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85G/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石龙府发〔2023〕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4 |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龙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石龙镇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石龙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巴南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巴南区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巴南区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巴南府办发〔2023〕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石龙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石龙镇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石龙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分工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和重要指导性文件等依据,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各“一岗双责”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和“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新兴行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内容。
三、履职原则
(一)齐抓共管原则。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各行业部门的行业监管、有关单位的专项监管和村居属事属地管理的协同配合。行业监管加强与行业内各专项领域监管的协同,形成一家牵头、多家协助、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体系。
1.强化综合监管。参照“区应急局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规定。镇应急管理部门对镇有关部门和村居、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通报有关情况,提出管控措施。
2.强化行业领域监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文服中心、镇农服中心、镇城管中队等负有行业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支持配合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审查批准或验收事项,包含但不仅限于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以及统计生产经营事项。
3.强化属事属地管理。按照“属事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居对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协助行业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履行“属事属地”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各行业部门、专项领域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监管和委托执法工作,各村居在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做好属地管理工作。监管和执法工作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综合执法工作不能代替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
(二)全范围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划定生产经营场所红线内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均为行业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经其他部门审批、备案等的内容,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进行安全监管;未经其他部门审批、备案等程序,行业监管部门又认为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要主动联系其他领域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三)全过程原则。安全监管过程包含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收尾、投入生产经营、停产关闭等阶段。
(四)全职责原则。安全监管责任包含日常检查、委托执法处罚等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区级以上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全覆盖原则。安全监管对象既包含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包含非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各单位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时,同时也是各自领域“打非”的主体。
(六)属事、属地分级负责原则。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负责中央、市属驻区企业分支机构(如加油站、车站等)、区属企业的安全 属地管理,负责规模(限额)以下工商贸企业安全的直接监管职责。同时,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会同专项监管部门加强对村居的指导督促。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个体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以及各企业单位的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属地分级监管不代替行业监管责任,也不代替专项监管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清单,认真履职尽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对综合性较强的行业领域,需要各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进一步细化多跨协同的责任分工,夯实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内容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规定执行。在本文印发后如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与本文所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有调整、变化的,各“一岗双责”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镇安委办,经镇安委办研究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审定后实施。
附件:1.石龙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石龙镇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
3.石龙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石龙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部门 |
监管事项 | ||
一、镇街职责 | ||||
1 |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7.编制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频次、方式和内容,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 | |||
二、部门(单位)共同职责 | ||||
2 |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6.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计划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 | ||||
3 |
镇应急办 (镇安委会办公室) |
1.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居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镇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和镇安委办的主要职责。 5.负责辖区中央、市和区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工商贸等八大类企业(军工企业除外)的安全属地管理。 6.负责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镇综合应急预案,指导提醒各部门编制本行业(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和督促指导预案演练。 | ||
4 |
镇经发办(发展改革) |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备的安全监管。 5.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实施属地安全监管。 | ||
5 |
镇经发办(经济信息) |
1.负责全镇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2.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权限内的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6 |
镇经发办(商务) |
1.负责商贸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美发美容场所、社区商业、家政服务业等生活服务行业,商场、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会展等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业安全监管。 5.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 ||
7 |
镇社事办(教育) |
1.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非教委管理学校除外)和委属单位日常监管,督促协调教管中心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体育培训类)的安全监管。 | ||
8 |
镇社事办(民政) |
1.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牵头负责以养老机构名义设立的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监管。 3.负责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救助工作。 | ||
9 |
镇规建办(住房城乡建设) |
1.负责全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镇安委会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职责。 | ||
10 |
镇城管中队 |
1.负责全镇城市运行安全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依法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查处。 11.负责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店招店牌的安全监管。 13.负责城区洗车场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制定全镇洗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村居洗车场安全管理工作。 | ||
11 |
镇规建办 |
