,深入辖区企业、农家乐、农户宣传用火用电、森林防火“十户联防”等火灾防控知识。同时通过农村大喇叭、微信等平台推送相关防火提示。使人民群众形成识险、报险、避险、救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镇驻村领导要落实好包村责任,镇驻村干部要落实好包社责任,联系所在村居开展好上门宣传等工作。

三、强化值班值守,全力做好灭火应急处置准备

要严格落实相关值班值守制度,镇值班领导及干部每日晚上6点后要开展森林防火巡逻巡护工作,对发现烧荒问题的,将全镇通报,纳入考核扣分。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完善灭火救援预案,优化镇村应急队伍力量,备足灭火器材物资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发生火灾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38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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