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相关政策
一、参保(16-60周岁以下人员)
(一)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资料:
1.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农商行开户存折
3.一二级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修改缴费档次
本人完清当年缴费后,持身份证到社保所修改下年缴费档次。
(三)参保人员办理暂停
在外参保人员停保:完清欠费后,本人持身份证,参保证明到当地社保所办理暂停手续。
二、达龄人员申报领取养老金:
老人在年满六十周岁的当月到社保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完清15年缴费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的到村领取填写增发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表
三、参保人员死亡后,继承人领取账户余额养老金(含死亡补助金)所需资料:(钱打在死者原养老保险存折里)
由死者的继承人在死亡当日起一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所申报
(一)城乡居保对象
1.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村居出具)
2.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
3.关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征占地及超龄对象
1.先到所在的村(居)填写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后,再持以下证件到社保局办理;
2.《退休证》或《重庆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证》;
3.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死亡待遇领取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如果有多个领取人的,每人都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领取死亡待遇的存折(卡)复印件(必须能正常存取款)。
四、老年参保人员死亡后,继承人不知死者账户密码,如何办理流程?
1.死者继承人在当月内,将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交当地社保所,并填写《余额领取资格审批表》。由交社保所上交社保局审批。
2.继承人持身份证、死者养老保险存折(卡)、《领取资格审批表》等到石龙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五、参保人员缴费
参保缴费人员持养老保险存折常年都可缴费,必须在每年10月低前到农商行完清参保费用,否则视为未参保。
六、领保人员指纹采集及生存验证
1.凡在政府政策内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征地农转非、超龄、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本人(除卧床不起,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外)持身份证生日当月到当地社保所进行指纹认证。
2.居住在市外的领保人员需持《重庆市巴南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生日当月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协助核查,核查完后当月内将协助核查表寄到当地社保所。否则,暂停发养老金。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巴南区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6647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