1.依法对公路客货运输及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等相关辅业实施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客货经营性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客货运输“打非治违”工作。配合市、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对辖区道路运政、路政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配合区交通局做好网络货运经营者、网约车、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的安全监管。 | ||
12 |
镇应急办(道安办) |
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客货运输“打非治违”工作。配合市、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对辖区道路运政、路政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
13 |
镇农服中心(水利)) |
1.负责审批或备案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区属及以上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运营的安全属地管理。 3.负责农村水利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和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安全工作。 | ||
14 |
镇农服中心(农业农村) |
1.负责职责范围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渔政(含保护区)、农业机械、农药、畜禽屠宰安全监督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 | ||
15 |
镇文服中心(文化旅游) |
1.负责全镇旅游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镇安委会旅游安全办公室职责。 5.负责文博行业安全监管,指导文博单位履行文物安全管理职责。配合上级单位考古工作。 8.负责对新闻出版、印刷、电影主管部门移送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核查处理。 | ||
16 |
镇社事办(卫生健康) |
1.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监管,指导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管理。 | ||
17 |
镇文服中心(体育) |
1.负责所属体育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以及主办、承办、审批、备案的体育活动及赛事的安全监管。 | ||
18 |
镇农服中心(林业) |
1.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 ||
19 |
镇经发办(大数据发展) |
1.指导全镇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区属通信企业的安全属地管理。 2.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 | ||
20 |
镇社事办(残联) |
1.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服务机构(包括儿童康复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 ||
21 |
石龙派出所 |
1.依法实施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行秩序管理,负责道路停放点位设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查处影响交通的乱停乱放行为。 5.负责查处快递(跑腿、送餐)车辆及服务人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6.依法实施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监管,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道路运输通行证。 | ||
22 |
镇规建办 |
1.负责职责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管,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生态修复类、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 ||
23 |
石龙市场监管所 |
1.负责全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镇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职责。 3.负责依法办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对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经营活动,凭许可文件、证件办理工商登记。 4.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安全监管,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按检验标准实施检验进行监督。 | ||
24 |
镇应急办(消防) |
1.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 ||
25 |
镇应急办(气象) |
1.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 | ||
四、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 ||||
26 |
镇纪委 |
1.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实施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 ||
27 |
镇党群办(组织) |
1.负责将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 ||
28 |
镇党群办(宣传) |
1.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整体规划,负责将安全应急工作纳入精神文明考评体系。 2.负责职责范围内印刷、出版、影院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 ||
29 |
镇党群办(统战) |
1.负责大型宗教活动申请的受理(审批)备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并督促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 ||
30 |
镇平安办 |
1.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2.协调指导基层运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 | ||
31 |
镇党群办(组织) |
1.完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
32 |
镇经发办 |
1.负责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中的小试及科技孵化等单位安全监管。 | ||
33 |
镇司法所 |
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行业部门依法行政,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 ||
34 |
镇财政办 |
1.负责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 ||
35 |
镇生态环保中心 |
1.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2.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管。 4.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
36 |
镇社保所(人力社保) |
1.指导监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4.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内容。 | ||
37 |
镇社保所(医保) |
1.负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企业参保情况调查审核、违法处置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参保群体的医保资金使用认定、调查、监管和医疗救助。 | ||
38 |
镇征地办 |
1.负责农村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除的安全监管。 2.负责自建农转非安置房建设、住房安置等工作的安全监管。 3.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综合协调工作。 | ||
39 |
镇“两违”办 |
统筹“两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具体实施部门和村居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 ||
40 |
镇规建办(土储中心) |
1.负责全镇已征未用土地和储备土地管理供应的安全监管。 2.负责职责范围内土地整治过程的安全监管,以及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复垦项目的安全监管。 3.承担全镇户籍制度改革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附属设施补偿、管理、处置和盘活利用工作中的安全监管。 | ||
41 |
镇司法所 |
1.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属事属地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信访事件,将镇领导批示处理和上级要求函告的信访件及一些重大信访问题,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 ||
42 |
镇商会 |
1.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
43 |
镇总工会 |
1..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会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和安全检查。 2.参与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措施的制定。 | ||
44 |
镇团委 |
1.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活动。 | ||
45 |
镇妇联 |
1.协助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
46 |
镇党群办(宣传) |
1.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新闻报道重要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 ||
47 |
镇财政办 |
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税前扣除,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税额抵免政策。 | ||
48 |
镇安委办 |
督促指导各部门、村居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 |
附件2
石龙镇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
序号 |
监管责任 |
监管部门负责人 |
监管职责岗位责任人 |
||||||||
一、液化气经营、使用 |
|||||||||||
1 |
镇经发办牵头负责液化气经营点的日常安全监管,石龙市场监管所、镇应急办等部门配合。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2 |
辖区派出所负责液化气运输槽车及钢瓶配送车辆的通行秩序监管,石龙市场监管所配合。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3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液化气钢瓶及其检验单位的监管和废旧过期液化气钢瓶的处置、监管。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4 |
