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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85G/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石龙府发〔2024〕4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石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08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和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429号)文件要求,2024年继续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现将《2024年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488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及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42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通过增施有机肥、施用配方肥、推广种植绿肥和种植业节水示范技术,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深松土壤、科学用药施肥降量增效、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3.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

1.兑付对象。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同时鼓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经农户(或业主)主动向村社申报、镇村复核和公示、区级审核和公示后,确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并对抛荒、撂荒一年的耕地和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取消了补贴资格。

2.兑付依据。我镇从实施原种粮直补政策起,均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作为补贴发放依据。各村建有农户档案,记载了农户耕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便于申报和数据核实。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依据仍为二轮承包耕地面积。

3.兑付标准。补贴标准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核定标准执行

4.资金兑付。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户。

三、2025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面积申报

镇农业农村岗和财政管理岗指导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面积和资金2次公示程序,实行逐级审核责任制。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实施了耕地地力保护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由农户或经营主体主动向合作社申报,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种植集体机动地的核定给种地农户或经营主体。退耕还林土地不得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扣减退耕还林地块面积,按退耕还林地块“二轮承包”时确认的面积核定。严禁以个人或村、社名义对未种植的集体机动地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鼓励村、社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并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村社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超出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整数据中本村社耕地面积;农户种植的未发包部分耕地面积由镇、村出具土地面积证明;种植新开垦未发包耕地应由镇、村和片区国土所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

(二)对已改变用途和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村、社对2024年本区域已改变用途和现仍处于抛荒、撂荒状态的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和社为单位对耕地抛荒、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确认,以此作为2025年取消补贴资格的依据。

(三)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核实。社负责本社农户申报、核实和分户公示;村负责本村各社农户补贴面积的再核实和分社分户再公示,每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各村根据公示数据最终情况,入户进行签字确认,于20249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镇农业农村岗存档。镇负责农户补贴面积复核和分村社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镇于2024927日将签字完善的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汇总表和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清理表报区农业农村委种子管理站备案,作为2025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的依据。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由镇农业农村岗负责核实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镇财政管理岗负责“一卡通”核实和更正。镇农业农村岗和镇财政管理岗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认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村要通过QQ群、微信群等相关媒体和召开会议,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对象、标准和依据宣传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工作。强化公示程序,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实行逐级签字责任制,规范申报核实程序和档案管理。

(四)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机制。镇农业农村岗及镇财政管理岗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深入村社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公示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镇农业农村岗联系人:刘祥菊,联系电话:13883373058

镇财政管理岗联系人:吴娅兰,联系电话:18716842731

附件:1.石龙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一般农户耕地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2.石龙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3.石龙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理表

   




附件1

2025年巴南区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单位:亩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基础面积

增加面积

减少面积

补贴面积

家庭住址

农户签字

申报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负责人(签字):复核人(签字):登记人(签字):


















附件2

石龙镇202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日  单位:亩

序号

户数

二轮

承包面积

农业耕地

支持保护补贴面积

其中

备注

一般农户

支持保护补贴面积

种粮大户

支持保护补贴面积

合计

1

2

3

4

5

6

7

8

驻村组:              村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登记人(签字):

附件3

2024年巴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亩

序号

农户编号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耕地信息

备注

承包地面积

撂荒地面积

改变用途面积

享受面积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填表说明:1.本表在镇街保存,期限10年。

2.承包地面积-撂荒地面积-改变用途积=享受面积

3.享受补贴面积≥实际种粮面积

村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登记人(签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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