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文服中心、农服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领域液化气使用环节监督管控,指导使用液化气的各类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农家乐、学校、机关、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做好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张敏 |
张敏 |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陈一淼 |
杨炜炜 |
||||||||||
5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液化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监管,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
各村居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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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醇基液体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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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经发办负责全镇醇基液体燃料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牵头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打非治违”工作;编制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督促并指导各村居做好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协调开展联合执法。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2 |
镇应急办负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并负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登记工作。 |
刘明祥 |
王程 |
||||||||
3 |
辖区派出所负责醇基液体燃料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非法改装、伪装车辆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以及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4 |
镇规建办负责督促醇基液体燃料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醇基液体燃料运输车辆的资格管理和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及其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对未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醇基液体燃料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5 |
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文服中心、农服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控。对流通使用环节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指导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农家乐、学校、机关、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做好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张敏 |
张敏 |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陈一淼 |
杨炜炜 |
||||||||||
彭飞 |
刘茗予 |
||||||||||
6 |
镇生态环保中心负责加强对废弃醇基液体燃料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组织开展废弃醇基液体燃料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督促废弃醇基液体燃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指导处置单位对查处或扣押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法查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相关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
王朝海 |
王海东 |
||||||||
7 |
镇应急办负责加强醇基液体燃料消防安全管控。对涉及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未开展醇基液体燃料消防安全检查和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
刘明祥 |
王程 |
||||||||
8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醇基液体燃料及燃烧灶具的质量安全管控。加强对醇基液体燃料质量、包装物、储存容器以及专用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管。配合做好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未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醇基液体燃料及配套燃烧设施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9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监管,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
各村居书记 |
|||||||||
三、燃气使用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 |
|||||||||||
1 |
镇经发办按照《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督促指导天然气使用单位按照规定设置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设施。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2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燃气使用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全监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燃气使用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未保障正常使用的,应当立即督促整改并报镇经发办严格监管。 |
各村居书记 |
|||||||||
四、商贸物流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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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经发办负责统筹商贸物流市场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协调工作,加强对商贸物流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吴天碧 |
陈光英 |
||||||||
2 |
镇规建办负责商贸物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3 |
辖区派出所、镇道安办负责物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的安全监管,负责查处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刘明祥 |
王程 |
||||||||||
4 |
石龙市场监管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商贸物流市场(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5 |
镇应急办依法监督商贸物流市场(企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日常防火巡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仓储物流场所。 |
刘明祥 |
王程 |
||||||||
6 |
镇规建办依法对商贸物流市场的非法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仓储物流场所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7 |
镇应急办负责查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非法存储使用经营问题。 |
刘明祥 |
王程 |
||||||||
五、旅游景区景点 |
|||||||||||
1 |
镇文服中心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及涉旅重点场所安全监管的综合统筹和协调。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2 |
镇农服中心负责休闲农业(以职责范围内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的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
陈一淼 |
杨炜炜 | ||||||||
3 |
镇城管中队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市政公园等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 |
王朝海 |
陈超 | ||||||||
4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
各村居书记 | |||||||||
5 |
新兴旅游项目(含网红式开放景区景点),由镇文服中心牵头统筹,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村居共同负责。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6 |
石龙市场监管所、镇应急办分别履行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专项监管,配合镇文服中心等部门开展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刘明祥 |
王雨强 | ||||||||||
六、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 |
|||||||||||
1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特种设备目录》以外的规模较大、风险较大的载人游乐设施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各行业部门、村居开展小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2 |
镇社事办负责学校(幼儿园)、职责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等校内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
张敏 |
张敏 | ||||||||
3 |
镇规建办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4 |
镇农服中心负责休闲农业区域(以职责范围内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
陈一淼 |
杨炜炜 | ||||||||
5 |
镇经发办牵头大型商场、超市、酒店等商务企业和民宿、农家乐(乡村酒店)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监管。指导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开展商业综合体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
吴天碧 |
陈光英 | ||||||||
6 |
镇城管中队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市政公园及其内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以及高空人行(玻璃)设施等安全监管。 |
王朝海 |
陈超 | ||||||||
7 |
镇文服中心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营利性娱乐场所,以及体育场/馆等监管范围内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8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
各村居书记 | |||||||||
七、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 | |||||||||||
1 |
镇文服中心牵头负责协调推动全镇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指导、监督;负责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2 |
镇规建办牵头负责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石龙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高空索道(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镇规建办、石龙市场监管所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3 |
镇城管中队、镇农服中心、镇规建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王朝海 |
陈超 | ||||||||
陈一淼 |
杨炜炜 |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4 |
各村居负责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属地安全监管工作。 |
各村居书记 | |||||||||
八、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 |
|||||||||||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指生产经营单位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的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设备安装:特指厂房、厂库内生产设备、各类机床及有关附属设施的安装工程,非房屋建筑配套设备安装。 |
|||||||||||
1 |
镇规建办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各村居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额1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由镇规建办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做好安全监管,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且工程投资额100万以下的由镇规建办负责直接监督管理)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2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安全监管,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由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城管中队、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农服中心等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吴天碧 |
陈光英 | ||||||||||
王朝海 |
陈超 | ||||||||||
陈一淼 |
杨炜炜 | ||||||||||
张敏 |
张敏 |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3 |
各村居依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属事属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检查发现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工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有关权限和规定督促整改并报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查处。 |
各村居书记 | |||||||||
4 |
建设单位行业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设备安装与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同时进行,或者多个设备安装单位同时施工时,建设单位要统筹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组织施工作业,避免因交叉作业现场混乱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
镇属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 | |||||||||
九、既有建筑增设电梯 | |||||||||||
1 |
镇规建办负责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的规划管和安全监管。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2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建设项目完成移交后的使用安全监管,加强违法、非法行为巡查力度。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3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的安全监管,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
各村居书记 | |||||||||
十、超限超载源头治理 |
|||||||||||
1 |
镇道安办统筹全镇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推进治超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派出所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镇规建办牵头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实施货运站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超限超载源头治理。 |
刘明祥 |
王程 |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刘劲松 |
何兴明 | ||||||||||
2 |
辖区派出所负责实施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处罚,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行为整治。依托治超站点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查处货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车辆冲卡冲站、拒检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备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3 |
各行业部门负责所管企业超限超载源头安全监管。 |
镇属各部门负责人 | |||||||||
4 |
镇规建办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商混搅拌站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建设工地、商混搅拌站设置车辆出站(场)超重监测设施。 |
刘劲松 |
何兴明 | ||||||||
5 |
镇城管中队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处置运输行业开展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治超联合执法。 |
王朝海 |
陈超 | ||||||||
6 |
镇应急办负责商混搅拌站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商混搅拌站设置出站(场)超重监测设施。 |
刘明祥 |
王程 | ||||||||
7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非法改装、拼装汽车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对违法违规为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对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的货车生产企业实施处罚。对治超工作所需计量器具依法实施周期检定。 |
彭家豪 |
彭俊杰、陶宗月 | ||||||||
8 |
各村居配合行业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报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查处。 |
各村居书记 | |||||||||
十一、再生资源回收 | |||||||||||
1 |
镇经发办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各村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安全管理工作。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2 |
石龙市场监管所对实际经营行为、经营场所与登记情况不一致或对无照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监管。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3 |
辖区派出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对回收生产型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违禁物品和收赃销赃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点。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4 |
镇城管中队负责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和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场所堆放、晾晒、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的回收站依法查处。 |
王朝海 |
陈超 | ||||||||
5 |
镇应急办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
刘明祥 |
王雨强 | ||||||||
6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再生资源回收的安全监管,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
各村居书记 | |||||||||
十二、洗车场 | |||||||||||
1 |
镇城管中队负责辖区洗车场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制定洗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村居洗车场安全管理工作。 |
王朝海 |
陈超 | ||||||||
2 |
镇规建办负责查处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经营洗车场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洗车场超出洗车服务范围从事车辆修理违法行为。 |
刘劲松 |
何兴明 | ||||||||
3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办理洗车场市场主体登记,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洗车经营和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4 |
各村居负责辖区和管理范围内洗车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报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查处。 |
各村居书记 | |||||||||
十三、停产、关闭、转产企业(项目) | |||||||||||
1 |
各行业部门(单位)和属事属地村居根据职责划分应当要求停产、关闭企业(项目)制定停产、关闭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停产、关闭过程中和停产、关闭后的安全措施,确保停产关闭企业各方面达到安全要求。 |
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 | |||||||||
2 |
针对停产企业(项目)由行业部门(单位)和属地村居根据职责划分负责停产期间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管。 |
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 | |||||||||
3 |
针对关闭企业(项目)由行业部门(单位)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安全验收合格后,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管。 |
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 | |||||||||
4 |
针对转产企业(项目)由行业部门(单位)配合转产后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验收合格后,移交转产后行业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
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 | |||||||||
十四、平台经济(外卖、网约车、货拉拉等) | |||||||||||
1 |
镇经发办作为电商发展指导部门,负责督促外卖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规范骑手骑行行为)。 |
吴天碧 |
陈光英 | ||||||||
2 |
镇规建办负责网约车、货拉拉等网络平台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
刘劲松 |
何兴明 | ||||||||
3 |
辖区派出所负责平台经济相关车辆及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4 |
石龙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根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十五、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 |||||||||||
1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2 |
辖区派出所、镇应急办负责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登记制度,建立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登记管理制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刘明祥 |
王程 | ||||||||||
3 |
镇规建办负责推动新建小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督促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充电设施。 |
刘劲松 |
袁笛程 | ||||||||
4 |
镇应急办依法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查处,聚焦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物业单位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 |
刘明祥 |
王雨强 | ||||||||
5 |
各村居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的安全监管,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
各村居书记 | |||||||||
十六、违法建设 | |||||||||||
1 |
镇规建办负责“两违”整治工作,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应取得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除专门管理区域外)的违法建筑,对未批先建(新建)、以欺骗手段取得农房建设手续行为的查处,督促村居及相关部门做好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2 |
镇城管中队负责依法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查处职责。 |
王朝海 |
陈超 | ||||||||
3 |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属事属地安全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违法建设要立即报相关行业部门依法查处。 |
各村居书记 | |||||||||
十七、大型群众性活动 | |||||||||||
1 |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
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 | |||||||||
2 |
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十八、农贸市场 | |||||||||||
1 |
镇经发办负责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社区开展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2 |
镇城管中队依法查处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违法行为。 |
王朝海 |
陈超 | ||||||||
3 |
镇应急办依法查处农贸市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
刘明祥 |
王雨强 | ||||||||
4 |
石龙市场监管所依法对农贸市场内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等违法经营行为予以监管。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5 |
石龙社区、花石社区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
彭定强、王淼 | |||||||||
十九、城镇风貌改造 | |||||||||||
1 |
镇规建办负责城镇风貌改造规划、改造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村居做好城镇风貌改造安全监管工作。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2 |
各村居负责城镇风貌改造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发现辖区内城镇风貌改造项目违法情况,应及时报镇规建办。 |
各村居书记 | |||||||||
二十、农村自建房以及危房改造 | |||||||||||
1 |
镇规建办负责农村自建房(宅基地)规划管理工作,以及宅基地审批工作,负责农村自建房和危房改造的安全监管。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2 |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农村自建房和危房改造的属地安全监管。 |
各村居书记 | |||||||||
二十一、住宅装修 | |||||||||||
1 |
镇规建办负责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以及对未经审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各村居履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2 |
镇规建办负责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刘劲松 |
刘辰睿 | ||||||||
3 |
镇经发办负责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燃气、电力等公共设施(用户自有产权的燃气、电力设施除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燃气公司严格装饰装修通气验收,通气后加强入户安全隐患排查。 |
吴天碧 |
文清清 | ||||||||
4 |
镇应急办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拆改、破坏消防管道和消防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刘明祥 |
王雨强 | ||||||||
5 |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属地安全监管工作。 |
各村居书记 | |||||||||
二十二、洗浴业经营活动(含洗浴、桑拿、按摩足疗等) | |||||||||||
1 |
镇经发办牵头负责区内洗浴业经营活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
吴天碧 |
陈光英 | ||||||||
2 |
镇文服中心督促(A级)景区经营管理主体对其内的洗浴场所实施统一安全监管。 |
李明君 |
朱科桦 | ||||||||
3 |
石龙市场监管所负责洗浴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管。 |
彭家豪 |
彭家豪、杜天兵 | ||||||||
4 |
镇应急办、辖区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各村居负责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工作。 |
刘明祥 |
王雨强 | ||||||||
齐振 |
彭俊杰、陶宗月 | ||||||||||
二十三、水上高尔夫、龙舟、皮划艇 | |||||||||||
1 |
镇农服中心负责河道及水库内水上高尔夫、龙舟、皮划艇的安全监管。 |
陈一淼 |
杨炜炜 |
附件3
石龙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标准划分)
序号 |
生产经营活动类别 |
行业监管部门 |
专项(业)监管部门 |
一、农、林、牧、渔业 | |||
1 |
农业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 |
谷物种植 | ||
3 |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 ||
4 |
棉、麻、糖、烟草种植 | ||
5 |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
6 |
水果种植 | ||
7 |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 ||
8 |
中药材种植 | ||
9 |
草种植及割草 | ||
10 |
其他农业 | ||
11 |
林业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12 |
林木育种和育苗 | ||
13 |
造林和更新 | ||
14 |
森林经营、管护和改培 | ||
15 |
木材和竹材采运 | ||
16 |
林产品采集 | ||
17 |
畜牧业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18 |
牲畜饲养 | ||
19 |
家禽饲养 | ||
20 |
狩猎和捕捉动物 | ||
21 |
其他畜牧业 |
22 |
渔业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3 |
水产养殖 | ||
24 |
水产捕捞 | ||
25 |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6 |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27 |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28 |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29 |
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二、 制造业 | |||
3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镇经发办 镇农服中心(畜禽屠宰)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1 |
谷物磨制 | ||
32 |
饲料加工 | ||
33 |
植物油加工 | ||
34 |
制糖业 | ||
35 |
屠宰及肉类加工 | ||
36 |
水产品加工 | ||
37 |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 ||
38 |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
39 |
食品制造业 | ||
40 |
焙烤食品制造 | ||
41 |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 ||
42 |
方便食品制造 | ||
43 |
乳制品制造 | ||
44 |
罐头食品制造 | ||
45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
46 |
其他食品制造 | ||
47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
48 |
酒的制造 | ||
49 |
饮料制造 |
50 |
精制茶加工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51 |
烟草制品业 | ||
52 |
烟叶复烤 | ||
53 |
卷烟制造 | ||
54 |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
55 |
纺织业 | ||
56 |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 ||
57 |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 ||
58 |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 ||
59 |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 ||
60 |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 ||
61 |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 ||
62 |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
63 |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
64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
65 |
机织服装制造 | ||
66 |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
67 |
服饰制造 | ||
68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
69 |
皮革鞣制加工 | ||
70 |
皮革制品制造 | ||
71 |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 ||
72 |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 ||
73 |
制鞋业 | ||
74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
75 |
木材加工 | ||
76 |
人造板制造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77 |
木制品制造 |
78 |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79 |
家具制造业 | ||
80 |
木质家具制造 | ||
81 |
竹、藤家具制造 | ||
82 |
金属家具制造 | ||
83 |
塑料家具制造 | ||
84 |
其他家具制造 | ||
85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
86 |
纸浆制造 | ||
87 |
造纸 | ||
88 |
纸制品制造 | ||
89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90 |
印刷 | ||
91 |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 ||
92 |
记录媒介复制 | ||
93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94 |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 ||
95 |
乐器制造 | ||
96 |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
97 |
体育用品制造 | ||
98 |
玩具制造 | ||
99 |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
100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镇经发办 |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行业范围) |
101 |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
102 |
煤炭加工 | ||
103 |
核燃料加工 | ||
104 |
生物质燃料加工 | ||
105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6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镇经发办 |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行业范围) |
107 |
肥料制造 | ||
108 |
农药制造 | ||
109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 ||
110 |
合成材料制造 | ||
111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112 |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
113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114 |
医药制造业 | ||
115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116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
117 |
中药饮片加工 | ||
118 |
中成药生产 | ||
119 |
兽用药品制造 | ||
120 |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
121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122 |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 ||
123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124 |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 ||
125 |
合成纤维制造 | ||
126 |
生物基材料制造 | ||
127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128 |
橡胶制品业 | ||
129 |
塑料制品业 | ||
13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131 |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
132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
133 |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134 |
玻璃制造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135 |
玻璃制品制造 | ||
136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
137 |
陶瓷制品制造 | ||
138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
139 |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140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141 |
炼铁 | ||
142 |
炼钢 | ||
143 |
钢压延加工 | ||
144 |
铁合金冶炼 | ||
145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146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
147 |
贵金属冶炼 | ||
148 |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 ||
149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
150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
151 |
金属制品业 | ||
152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 ||
153 |
金属工具制造 | ||
154 |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 ||
155 |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 ||
156 |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 ||
157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158 |
搪瓷制品制造 | ||
159 |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160 |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161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162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 ||
163 |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 ||
164 |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
165 |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 ||
166 |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 ||
167 |
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 ||
168 |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 ||
169 |
通用零部件制造 | ||
170 |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171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172 |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 ||
173 |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
174 |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
175 |
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
176 |
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
177 |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 ||
178 |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 ||
179 |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 ||
180 |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
181 |
汽车制造业 | ||
182 |
汽车整车制造 | ||
183 |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
184 |
改装汽车制造 | ||
185 |
低速汽车制造 | ||
186 |
电车制造 | ||
187 |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
188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189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190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 ||
191 |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
192 |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
193 |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
194 |
摩托车制造 | ||
195 |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 ||
196 |
助动车制造 | ||
197 |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 ||
198 |
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
199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200 |
电机制造 | ||
201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
202 |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 ||
203 |
电池制造 | ||
204 |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205 |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 ||
206 |
照明器具制造 | ||
207 |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
208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209 |
计算机制造 | ||
210 |
通信设备制造 | ||
211 |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
212 |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 ||
213 |
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 | ||
214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
215 |
电子器件制造 |
216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17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
218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219 |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 ||
220 |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 ||
221 |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 ||
222 |
光学仪器制造 | ||
223 |
衡器制造 | ||
224 |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
225 |
其他制造业 | ||
226 |
日用杂品制造 | ||
227 |
核辐射加工 | ||
228 |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
229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30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231 |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232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33 |
电力生产 | ||
234 |
电力供应 | ||
235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
236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237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238 |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239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镇城服中心 镇规建办 镇农服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40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
241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242 |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四、建筑业 | |||
243 |
房屋建筑业 |
镇规建办、镇农服中心、镇城管中队、镇经发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44 |
住宅房屋建筑 | ||
245 |
体育场馆建筑 | ||
246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
247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248 |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
249 |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 ||
250 |
工矿工程建筑 | ||
251 |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 ||
252 |
节能环保工程施工 | ||
253 |
电力工程施工 | ||
254 |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 ||
255 |
建筑安装业 | ||
256 |
电气安装 | ||
257 |
管道和设备安装 | ||
258 |
其他建筑安装业 | ||
259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260 |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 ||
261 |
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活动 |
镇规建办、镇农服中心、镇城服中心、镇经发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62 |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 ||
263 |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
五、批发和零售业 | |||
264 |
批发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65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
266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
267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
268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
269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270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71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
272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273 |
其他批发业 | ||
274 |
零售业 | ||
275 |
综合零售 | ||
276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
277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
278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
279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
280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镇经发办 |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经营) |
281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
282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
283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284 |
铁路运输业 |
镇规建办 |
镇平安办 辖区派出所 |
285 |
铁路旅客运输 | ||
286 |
铁路货物运输 | ||
287 |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 ||
288 |
道路运输业 |
镇规建办 |
石龙公巡大队 辖区派出所 |
289 |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
290 |
公路旅客运输 | ||
291 |
道路货物运输 | ||
292 |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293 |
管道运输业 |
镇经发办 (城镇燃气、长输油气) |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294 |
管道运输陆地 | ||
295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镇规建办 |
辖区派出所 |
296 |
多式联运 | ||
297 |
运输代理业 | ||
298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
299 |
通用仓储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经营) |
300 |
低温仓储 |
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镇社事办等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 |
301 |
危险品仓储 | ||
302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 ||
303 |
中药材仓储 | ||
304 |
其他仓储业 | ||
305 |
邮政业 |
石龙邮政 |
辖区派出所(危险品) |
306 |
邮政基本服务 | ||
307 |
快递服务 | ||
308 |
其他寄递服务 | ||
七、住宿和餐饮业 | |||
309 |
住宿业 |
镇文服中心(星级饭店、露营) 镇经发办(其他) |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 |
310 |
旅游饭店 | ||
311 |
一般旅馆 | ||
312 |
民宿服务 | ||
313 |
露营地服务 | ||
314 |
其他住宿业 | ||
315 |
餐饮业 |
镇经发办 |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镇应急办(消防+冶金机械八大类)辖区派出所(路面管控) |
316 |
正餐服务 | ||
317 |
快餐服务 | ||
318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319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320 |
其他餐饮业 | ||
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321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镇经发办、镇文服中心按职责分工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22 |
电信 | ||
323 |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
324 |
卫星传输服务 | ||
325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镇经发办、镇文服中心、石龙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
/ |
326 |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 ||
327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
328 |
互联网平台 | ||
329 |
互联网安全服务 | ||
330 |
互联网数据服务 | ||
331 |
其他互联网服务 | ||
33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33 |
软件开发 | ||
334 |
集成电路设计 | ||
335 |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 ||
336 |
运行维护服务 | ||
337 |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 ||
338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339 |
数字内容服务 | ||
340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九、金融业 | |||
341 |
货币金融服务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42 |
中央银行服务 | ||
343 |
货币银行服务 | ||
344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
345 |
银行理财服务 | ||
346 |
银行监管服务 | ||
347 |
资本市场服务 | ||
348 |
证券市场服务 | ||
349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50 |
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
351 |
期货市场服务 | ||
352 |
证券期货监管服务 | ||
353 |
资本投资服务 | ||
354 |
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 ||
355 |
保险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56 |
人身保险 | ||
357 |
财产保险 | ||
358 |
再保险 | ||
359 |
商业养老金 | ||
360 |
保险中介服务 | ||
361 |
保险资产管理 | ||
362 |
保险监管服务 | ||
363 |
其他保险活动 | ||
364 |
其他金融业 | ||
365 |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 ||
366 |
控股公司服务 | ||
367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 ||
368 |
金融信息服务 | ||
369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
370 |
其他未列明金融业 | ||
十、房地产业 | |||
371 |
房地产业 |
镇规建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72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373 |
物业管理 | ||
374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
375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
十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376 |
租赁业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77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
378 |
文体设备和用品出租 | ||
379 |
日用品出租 | ||
380 |
商务服务业 | ||
381 |
组织管理服务 | ||
382 |
综合管理服务 | ||
383 |
法律服务 |
镇司法所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84 |
咨询与调查 |
相应行业部门 | |
385 |
广告业 |
石龙市场监管所 镇城管中队(户外广告安装) | |
386 |
人力资源服务 |
石龙社保所 | |
387 |
安全保护服务 |
辖区派出所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辖区派出(大型群众性活动) |
388 |
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 |
镇经发办委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89 |
其他商务服务业 | ||
十二、技术服务业 | |||
390 |
气象服务 |
镇应急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391 |
地震服务 |
镇应急办 | |
392 |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
镇规建办、接龙国土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93 |
质检技术服务 |
石龙市场监管所 | |
394 |
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
镇生态环保中心 | |
395 |
地质勘查 |
镇规建办 | |
396 |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
镇规建办 | |
397 |
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镇经发办 | |
398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399 |
技术推广服务 | ||
400 |
知识产权服务 | ||
401 |
科技中介服务 |
402 |
创业空间服务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03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
十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404 |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镇规建办、镇农服中心按职责分工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05 |
水资源管理 |
镇农服中心、镇城服中心按职责分工 | |
406 |
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
407 |
水文服务 | ||
408 |
其他水利管理业 | ||
409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镇生态环保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10 |
生态保护 | ||
411 |
环境治理业 | ||
412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镇城管中队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13 |
市政设施管理 | ||
414 |
环境卫生管理 | ||
415 |
城乡市容管理 | ||
416 |
绿化管理 | ||
417 |
城市公园管理 | ||
418 |
游览景区管理 |
镇文服中心 | |
419 |
土地整治服务 |
镇规建办、接龙国土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20 |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 ||
421 |
土地登记服务 | ||
423 |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 ||
424 |
其他土地管理服务 | ||
十四、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425 |
家庭服务 |
镇经发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辖区派出所(治安) |
426 |
托儿所服务 |
镇社事办 石龙市场监管所(早教) |
镇应急办(消防) 镇社事办(卫生医疗) 辖区派出所(治安)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27 |
洗染服务 |
镇经发办 | |
428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
429 |
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 | ||
430 |
摄影扩印服务 | ||
431 |
婚姻服务 |
镇社事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32 |
殡葬服务 | ||
433 |
其他居民服务业 |
镇经发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34 |
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 |
镇规建办 | |
435 |
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 |
镇经发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36 |
家用电器修理 | ||
437 |
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 ||
438 |
清洁服务 |
镇城管中队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镇农服中心(兽医) |
439 |
宠物服务 |
镇经发办 | |
440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镇经发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十五、教育 | |||
441 |
学前教育 |
镇社事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42 |
初等教育 | ||
445 |
特殊教育 |
镇社事办 | |
446 |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镇社事办 镇社保所、石龙市场监管所(非学科类培训) | |
十六、卫生和社会工作 | |||
447 |
卫生 |
镇社事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48 |
医院 | ||
449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镇社事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50 |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 ||
451 |
其他卫生活动 | ||
452 |
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 ||
453 |
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 ||
十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454 |
新闻和出版业 |
镇宣传办、镇文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55 |
新闻业 | ||
456 |
出版业 | ||
457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镇应急办(消防) | |
458 |
广播 | ||
459 |
电视 | ||
460 |
影视节目制作 | ||
461 |
广播电视集成播控 | ||
462 |
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 | ||
463 |
电影放映 | ||
464 |
录音制作 | ||
465 |
文化艺术业 |
镇文服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辖区派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 |
466 |
文艺创作与表演 | ||
467 |
艺术表演场馆 | ||
468 |
图书馆 | ||
469 |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470 |
博物馆 | ||
471 |
烈士陵园、纪念馆 | ||
472 |
群众文体活动 | ||
473 |
其他文化艺术业 | ||
474 |
体育 | ||
475 |
体育组织 | ||
476 |
体育场地设施管理 | ||
477 |
健身休闲活动 |
镇文服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辖区派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 |
478 |
其他体育 | ||
479 |
娱乐业 |
镇文服中心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80 |
室内娱乐活动 | ||
481 |
游乐园 | ||
482 |
彩票活动 |
镇社事办 |
镇应急办(消防) 石龙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
483 |
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 |
镇文服中心 | |
484 |
其他娱乐业 |
备注:《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主要确定行业监管和专(业)项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属事属地监管、其他监管单位按照相应职责履行监管责任。消防、特种设备、工贸等专项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